首先,按照法规的时间轴,看一下风险揭示书的演变过程: ■ 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并签字确认。但由于协会没有细化的标准,所以还没有指引文件要求具体怎样执行。 ■ 2016年7月15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详见附件二。 这里的附件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是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其中详细地写明了风险揭示书中必须的要素内容以及十三项需要投资者逐一签字的条款。
■ 2018年1月12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第三点规定了涉及特殊风险的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其中要点摘录如下: 2、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关联关系情况,并提交证明底层资产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实施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揭示”部分,重点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产品架构、底层标的等所涉特殊风险进行披露。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声明”部分所列的13类签字项,应当由全体投资人逐项签字确认。
由此,风险揭示书就演变成了目前我们看到的最新版本。 那么有些人就想问了,我不想知道风险揭示书以前是怎样的,我只想知道现在到底要上传什么。 其实,按照最新协会热线反馈的消息,私募管理人需要按照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的时间来判定是否需要上传新版的风险揭示书。 按照上面我们提到的三个时间节点: 2014年8月21日之前购买产品的客户,可以不签署风险揭示书; 2014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15日购买产品的客户要签署风险揭示书,但具体的形式和内容未做要求; 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购买产品的客户一定要签署具有十三项逐项签字确认内容的风险揭示书; 2018年1月12日之后购买产品的客户一定要按照协会最新要求,签署具有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等特殊风险揭示的风险揭示书。 所以,管理人可以按照上面的规律对号入座,提交与本季度更新上传的投资者清单相对应的风险揭示书即可。 热点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大家在风险揭示书的上传实操中提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 1、签电子合同和电子版风险揭示书的在上传时有什么要求呢? 答:签电子版风险揭示书,不局限于之前的基金是否签署过电子合同,只要最终的内容是符合要求即可。 2、季度更新会像产品备案一样要求退回补正吗? 答:如果投资者过多,或者在季度更新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无法重现签署风险揭示书,那么可以先写个说明文件,说明情况,但是会有被退回的风险。 3、已经备案成功的产品也要补传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吗?产品备案的时候提交过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啊,现在还要重新提交吗? 答:不需要上传自产品备案以来全部的风险揭示书,而是上传本季度更新全部的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如果与备案时无变化,再上传一次即可。
㈡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里面的风险等级怎么写
近年来,在监管宽松的环境下,私募迎来爆发式增长。在行业扩容的同时,也引发从业不规范等问题,监管层从加大现有私募管理、暂停个别地区工商注册等途径为行业“降温”。
去年12月开始,私募基金迎来监管升级。近日,证监会通报显示,2015年,监管机构共对14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排查。最终有近6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万家,基金规模5.1万亿。规模扩容的同时也带来登记备案信息失真、资金募集行为违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公司管理失范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等诸多问题。
对私募市场颇有研究的宋清辉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私募集中出现较多问题,一方面因其公司管理薄弱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更重要的是,与我国的金融活动信用缺失和监管失位不无关系。
近60家私募受罚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有近60家私募被罚。具体来看,证监会对北京宝银创赢、华夏恒业、恒天财富、广州银润投资 、上海宝银创赢、中科招商集团、金赛银等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两家私募销售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中科招商单祥双等8个私募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证监会还对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对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
上述被处罚企业中,有中科招商及其董事长单祥双因多次向媒体披露巨额融资计划的具体投向,未在公告中涉及,也有宝银创赢此类项目缺少财务、律师第三方机构材料等现象。《投资者报》记者梳理发现,登记备案信息失真,信息披露违规,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等行为在处罚中是最多的。
但此次通报的企业中,不乏诚信缺失,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企业。
以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其号称注册资本50亿,管理的基金规模高达100多亿,该公司对外公开表示,公司优质的地产并投项目、矿业并购项目,年化回报率均可保持在50%以上。
因对项目风控不严导致无力回款,投资者上门挤兑,员工纷纷离职,金赛银法定代表人王维奇也在9月份失踪,目前深圳警方已因其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前海钜阵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创始合伙人龙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近来私募出现较多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同时缺少第三方机构的监督。
“其次,近几年的私募大发展也导致行业的确存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自身专业性不足,对项目调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足等经营不善原因导致。”龙舫表示,像深圳金赛银这类负责人跑路的行为,性质则很恶劣。投资者应该及时维权,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起诉追究责任人。
监管持续收紧
2015年12月中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链条初现。该征求意见稿从私募基金销售主体、100万门槛到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今年1月份,北京市自1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已暂停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暂停核准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名称;另外,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多区也陆续叫停了投资类公司的工商注册,包括上海自贸区内。深圳、重庆等地则稍加区别,暂时叫停了互联网金融类公司注册。此外,多家刚刚获得私募基金牌照的银行,突遭叫停。
一时间,监管收紧的消息甚嚣尘上。对此,宋清辉表示,京沪已叫停投资类公司注册具有试验效应,在详细的监管意见出台之前,其他城市可能也会跟进。监管层已经动真格了,私募监管风暴风雨欲来,未来私募公司注册与备案等将会持续收紧。
“此前私募行业监管环境宽松,随着私募行业爆发式增长,私募违规违法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必须收紧对私募行业的监管。”宋清辉表示,综合来看,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落实私募行业具体的、明确的监管政策,不能模棱两可或者频频临时进行“窗口指导”,二是做好私募公司的登记备案工作,加快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阳光私募受影响不大
虽然市场表现风声鹤唳,但多位受访私募人士《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二级市场阳光私募和一级市场股权私募等权益类并未受到较大影响。智诚海威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卢伟强表示,阳光私募业务结构已经日趋完善,资金由银行存管,证券、净值均有券商管理,基金管理人接触不到这些产品核心就避免了“卷款跑路”等道德风险。
“相对而言,债权类私募的风险要大一点,尤其是与P2P、众筹相关的产品,投资者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卢伟强认为,对于债权类私募的注册备案或将日趋严格,但对于当前现存阳光私募等则冲击并不太大。
同时,他指出,当前个别权益类私募也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用历史收益潜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这也是需要加强监管的内容。“监管趋严利于行业的合规,整体来看有利于行业自净。”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开始的监管收紧政策并未影响行业“热度”。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增加了4633家,其中,阳光私募增加了1976家,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人的数量也突破了1万家。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基金经理也认为,进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利于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促使私募产品阳光化。对于真正想在私募市场扎根、发展的私募机构而言,长期来看,属于利好。
㈢ 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书帮客户代签字的会怎样
没有代签的说法,代签,这个揭示书就没有无效,相当于没有签。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网了解。
㈣ 哪只私募基金宣布2020年会清盘
基金将资产全部变现,将所得资金分给持有人。也就是说,这只基金不运作了。
清盘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
1、产品存续期满;
2、业务结构调整;
3、触及清盘线;
4、业绩不佳主动清盘。
希望你的这只不是业绩的原因。
㈤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揭示书什么时候用
投资风险揭示书,是私募股权发行产品的一个必然行为。这个事对投资者一个风险警示提示,投资者看过之后将来是亏损或者收益了都是要自己承担责任的。
㈥ 如何买私募基金
时至今日,国内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已历经16年成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在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简称“私募”)已达8868家,其管理的基金规模达3.68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50.2%,成绩喜人。
关于怎么买私募,这个需要冷静考察。
如何买私募基金?私募基金购买流程如下: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一步:参与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投资者需要做的:填写问卷调查,对自己的风险识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且书面承诺已经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二步:适当参加一些产品推介会,在募集机构的帮助下,选择与自身条件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需要做的:尽可能详细、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权利义务。比如,产品投资范围、策略、风险情况,需要交纳的费用、费率,以及自己拥有的申购、赎回、转让等权利。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三步:签署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需要做的:清楚知晓投资风险。风险揭示书包含私募产品的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投资者权益等内容,投资者需要逐条签字确认合同条款。最后由投资者、经办人、募集机构三方签字盖章。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四步: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合格投资者确认
投资者需要做的:向募集机构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证明自己确实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且需要书面承诺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对产品进行非法拆分或转让。(备注:合格投资者标准,除了需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之外,还需要近三年年均收入≥50万或是金融资产≥300万,投资单只产品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五步:签约、打款
投资者需要做的:再次确认合作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知悉产品风险,确保是合格投资者,才能最终确认签字、打款。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六步:投资冷静期
投资者需要做的:拥有从签订合同、打完款项之后开始计算的,不低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第七步:回访确认
投资者需要做的:基金协会对回访的具体内容做了8条阐述,投资者按实际情况逐一确认即可。这就是一个再确认的过程,核对的都是比较核心的信息。如果投资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解除合同、退款。这是在冷静期结束后,由非销售人员来执行的一项工作,目的是为了确认合作信息的真实性,最大限度保证投资者权益。
以上是关于私募基金如何购买的全部内容,购买私募基金一般需要经过上述七个步骤。私募基金是高门槛的理财方式,其中的风险有大有小,但只给合格投资者开放购买权限。了解私募基金购买流程很有必要,不符合流程的私募基金投资流程需要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