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物权优先于债权
原因:
比如一台电视机甲在乙那借钱了,然后把电视机做了个抵押,用作债务的担保;可是后来,甲又把电视卖给丙了——这里,抵押权是物权(担保物权),卖给丙是债权。
可是,这里要分2种情况:
1、电视机抵押登记了。那么甲卖电视是要乙同意的,就没有问题了,乙就电视机款有优先受偿权。如果乙没有同意,那情况就分很多种了。
(1)丙可以把电视机价款直接支付给乙
(2)丙把价款给甲,甲再给乙
(3)甲另外提供抵押物给乙
(4)甲把电视机低于正常价卖给丙以逃避对乙的债务,那么乙可以主张撤销甲丙的买卖合同(5)甲把电视机卖了以后携款跑了,乙找不到人,那么乙可以请求法院支持让丙给钱。
2、电视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甲乙的抵押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买受,丙合法取得电视机,乙可以找甲的麻烦。
(1)债券优于抵押权扩展阅读: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案例解释:①所有权优先于债权。典型形态是:不动产一物数卖场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买受人,其所有权优先于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之债权。例如: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丙即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而乙只能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②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得优先于(担保人之)一般债权人而受清偿。同样的道理,物的担保人破产时,担保物不列入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这也是担保物权的价值所在。
③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甲村将某土地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村又在该土地上为丙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丙用益物权优先于乙的租赁权。
(1)债券优于抵押权扩展阅读来源:网络:物权债权契合
Ⅱ “工资债权优于担保债权和抵押权”出自哪个法律文本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Ⅲ 工资债权优于担保债权和抵押权出自哪个法律文本
你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谢谢采纳,有疑惑可以追问
Ⅳ 哪些抵押债权可以享受优先受偿权,先到期债权
您好:
在什么范围内抵押担保优先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接下来有关债权抵押担保在哪些内容下可以优先受偿的相关内容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
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时,哪些债具有优先受偿权呢?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先到期的债权是否优先于后到期的债权受偿呢?不是,债权到期的先后顺序与执行程序中受偿的先后顺序没有关系。先到期的债权如果没有取得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等作为执行依据,就不具备申请执行的条件,也完全没有优先的效力。
Ⅳ 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啥意思
举个例:张三向李四借款五十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张三无力偿还就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李四。这个时候,李四即享有对李四的五十万元债权又同时享有房子的抵押权。
Ⅵ 关于抵押权和债权的问题。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Ⅶ 比较封闭式抵押债券和开放式抵押债券的优缺点
封闭式抵押债券,又称“限额抵押债券”。即用于发行这一债券的抵押品只限于一次使用,不允许再用作发行债券的抵押。
开放式抵押债券,又称“可加抵押债券”,当同一项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将抵押品评估价值后分为若干次抵押,有关的抵押权按登记的先后次序分为一级抵押权、二级抵押权……在处理抵押品清偿债务时,要依次先偿还高一级抵押权的债务。因此,抵押权级次越靠后,其风险越大。
可见他们各有优缺点。封闭式抵押债券办理起来简单,容易操作,但可能浪费抵押品的财务效应,对投资者而言简单安全。而开放式抵押债券最办理起来麻烦,涉及的部门多,操作复杂;随着市场变化,可能出现抵押不足的情况,对投资者而言风险相对偏高。
Ⅷ 请问抵押权是高于债券的吧
照我的理解是这样:
同一债券被多次抵押给不同的人,同时都进行了相关登记,抵押权设立。
按照这种情况,如果届时不能偿债,各抵押权人按抵押权设立时间顺序就债券拍卖或者变卖所得受偿。
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债券持有人对应的是一般债权,其优先级低于抵押权。
Ⅸ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表现在哪里
不是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概念有误。
准确的表述是实现债权时,享有抵押权的担保债权优先于其他未设定抵押权的普通债权。
Ⅹ 关于债权(抵押债券、无担保债权/合同债权)优先性的
1、L和A之间的抵押是浮动抵押,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有效。L和B之间关于货物储备的部分和A一样,有效;关于厂房的抵押,于登记时(12月10日)生效。L和C之间,已经设立抵押的财产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可以再设定抵押,他们之间的厂房抵押于12月8日生效。
2、他们三个之间的优先关系分厂房和货物两个方面讲。货物方面,L与B之间的抵押已经登记,产生对抗效力,所以B的浮动抵押权优先于A;厂房方面,我国采用登记在前原则,C比B先登记,所以C的抵押权优先于B的抵押权。
3、D享有的留置权是法定抵押权,优先于L于B之间设定的浮动抵押,所以D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