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邮储银行代销国债业务收入包括
银行代销业务一般就是总对总会签协议,给一部分的手续费叫做中间业务收入。这部分收入一般有银行直接分配,有的直接分配到分行,有的直接分配到销售人员手上。一般来说还有一部分明文不许收的“小账”
② 银行代销国债,银行有利润可赚吗
当然有,国债发行的时候有个财务成本,包括代销的成本
③ 我在工商银行有90万存款,可以买什么理财产品,来增加收益。
可以购买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信托等多种产品,甚至直接和银行商定大额存款的利率。资金更多可考虑私募基金
④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⑤ 国债利息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为: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拓展资料
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⑥ 银行的盈利方式是怎样的
最大的盈利就要靠
存贷利差,就是贷款利息收入除去存款利息支出之后的收益。另外银行的中间业务,如代销基金
,网上银行等的收益代理业务,
代售国债、企业债
、保险等。
代理业务收益银行的对外投资,股票溢价收益等都是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
从方式上说银行的盈利方式主要分为两类:利差收入和非利差收入。利差收入指的就是贷款利息收入与存款利息支出的差额,在我国的银行业中,这种方式占的比重相当大。而在国外就相反,他们的非利差收入占据相当大的比重;非利差收入是通过中间业务来实现的,比如说银行收取的年费、办理承兑、资金证明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等等,我国的银行也在积极转变方式,调整两种收入的占比。
⑦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包括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填写说明: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为:营业收入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销售货物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4)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 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中,不包括税法规定的免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⑧ 我想留学.但是却需要二十万押金.只要押金三个月就好了.我该怎么办.除了和父母要.有其他方法吗
根据银行要求,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①留学贷款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和质押。其中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必须为我行接受的房产;质押物为本行本、外币定期存单(含东方千年款)及国债;
②以抵押方式申请留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60%,以本行存单及国债做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物的90%。
③以质押方式申请留学贷款的,我行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收入证明:并可为外地户口的借款申请人办理质押方式的留学贷款业务.
④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的证明),必要时应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应符合以下条件:质物的到期日或转存的最后到期日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后,到期日先于贷款到期日的,可按另外方式处理。房产抵押规定,抵押物为借款人或第三人(自然人)拥有处分权的、可以抵押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