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债券的完善措施
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没有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举债是公司发展的最本能的融资方式。因此,在发展中国股票和国债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修正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实行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条款应明确地界定企业债券的含义和内容,统一规范提法和管理,《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有关企业债券的条款必须统一,使债券融资行为有统一的法规约束。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条例》。
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条例应该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审批制度、利率水平、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各个方面,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企业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另外,要人们应当在相关的证券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新“破产法”,允许发债企业破产,同时还应加强《破产法》有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产机制,使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从制度安排入手
在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为企业债券的发展拓展出较为广阔的空间具体说来,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新的制度安排:
第一,要改革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监管机构只需对合规性进行审核,不介入具体事务;放松直至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发行并能及时兑付,就应给其扩展规模的机会,等等。
第二,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
第三,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增强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的投资环境。
第四,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第五,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建设,主要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逐步放宽对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同时应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
从性质来看,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借贷契约,是拥有独立财产的借款企业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签订的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对发债企业而言,它代表其按约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财产义务,而对持券人而言,则代表其要求发债企业如约还本付息的财产权利。财产是实现企业债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而拥有独立的财产则是构成企业发债的制度前提。而中国的现状是企业债券的主要发行者——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无力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为从根本上促进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政府间的产权关系,使企业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承担发债责任和风险的载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后产生的中国公司制企业和公司制金融机构才能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也才能成为真正理性的“经济人”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样,企业在做出发债决策时才会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即才会根据融资成本的大小及融资行为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和相应的发债规模。进而,企业也才会根据对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预测,灵活选择不同的债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提高企业债券信用程度
为树立企业债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规范举债企业行为,提高企业信誉。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同时应解决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问题,挑选最优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债券成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债券的到期偿还。企业债券在中国没有得以充分发展也和中国部分企业的不守信用有很大关系,所以,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是中国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演变,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数次的博弈,偿债保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担保、可转换,以及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除此之外,债券保险应该说也不失一种不错的保障机制。
第二,建立企业债券评级体制,树立中介机构信誉。中国自2001年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目前,中国的评级行业才初具雏形,面对人世的挑战,人们应借鉴并吸取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和开发评级技术,建设强大的评级队伍,创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评级体系,借助政府的推动作用,逐步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使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向国际化和规范化迈进。第三,完善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托管的偿债基金,保证企业的偿还能力。
调整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
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打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利率的僵硬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进行创新的能力,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制定相应的利率,将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或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相对自主地确定发行利率。同时,加强对企业债券期限结构的设计,发债企业可根据自身对于资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还债期限,改变目前债券期限单一的格局。在品种设计上,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债券品种,期限上做到短、中、长期连续,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贴息与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种齐全,便于投资者按自身需求选择持有。
中国可借鉴美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具有灵活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时债权人具有不同优先地位的债券品种。最简单的如浮动利率债券,它是发债企业即使在债券到期前亦能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息票利率,而可转换债券则是普通债券与期权结合的产物,它赋予持券人在将来按约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该企业股票的权利,受到那些对公司股价持乐观态度投资者的欢迎,也使发债企业因提供了这种选择权而可压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在保持股价稳定的前提下完成筹资计划。又如附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它是发行企业可按约定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原发行的债券,作为补偿,该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债券面值,它使企业在利率下降时以更低利率重新发债成为可能。
加快企业债券运作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从广义上讲,参与企业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应有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债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能否发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时兑付,关键在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的高低,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公司作出的评级结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直接影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审计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作为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师把关。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将企业债券发行出去,并且代理发行人兑付企业债券本息。
增强流动性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活跃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增强其流通性,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大量引入专门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社会法人。
第二,逐步放宽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都是AAA级,且都是中央企业债券。为了扩大上市的债券规模,可以把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适当放宽到AA级,上市债券可以是地方企业债券,为了刺激交易,改变目前企业债券交易不活跃的状况,要适当降低债券交易的交易费用。上证所2003年已经降低了企业债券的佣金和交易经手费。
第三,应考虑建立企业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具有门槛低、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针对目前中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的现状,人们建议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设立场外交易市场,考虑以省、区为范围建立企业债券柜台交易,并把这一交易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银行间债券OTC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投资者,为解决这一问题,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有银行间债券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委托代理。
第四,增加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于现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证所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评估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增开7天以下的短期企业债券回购品种,作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五,发展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应当成为非金融企业和个人间接投资债券的主要渠道。设立债券基金有利于吸引资本向债券市场流动,增加各类债券的发行量,刺激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
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推进市场化进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于做市商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远远胜过普通投资者,他们对包括公司的各种信息来源进行各方面的汇总分析之后进行做市,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以及公司风险,这样有利于增强市场投资的信心。
美国垃圾债券市场(由于无等级或等级不高而难以在市场流通的低等级债券)发展历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正是米尔肯敢于对垃圾债券进行做市,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立于美国传统债券交易市场之外的“垃圾债券”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杆收购”等方式在内的一系列全新的资本市场运用模式。与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开放式债券回购,以全面提升企业债券流动性。
B. 如何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发展与完善企业债券市场的方略
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没有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举债是公司发展的最本能的融资方式。因此,在发展我国股票和国债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1.修正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实行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条款应明确地界定企业债券的含义和内容,统一规范提法和管理,《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有关企业债券的条款必须统一,使债券融资行为有统一的法规约束。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条例》。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条例应该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审批制度、利率水平、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各个方面,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企业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们应当在相关的证券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新“破产法”,允许发债企业破产,同时还应加强《破产法》有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产机制,使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从制度安排入手,在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为企业债券的发展拓展出较为广阔的空间
具体说来,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监管机构只需对合规性进行审核,不介入具体事务;放松直至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发行并能及时兑付,就应给其扩展规模的机会,等等。第二,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第三,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增强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的投资环境。第四,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第五,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建设,主要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逐步放宽对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同时应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3.通过产权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
从性质来看,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借贷契约,是拥有独立财产的借款企业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签订的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对发债企业而言,它代表其按约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财产义务,而对持券人而言,则代表其要求发债企业如约还本付息的财产权利。财产是实现企业债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而拥有独立的财产则是构成企业发债的制度前提。而我国的现状是企业债券的主要发行者——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无力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为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政府间的产权关系,使企业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承担发债责任和风险的载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我国公司制企业和公司制金融机构才能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也才能成为真正理性的“经济人”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样,企业在做出发债决策时才会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即才会根据融资成本的大小及融资行为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和相应的发债规模。进而,企业也才会根据对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预测,灵活选择不同的债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业债券信用程度
为树立企业债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规范举债企业行为,提高企业信誉。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同时应解决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问题,挑选最优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债券成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债券的到期偿还。企业债券在我国没有得以充分发展也和我国部分企业的不守信用有很大关系,所以,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是我国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演变,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数次的博弈,偿债保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担保、可转换,以及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除此之外,债券保险应该说也不失一种不错的保障机制。第二,建立企业债券评级体制,树立中介机构信誉。我国自2001年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目前,我国的评级行业才初具雏形,面对人世的挑战,我们应借鉴并吸取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和开发评级技术,建设强大的评级队伍,创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评级体系,借助政府的推动作用,逐步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使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向国际化和规范化迈进。第三,完善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托管的偿债基金,保证企业的偿还能力。
5.调整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并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我们要打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利率的僵硬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进行创新的能力,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制定相应的利率,将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或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相对自主地确定发行利率。同时,加强对企业债券期限结构的设计,发债企业可根据自身对于资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还债期限,改变目前债券期限单一的格局。在品种设计上,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债券品种,期限上做到短、中、长期连续,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贴息与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种齐全,便于投资者按自身需求选择持有。我国可借鉴美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具有灵活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时债权人具有不同优先地位的债券品种。最简单的如浮动利率债券,它是发债企业即使在债券到期前亦能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息票利率,而可转换债券则是普通债券与期权结合的产物,它赋予持券人在将来按约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该企业股票的权利,受到那些对公司股价持乐观态度投资者的欢迎,也使发债企业因提供了这种选择权而可压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在保持股价稳定的前提下完成筹资计划。又如附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它是发行企业可按约定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原发行的债券,作为补偿,该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债券面值,它使企业在利率下降时以更低利率重新发债成为可能。
6.加快企业债券运作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广义上讲,参与企业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应有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债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能否发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时兑付,关键在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的高低,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公司作出的评级结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直接影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审计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作为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师把关。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将企业债券发行出去,并且代理发行人兑付企业债券本息。
7.增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活跃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增强其流通性,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大量引入专门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社会法人。第二,逐步放宽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都是AAA级,且都是中央企业债券。为了扩大上市的债券规模,可以把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适当放宽到AA级,上市债券可以是地方企业债券,为了刺激交易,改变目前企业债券交易不活跃的状况,要适当降低债券交易的交易费用。上证所2003年已经降低了企业债券的佣金和交易经手费。第三,应考虑建立企业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具有门槛低、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的现状,我们建议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设立场外交易市场,考虑以省、区为范围建立企业债券柜台交易,并把这一交易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银行间债券OTC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投资者,为解决这一问题,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有银行间债券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委托代理。第四,增加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于现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证所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评估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增开7天以下的短期企业债券回购品种,作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五,发展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应当成为非金融企业和个人间接投资债券的主要渠道。设立债券基金有利于吸引资本向债券市场流动,增加各类债券的发行量,刺激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推进市场化进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于做市商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远远胜过普通投资者,他们对包括公司的各种信息来源进行各方面的汇总分析之后进行做市,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以及公司风险,这样有利于增强市场投资的信心。美国垃圾债券市场(由于无等级或等级不高而难以在市场流通的低等级债券)发展历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正是米尔肯敢于对垃圾债券进行做市,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立于美国传统债券交易市场之外的“垃圾债券”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杆收购”等方式在内的一系列全新的资本市场运用模式。与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开放式债券回购,以全面提升企业债券流动性。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05年第1/2期)
C. 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哪些问题
投资分红保险划算么?重疾分红险,投资保障两不误。 第一个问题,管理体制分散,监管效率低下 从监管来看,我国债券市场一直缺乏管理机构,无法形成监管和发展的合力,影响了市场发展的质量,以公司债券债券为例,同一个公司发行的债券,在不同的审计机构和流通的场所有着不同的属性,也分别适用人民银行法、企业债券法、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多个法律法规,容易产生监管盲区,不利于控制风险。 第二个问题,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品种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私募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共四大类五个品种,这四类公司债券当中,除了企业债的资金运用主要体现为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之外,其他方面均没有实质上的差异,发债主体是高度的重合,但是由于这四类债券是归属于不同的审批机构,发现标准共存的情况,这对我国统一监管措施的实施都带来了制度上的障碍。对同一个发债主体而言,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适用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使法律主体往往会规避要求更严格的企业债券,而更多的选择比较宽松的中期票据,这对发行人的发行监管和控制留下了隐患。 第三个问题,二级市场分割效率受到质疑 中国债券市场受制于传统观点的束缚而处于长期分割的状态,这与国际债券市场交易区域集中,场内场外日渐融合的趋势不符,也不利于充分发挥和融合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各自的优势,不利于实现债券产品、资金和投资者的互联互通,制约了债券市场的发展。事实上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都有着各自的优势,银行间市场具有投资者基础雄厚、后台清算系统庞大等优势,交易所市场则具有定价效率高、价格连续、市场透明、交易系统先进、技术系统覆盖广泛等优势,不利于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同时在市场分割的状态下,债券投资人、资金、现券被限制在两个独立的区域中运行,不能自由流动,经常出现同券不同价的情况,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这种局面广受投资人诟病。 第四个问题,商业银行广泛垄断债券,制约债券市场的发展 由于我国高储蓄,商业银行成为债券市场的绝对投资主体,目前商业银行持有债券的比例已经超过存量的70%,债券投资者结构出现了单一化的特征,债券市场发展的持续性令人担忧。银行大量持有债券使得投资者无法持有信用债,这种单一的投资结构无法建立起真正的企业信用机制,在商业银行既是承销主体又是持债务主体的情况下,债券市场成为了特殊的市场,这种情况不利于根据信用利差进行市场化定价,企业资信评级制度、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化风险管理手段也银行的高信用光环下被淡化,一旦发债出题出现兑付违约,集中持有债券的商业银行又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第五个问题,配套制度不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理机制尚没有建立 现阶段,我国公司债市场还面临外部市场和市场机制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市场规则体系尚不完善,债权人保护和破产制度尚没有积累有效的实践经验,债权受托管理人制度也不理想。二是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债券产品依然是以政府债为主,企业信用债只占23%左右,与合理的结构还有很大的差距。三是信用体系建设不足,信用评级机构受外界干扰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级的公正性。四是产品缺乏有效的信用基础,银行转贷款仍是路径依赖。近几年短期信用债已经出现了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违约风险已经开始显现,利诺集团等几家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都曾出现短期的险情,这也暴露市场制度上的缺陷,发行人责任自负,投资人风险自担的市场文化还没有形成,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却承担了太多的责任,市场无法正常发育和健康的成长。 慧择提示: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就是以上介绍的几点,有没有加深您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了解呢?
D. 建筑公司债券债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及解决对策,
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十五个步骤:
(1)组织公司股东。
(2)确定公司名称。
(3)确定公司地址。
(4)预定公司经营范围。
(5)确定股东的出资。
(6)确定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
(7)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制定公司章程。
(9)办理公司验资。
(10)办理公司登记注册。
(11)刻制公司印章。
(12)办理公司组织代码登记。
(13)开设公司正式银行帐户。
(14)办理公司税务登记。
(15)颁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二、组织公司股东
股东即是公司的出资人,也称为投资者,成立一家公司首先就是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投资者。
什么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呢?除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三、确定公司名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时候,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核准公司名称大约要交30元手续费。
四、确定公司地址
第一、公司的地址必须跟你准备递交申请的注册机构的级别相一致,例如你准备在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注册一家有限公司,那么你不能将公司地址定在七里河区。
第二、公司地址所在地必须具备完整的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证明该所在地归谁所有,一般是指房产证,或者是购房合同加上银行按揭证明。房产证明是拿给工商局作确认用的,确认完了会退回给业主。
第三、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如果你定的地址以前已经有注册过一家公司而且那家公司现在还没有搬走或注销,那么现在就不能用来再注册一家公司,即使是原来的公司搬走了,也要确认那家公司有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第四、有些地方的工商局对注册有限公司的房屋档次有所要求,在注册之前必须了解当地的规定,或者到工商局先咨询清楚。 第五、如果公司地址所在地的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一个股东的,那么必须由其中一个股东跟业主签订一个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上面所说的几点。租赁合同一般要签一年以上,这跟公司的经营期限是相关联的,例如你签的租赁合同期是一年,那么工商局批给你的经营期限最多也是一年,到期了人必须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将公司注销,办理延期手续的时候必须递交新的租赁合同。
五、预定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 例如现在投资50万元成立一家计算机科技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这么写: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工程及电子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 如果你提交的经营范围里面某些项目不符合要求,工商局会让你做修改或将它删除。
六、确定股东的出资
下面具体做介绍: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
(2)实物,是指有形物即能看得见,又可摸得到的东西。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物、厂房等作为出资。
(3)工业产权,它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概念,它一般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商号)、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抽象的说凡是可用于工业(更确切的说是各种生产经营的行为)领域的,能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并能创造利润的智力创作成果,都属于工业产权
(4)非专利技术,确切的说应当是非专利成果,它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保护的一种无形财产。在广义上,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业产权,但在狭义上,由于未经法定程序授予,也无独占性和明确的时间、地域限制,故被排斥在工业产权之外。
股东出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这在后面还会讲到。
(2)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或者使用权的手续,这里的手续是指过户手续,比如以房产出资的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所有权的手续。
资产评估必须找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如资产评估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等)来进行,这些机构对资产评估完后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3)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国家对于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有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全部交纳出资后,必须经过法定验资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并出具证明。
资产评估和验资是不同的,资产评估是指评价出实物、工业产权等的具体价值,验资是指证实具体出资的真实性及合法性,验资在后面会再做介绍。
七、确定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 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职权进行确定。
(三)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经理,经理是公司中对内有业务管理权限、对外有商业代理权限的人。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副手。当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一般情况下,协助总经理总揽公司业务工作。
八、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也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九、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而且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公司章程具有以下作用:
(1)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3)公司章程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是注册一家公司最主要的文件之一,它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十、办理公司验资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首先,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一个公司的临时帐户。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
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股东名称)投资款”。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取得评估的报告书。这在前面有讲过。
接着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公司章程;
3) 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4) 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资产评估报告书等资金到位证明;
5) 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
十一、办理公司登记注册
当前面所有的资料全部准备完整之后,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的登记注册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公司登记机关领取相应的公司登记注册申请表,然后填写表格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第二、准备所有工商局要求的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的相片,一般为大一寸相片,黑白或彩色都可以(在办理一家公司的整个过程中,在不少地方都要贴上相片,法定代表人要准备约十张,股东要准备约三张)。
(2)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股东有企业法人,则必须准备其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的户口不在公司注册的所在地,必须办理在当地的暂住证。
(3)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书。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10)有的工商局还会要求提供其它一些证明,如自然人股东的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最好在注册之前先到工商局问清楚,使到材料能够一次性准备齐全。
第三、由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将上面所有的材料递交给工商局。工商局收到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
第四、工商局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后,对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第五、予以核准的,工商局则会在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的时间到登记机关办理领照手续、缴纳登记费及有关费用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持缴纳费用的凭证、《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在领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前来办理领照手续的,可委托专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领照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领取《营业执照》时,必须按规定缴纳登记费,标准如下:
(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2)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
(3)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十二、刻制公司印章
(1)公司公章;
(2)财务专用章;
(3)法定代表人私章;
(4)合同专用章;
(5)国税发票专用章;
(6)地税发票专用章。
刻制公司印章的时候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是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要刻制发票专用章,还必须有税务登记证,这在后面还会讲到。
十三、办理公司组织代码登记
公司在办理代码证时必须准备的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代码证的步骤如下:
(1)将上述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在申报表上加盖公司公章,填写完后交回质量技术监督局;
(3)大约一周后就可以领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代码证。 代码证也有正副两本,都是带封皮的约32开的本子。
十四、开设公司正式银行帐户
(1)基本帐户,它是公司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公司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一个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2)一般帐户,它是公司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或与基本帐户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如外地办事处)开立的帐户。公司可以通过该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
(3)临时帐户,它是公司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建立的帐户。公司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帐户,它是公司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
开设基本帐户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法经营业执照》(一般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财务人员的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
(6)开户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7)公司印章一套(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十五、办理公司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财务人员的会计证;
(4)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银行帐号证明文件;
(7)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章程复印件;
(9)公司住所的产权证明;
(10)验资报告;
(11)填写税务登记表(可以事先向所在地税务局领取),并加盖公司公章。税务局(国税局和地税局)收到以上材料后,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则发《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是分开的两份证)。
十六、颁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全部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
(5)该股东已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6)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7)公司的签章。
E. 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优序融资理论认为对于公司而言,最优的融资顺序应该是内源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却与该理论存在着相背离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内源融资不足
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开展有效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许多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高达50%,而我国上市公司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仅维持在20%左右。
(二)偏好股权融资
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明显不同的是,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是外源融资。外源融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而在外源融资方式中,股权融资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目前,偏好股权融资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问题。
(三)负债结构不合理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且内部结构不平衡,从而造成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在外源融资中的比例不合理。另外,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比率基本持平并略有降低的情况下,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率却不断呈现上升趋势,接近或超过100%。一般而言,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50%的比例才是比较合理的水平。如果该项指标过高,一旦出现中央银行紧缩银根等不利的金融环境变化时,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状况,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问题原因分析
(一)内源融资不足原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不佳,自我积累能力较低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原因在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经历了一个股份制改制的过程,公司的利益主体和产权主体不清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只注重眼前利益,从而造成了内源融资不足的状况。此外,我国有关上市公司融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健全,导致上市公司过分依赖外源融资,长此以往,就会限制上市公司内源融资的渠道。
(二)偏好股权融资原因分析
一是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存在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压力。
二是没有偿还固定股利的压力。上市公司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经营需要而定。
三是筹资风险小。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不存在不能偿付的风险,总体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小。
因此,在外源融资方式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大于债券融资。
(三)负债结构不合理原因分析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列远远高于债券融资,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相比较发展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严格管制,一般企业很难达到发行企业债券的标准。此外,一些债券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也无法保障公司的利益。另外,我国缺乏健全的债券信用等级制度,企业债券在很大程度上作为弥补政府投资计划缺口的一种工具,政府为公司债券直接或间接作担保,过多的政府干预必然会阻碍我国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优化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对策
(一)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内源融资比例
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要想持久生存下去,就必须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学会依靠内部积累不断发展壮大。增加自身积累的具体措施:一是主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收益,保持公司的长远发展。二是上市公司在融资过程中要有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树立资本观念,合理优化公司的内部资本结构。三是上市公司应加强对筹集资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资机制。
(二)提高股权融资成本
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现阶段股权融资成本低,那么解决股权融资偏好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股权融资成本的途径来实现。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从公司外部来说,政府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方式和分红比例应有明确的政策约束和规定。从公司内部来说,要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激励,促使管理层不断改善公司业绩状况,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从而提高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但事实上股权融资成本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三)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政府应逐步放宽债券发行的审批限制,在债券利率方面给予较大的灵活性,降低债券融资的门槛,尽快实现债券利率市场化,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断完善我国债券市场。
F. 企业债券上网发行将对企业债券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企业债券传统的网下发行模式,承销机构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推广宣传,发行成本相对较高。采用上网发行这种电子化的发行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深交所高效率的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优势,有利于降低发行环节综合成本、提高发行工作效率、宣传提高发行人市场知名度、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的市场化进程。
在传统的网下发行模式中,由于企业债券持有人集中度较高且多以长期持有为主,交易动机不强,因此影响了企业债二级市场交投的活跃度,导致企业债流动性不足,交易不够连续,价格不能准确地反映其内在价值。通过企业债券的上网发行,可以降低债券持有人的集中度,扩大企业债券投资者的受众面,促进持有人结构的进一步合理优化,从而提高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G. 债券市场的发展条件有什么哪些因素有关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希望采纳
H. 我国债券市场目前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问题之一: 市场规模小,交易不活跃 在中国,债券市场本身就并不发达,而企业债券市场相对国债和金融债的发展更加缓慢,在美国,企业债券余额则基本保持在整个债券市场的20%的份额。 交易不活跃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能在交易所进行,而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存在诸多限制性条款,按规定只有企业债券中信誉较高的才可获准上市流通,致使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在交易所上市转让,交易对象减少,市场交投不活,交易市场发展缓慢。二级市场的滞后,必然反过来影响一级市场的发行,从而制约整个企业债券市场的总体发展。问题之二:品种单一, 定价不合理 方向,两会期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推进债券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这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再次强调。这些都说明政府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指明了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而且随着经济的逐渐复苏,和人们投资心理的好转,楼市政策的严格,资金的涌动方向不明的情况下,债券市场的前景还是看好的
I. 企业债券的主要问题
企业债券市场出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债券市场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逾期无法兑付、超规模发行地方企业债券仍然普遍存在。造成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项目选择不当,建设周期长,管理不善,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其次,部分通过发债筹集的资金被挪用。再次,企业债券的担保形同虚设,担保人自身的财务状况不好,不能切实负起担保责任。第四,发债企业和投资人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不够,风险意识淡薄。由于评级制度不完善,发债企业信息没有全面、准确公开,投资人对企业资信了解极少,以为企业债券是政府批准发行的,就视同于国债,觉得没有风险;而发债企业又缺乏偿债意识,把发行企业债券视同向银行贷款甚至财政拨款。第五,地方政府的干预也是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