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债券价值至到期日债券价值等于债券面值。那么利息呢我认为应该是面值加利息
楼主找到答案了吗,我也想知道
⑵ 到期日债券的价值等于债券面值到期日价值不是本金加利息么大于面值啊!
债券分很多种,有一种债券是到期付本息的,那么到期价值就多于面值;但是很多种债券付息不一定在债券到期日,利息早付了,或者另一种债券
面值100,但你买入时候付了90元,一年后到期你得到100元,其他情况非常多,不一一列举了
⑶ 为什么国债期货交割日债券的报价并不包括上一付息日到交割日的利息
你要看这个交易规则就OK的, 毕竟这个天数都是不一样的啊
⑷ 债券付息日与到期日
对,这是财政部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国债期限是7年(2021-2014),每年付息一次,息票率为4.4%。
⑸ 债券理论价值
债券价值是指进行债券投资时投资者预期可获得的现金流入的现值。债券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利息和到期收回的本金或出售时获得的现金两部分。当债券的购买价格低于债券价值时,才值得购买。
债券价值
债券价值的计算公式因不同的计息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表示方式。
1.债券估价的基本模型
典型的债券是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2.其他模型
(1)平息债券
平息债券是指利息在到期时间内平均支付的债券。支付的频率可能是一年一次、半年一次或每季度一次等。
平息债券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平息债券价值=未来各期利息的现值+面值(或售价)的现值
【提示】如果平息债券一年复利多次,计算价值时,通常的方法是按照周期利率折现。即将年数调整为期数,将年利率调整为周期利率。
(2)纯贴现债券
纯贴现债券是指承诺在未来某一确定日期作某一单笔支付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到期日前购买人不能得到任何现金支付,因此也称作"零息债券"。
(3)永久债券
永久债券是指没有到期日,永不停止定期支付利息的债券。优先股实际上也是一种永久债券,如果公司的股利支付没有问题,将会持续地支付固定的优先股息。
(4)流通债券
流通债券,是指已经发行并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债券。
流通债券的特点是:(1)到期时间小于债券的发行在外的时间。(2)估价的时点不在计息期期初,可以是任何时点,会产生“非整数计息期”问题。
流通债券的估价方法有两种:
(1)以现在为折算时间点,历年现金流量按非整数计息期折现。
(2)以最近一次付息时间(或最后一次付息时间)为折算时间点,计算历次现金流量现值,然后将其折算到现在时点。无论哪种方法,都需要用计算器计算非整数期的折现系数。
⑹ 为什么越近下一个付息日,非连续支付利息的债券的价值会越高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应付利息是一项流动负债,是在一年内必须要支付或兑现的负债。而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债券利息,并不会在每个计息期都支付,而是到了债券到期日才一次性支付的,而应付债券一般都是在一年以上的期限,是非流动负债,那么其应计利息也是非流动负债了,所以不能反映在流动负债项目中。故应当计入到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中的。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⑺ 债券中的起息日和付息日,为什么有些时候会不一样
这要视乎该债券有没有税收优惠,如果是国债或地方债,按照现在的税收政策是不收相关的红利税的,若忽略相关的收益率问题,在那一天买都是一样的。如果是企业债或公司债(也包括城投债,即城市投资建设公司发行的债券),这些都是非免税债券,个人投资者要被征收20%红利税(是按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但一般这种投资方式的征税都是叫红利税),法人机构要被征收10%的红利税。征税金额是按照当期付息金额乘以税率。由于这税是按时点征收的,只有债券付息时向当前付息时的持有者征收的,不论你可以买入该债券。税收问题很多时候会导致相关避税现象,在付息前债券价格可能会因税收问题出现价格回落,在付息后也因税收问题的过去而上涨,但一般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还是建议在起息日这一天或之后买比较合算,原因是这20%的税率是比较重的,就算债券价格因税收问题在付息前后有涨跌,但这个涨跌很多时候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弥补上这个税的差异的。
对于每年支付一次利息的债券来说,起息日和付息日不一致很多时候是由于相关付息日遇上法定节假日问题所造成的,一般是顺延支付。就算时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的债券来说(一般多数是国债),起息日所对应的半年后的付息日不一致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所造成的。
的确是这一轮的利息是起息日和付息日之间的利息,只要这债还没有到期还是会继续算利息的,但如果该债券的这轮付息是到期的还本付息,这在这之后的利息是不再算利息,原因是一般债券的最后计息日为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日,但由于节假日顺延的相关利息是不再计算并支付的。
⑻ 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债券的价值等于债券的面值吗
不对。溢价发行的债券,债券价格逐步降低,只有在到期日才等于面值;折价发行的债券,债券价格逐步攀升,在到期日等于面值。这种说法不正确。
⑼ 债券的价值
债券发行的意义
未来应提高非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债比重。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2]
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扩大债券发行,逐步实现债券市场互通互融”。
扩大债券发行对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降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是有重要意义的。扩大债券发行的同时,债券市场需要更加透明而且具备好的流动性,为更多参与主体进入债券市场创造条件。
2013年,中国债券市场由多部门监管,市场不统一的格局阻碍了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的实现。
债券市场互通互融是大势所趋。债券市场互通互融会使得债券市场能够充分反映资金市场的信息,资金的价格会通过交易价格实时反映出来。面对一个分割的债券市场和混乱的利率期限结构,企业没有办法像面对统一的市场那样去获取融资成本的准确信息。低水平的债券市场无法与银行进行充分竞争,这会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难以下降。
债券市场互通互融并且快速发展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压力,促使商业银行提高其评估风险和定价的能力,对企业的信用进行更为精准的分析,提高其对不同企业的服务能力,并且有助于提升其国际竞争能力。
另外,扩大债券发行需要我国评级机构的进一步发展,债券产品的丰富更需要评级机构履行其职责,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真正有区分度、有足够信息含量的研究报告和级别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