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债券型基金怎么收费
债券型基金一般都会分为A类、B类、C类等细分的份额类别A类收费结构是最常见的一种收费模式,基金公司除了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外还一次性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B类或C类就不再单独收取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而是按照固定的年费率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相应的销售服务费,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同。以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基金为例,A类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B类则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缴纳申购、赎回费。同时,不同级别的基金合并运作,由于受申购赎回的资金量以及每日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影响,两种级别的基金实际运作的有效资金不同,这会导致单位份额的净值回报率存在差异,但差距不大。从目前分级别的债券基金来看,收取销售服务费的B类或C类的 (0)债券型基金长期的收益略低于A类基金,但这并不代表选择A类的实际投资回报率超过B类或C类。
所以,对于资金量较小且投资期限小于2年的投资者,B类收费模式无疑是更好的选择,可以避免进出资金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对于资金量大、持有时间较长的投资者,采取A类收费模式则更为适合。
② 现在政府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企业收到专项债后该如何入账,包括后续的利息和发行费用该怎么处理
企业购入债券等于是债券投资。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具体参看: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6月26日 财预〔2017〕97号
③ 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
地方政府债券又称地方债券,是由省、市、县、镇等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发行这类债券的目的,是
为了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满足市政建设、文化进步、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美国的地方债券称市政债券,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为担保的普通债务债券,其资信级别较高,所筹资金通常用于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务;另一类是以当地政府所建项目得到的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收入债券,政府不予担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收费大学生宿舍、收费运输系统和灌溉系统等。日本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债,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原则上不在交易所上市(东京都债除外)。地方债分公募地方债和私募地方债。英国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当局债券,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方当局发行债券的额度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负责控制。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④ 城市道路收费是否违法
须有收费的批准机关和收费政策性依据,否则违法。一般是当地人大或政府有令才合法。
⑤ 高速公路的非收费段是否应该遵守高速公路的法规
从收费站广场中心到被交道路平面交叉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不能满足时,应在被交道路上增设停留车道。
⑥ 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6913.6亿元,高速收费到底高不高
元旦刚过,全国开始实施ETC收费和取消省界碑收费站,欢声鼓舞之下,大家却面对着费用上涨的问题,其次是收费混乱的问题。
有的车主反映,ETC缴费的时候,收费暴涨,有的车主却0元通过;这让人觉得高速公路收费及其混乱。
根据国内媒体报道,从2011年开始,最近8年期间,收费公路就没有盈利过,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亏损面不断扩大,从2011年的亏损323.3亿元,到2012年的565.7亿元,再到2013年的660.5亿元,然后到了2014年,亏损额度直接达到1571.1亿元,到了2015年,亏损额度已然翻倍,达到了3187.3亿元,剩下的16、17、18年分别为4143.3亿元、4026.5亿元和4069.4亿元。
从2018年总资金支出可以看到,造成亏损的原因是因为还本金,其次是利息,税费和用人成本的比例并不高,维护费用也仅仅是589.3亿元。
也就是说,造成亏损的原因是高速公路建造的费用太高,项目太多,有的路段还不能产生收益。
因此,为了减少亏损,高速公路收费则继续收费下去,即便是到期了,还依旧收费,否则,债务无法还清,而且养护费用更是不知道从何而来。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国内遍地高速公路都在收费并没有太多道路推出免费。
在收费公路系统中,有两种债务来源,一种是政府还贷型的公路,还有一种是经营性收费公路,在2018年,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44870.5亿元,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43953.0亿元,二者总计投资为8.8万亿,而收费公路2018年收费总额才0.55万亿,相比于投资,收费来的钱真的是杯水车薪。
其实,根据国外的经验,建造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费用俊由汽车购置税所出资建造,而道路养路费则是汽油税里支出,因此道路的建造和养护都可以实施。
但是,这样的资金累积很慢,很难跟得上经济发展,况且高速公路是公益性质,国家应当推出补贴,如此一来可以降低贷款本金和利息,也能够短期之内收回投资成本,高速公路就可以实现免费通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⑦ 债券是什么,要不要申购费,管理费,赎回费
债券基金分为A 前收费,B 后收费,C 收服务费三大类,债券基金的A类与C类唯一不同的只是收费方式的不同,两者的管理费与托管费都没有区别。 两者收费区别:C类模式不收取申购费,持有30天后不收取赎回费,但按日提取销售服务费。A类模式收费方式,该类别收取申购费与赎回费,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如果A类收费模式持有30天后也不收取赎回费用。
⑧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了啥
(一)确立“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
突出了收费公路和非收费公路的不同政策,体现了两个公路体系统筹发展的导向。一是从资金来源上,明确政府对非收费公路的投入义务;明确收费公路的多元化筹资渠道。二是从等级构成上,明确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三是明确政府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收费公路资产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二)调整两种类型收费公路的内涵。
一是将通过政府举债方式建设的公路统一表述为政府收费公路。未来政府管理的收费公路建设、改扩建资金将统一采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式筹集,用通行费偿还,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在经营性公路中增加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内涵,并统一表述为特许经营公路。
(三)调整政府收费公路统借统还制度。
一是将现行《条例》规定的“统一贷款、统一还款”修改为“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二是统借统还的主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三是将统借统还的范围限定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通过以省为单位对高速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降低了政府收费公路的融资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政府偿债能力,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明确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一是明确采用招标投标等竞争方式选择投资者;二是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特许经营者的公路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义务,明确合理回报、风险分担等内容。
(五)提高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
严格控制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里程规模,严格收费公路的设置,由原来中西部经批准二级公路可以收费的规定,进一步限定为新建和改建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并明确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公路升级改造为一级公路的,不得重新收费。最终实现只有高速公路收费,其他公路全部回归公共财政承担的目标;此外,还提高了独立收费桥隧的设置标准,由原来的二车道800米和四车道500米统一提高为1000米以上。
(六)调整收费期限。
一是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修订后的《条例》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二是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其中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高速公路以外一级公路及桥隧的经营期限,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25年、中西部最长不得超过30年的规定。三是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以解决高速公路养护费用的问题,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四是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七)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转让。
一是明确转让政府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应当综合考虑转让的必要性、合理性、社会承受力、债务余额等因素,并严格限制。二是对政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出让价作了规定,不得低于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三是明确转让特许经营公路收费权,应当征得签订该特许经营协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四是明确不得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转让政府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可延长不超过5年的收费期限,转让特许经营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经营期限。
(八)强化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
一是明确政府收费公路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对收费公路资金使用、公路技术状态和通行服务水平的监管;二是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规范和限制特许经营行为,防止出现不合理收益或者服务质量不到位的行为;三是明确收费公路养护应急保通、治理超限超载等义务及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经营者的服务职能;四是建立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和落实收费公路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及相关责任;五是通过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减少收费站数量,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⑨ 实现债券费用怎么收费的
债券基金交易的收取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销售手续费 投资人在买基金的时候,需要向基金的销售机构付一定的手续费,目前国内基金的销售手续费费率一般在基金金额的一~一.5%之间。在基金发行期的销售手续费叫认购费用,发行期结束后的日常销售费用叫申购费用。一般来讲,基金公司为了吸引投资人在基金发行时买基金,认购费率比申购费率要便宜一些。 为了使投资人长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还推出了后端收费模式,即在投资人买基金的时候不收手续费,而将此项费用延迟到投资人赎回的时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资人持有基金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赎回的时候便不用付费了。 赎回费 目前国内基金在赎回的时候还要收取赎回费,主要是支付在赎回时的操作费用。一般的赎回费率在赎回金额的0.5%左右。同样是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赎回费随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的收费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时间越长,赎回时付的赎回费越少,持有时间长到一定程度,赎回时就可不收赎回费。 根据最新的基金法规,二5%的赎回费是要计入基金资产的,以补偿没有赎回的投资人可能受到的损失。 基金管理费 基金是委托专家理财,应该付给专家,也就是基金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目前国内的年管理费率一般在0.三-一.5%之间,视投资目标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收益和风险较高的品种,管理难度也较大,如股票型基金,管理费较高;而收益和风险较低的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较低。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销售费、赎回费不同。后两种费用是在买卖基金的时候支付或从赎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费则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在实践中,一般是每天计算,从当日的净值中扣除,投资人不需要额外拿钱出来。 托管费 正如我们在第一期文章中讲到的,基金的管理原则是“投资与托管分离”。托管机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交割等工作,同时还有监督基金公司的职能,所以需要付给托管机构托管费。一般在国内,年托管费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二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