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会计上如何核算
【问】企业购买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到期可获得约定的理财收益,对此理财产品, 【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您所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范畴,具体作为上述哪类资产管理,应根据企业的持有意图及具体的理财品种,如果准备短期持有,通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持有,则可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在会计上均作为投资收益核算。
Ⅱ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发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Ⅲ 银行如何对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银行,也可以了解下招行发售的理财产品,您可以进入招行主页,点击 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 页面查看,也可通过 搜索 分类您需要的理财产品。温馨提示:购买之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Ⅳ 购买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分录
银行理财,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其他货币资金
希望能帮助到您!
Ⅳ 请教各位高手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我认为是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合适。
交易性金融资产纯粹是抄短线。如建行的“周周利”产品,一周划转一次,相当快。
而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与股票较接近。对企业的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合适。而银行产品,有些是根本找不到投资企业或具体的投资对象。是标准化的产品。所以。我个人认为,划交易性金融资产合适些。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我公司也买了此类理财产品,我是放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时也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Ⅵ 银行理财产品用什么会计科目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用到的会计科目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是保本理财类的银行理财产品,3个月以内到期的,放在其他货币资金。其他银行理财产品,3个月以上到期的,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时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到期赎回收,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
正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负收益: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发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Ⅶ 购买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