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融资融券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B. 融资融券和质押融资的区别
你好,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三、担保物不同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六、产品属性不同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
C. 股权质押融资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股权质押融资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方式。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股权质押融资主要分为两类: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不同的质押融资各有优缺点。
自2013年6月24日,券商股权质押融资开启以来,在一个月间便开展了49笔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质押股数12.56亿股,质押股票市值约94亿元。股权质押融资有着相当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文将就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三个类别的股权质押融资,分别就起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我国的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架起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2)现行模式从控制银行风险的角度出发,除规定了质押率的上限、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以外,还规定在质押期内出质股票不能自由流动。这大大降低了股东“变相取现”和“掏空公司”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投资于上市券商的风险可以得到降低。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缺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但这种质押贷款模式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且被质押的股票缺乏流动性,手续烦琐,不能满足市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融资要求。
(2)银行若开展此项业务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并应有专门机构动态监控、代为管理出质股票,对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拥有专业人才要求较高。
(3)尽管与其他担保品相比,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是一种风险较小的质物,但银行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风险控制。
(4)证券公司出质的股票在质押期内不能自由流动,这种限制虽然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忽视了券商希望质押股票能够自由流动的内在要求。
(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个人股票质押优点:
(1)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模式能够满足市场众多投资者的融资要求,它充分发挥了银行和券商的比较优势。
(2)银行无须新增硬件设施,也不必到证券公司办理出质登记和注销手续、到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现有条件即可满足业务需要。
(3)证券公司在这种模式中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型,充分发挥了证券公司的比较优势。证券公司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人,有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有齐全的交易监控设施,比银行更能够对市场的走势进行敏锐的把握和对质押股票进行实时监控。
(4)出质人用于质押的股票在平仓线上可自由流动,当股票价格上涨到出质人的心理价位时,能及时出售质押股票,保证了出质人的获利机会。
2.个人股票质押缺点。该模式比较突出的风险是由于出质人质押的股票虽然可以流通,但是是由证券公司代表银行监督股价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券商不认真履行三方协议,同出质人串通,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损害贷方银行的利益。特别是证券公司在对出质股票资格审查和风险审查中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目前中国股市波动大、股票市值虚增的情况下,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质押融资
大股东由于融资的需要而将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以此作为获取资金的一种手段,或者,大股东要为其他单位提供借款担保而将上市公司股权拿出去做质押保证。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优点
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成为了大股东资金融通的一种重要手段,大股东偏好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原因在于:对于大股东来说,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商业银行一般也希望接受透明度高、可兑现性强的上市公司股权为质押标的物。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缺点:
1.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上升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
2.大股东法人股质押给市场的信号往往是大股东抑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会影响投资者预期,导致股价下挫。
3.大股东的过度杠杆化可能引发市场对大股东不良财务行为的猜测,大股东凭其控股地位而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操纵,这种操纵不会是过去(至少是5年以前)那种赤裸裸式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如果能那样的话,大股东就不会借股权质押之名而兜这一大圈子),而可能是通过关联交易、产品转移定价等手段,尤其是借战略调整之名而行经营控制之实,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4.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后,有相当可能性存在着这些股权被冻结、拍卖,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危险。控股权的转移会引起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的变动,从而引起上市公司的动荡。
5.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降低了公司价值。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显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越高,其公司价值越低。股权质押具有经济后果性。
6.许多被质押股权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我国金融业的分立体制不允许商业银行以向企业投资的方式实现质权,银行必须拍卖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这就会使相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再次变更,使原本基于对公司资信(质押股权被拍卖前)的了解和对公司前景的看好才向公司投资的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7.由于股权质押会增加大股东与其他股东质押的代理冲突,导致控制权和现金权变相分离,因此有着股权质押行为的大股东更容易发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占,说明股权质押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性。
D.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股权质押类产品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股权质押类产品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类产品(融资),股权质押只是这类产品的担保形式;而股权融资类产品是指将募集资金融资到股权或收益权当中的产品。
股权质押类产品的风险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而导致的再融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本金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于后者;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回购能力的高低。
信贷类产品的担保方式除了股权质押外,还包括政府担保、企业担保、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担保方式本身就包括了股权质押。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融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就个人融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E. 股权质押融资优势有哪些
你好,股权质押融资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但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用这种方式的比较多,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实这种方式也可以充分利用一下,不但可以节约一些融资成本,还能够充分认识到股权价值,形成一种企业的良性循环。那么,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缺点及途径有哪些呢?
股权质押融资,也可以称之为质押股权融资,指融资方以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权等)作为质押担保,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F. 证券公司目前可以坐哪些融资项目
根据业务资格不同会有差别。大一些的证券公司基本都可以做股权融资,包括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增发、定向增发、可转债等),有直投公司的可以直接做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业务里面一般可以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有几个比较大的证券公司还有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资格。有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的可以做股权质押融资,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可以做融资融券。
G.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有哪些不同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当前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
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六、产品属性不同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例如,融资融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银行分别有专门的账户登记相关的股票和资金并可方便地查询,股票和资金来龙去脉一目了然;融资融券可采用的杠杆比例有统一规定;融资的资金借出成本不得低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融资用来购买的股票或者融券可获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围之内,等等。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H.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我国的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架起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2)现行模式从控制银行风险的角度出发,除规定了质押率的上限、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以外,还规定在质押期内出质股票不能自由流动。这大大降低了股东“变相套现”和“掏空公司”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投资于上市券商的风险可以得到降低。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缺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但这种质押贷款模式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且被质押的股票缺乏流动性,手续烦琐,不能满足市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融资要求。
(2)银行若开展此项业务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并应有专门机构动态监控、代为管理出质股票,对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拥有专业人才要求较高。
(3)尽管与其他担保品相比,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是一种风险较小的质物,但银行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风险控制。
(4)证券公司出质的股票在质押期内不能自由流动,这种限制虽然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忽视了券商希望质押股票能够自由流动的内在要求。
(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个人股票质押优点。
(1)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模式能够满足市场众多投资者的融资要求,它充分发挥了银行和券商的比较优势。
(2)银行无须新增硬件设施,也不必到证券公司办理出质登记和注销手续、到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现有条件即可满足业务需要。
(3)证券公司在这种模式中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型,充分发挥了证券公司的比较优势。证券公司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人,有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有齐全的交易监控设施,比银行更能够对市场的走势进行敏锐的把握和对质押股票进行实时监控。
(4)出质人用于质押的股票在平仓线上可自由流动,当股票价格上涨到出质人的心理价位时,能及时出售质押股票,保证了出质人的获利机会。
2.个人股票质押缺点。该模式比较突出的风险是由于出质人质押的股票虽然可以流通,但是是由证券公司代表银行监督股价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券商不认真履行三方协议,同出质人串通,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损害贷方银行的利益。特别是证券公司在对出质股票资格审查和风险审查中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目前中国股市波动大、股票市值虚增的情况下,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质押融资
大股东由于融资的需要而将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以此作为获取资金的一种手段,或者,大股东要为其他单位提供借款担保而将上市公司股权拿出去做质押保证。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优点
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成为了大股东资金融通的一种重要手段,大股东偏好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原因在于:对于大股东来说,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商业银行一般也希望接受透明度高、可兑现性强的上市公司股权为质押标的物。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缺点
1.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上升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
2.大股东法人股质押给市场的信号往往是大股东抑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会影响投资者预期,导致股价下挫。
3.大股东的过度杠杆化可能引发市场对大股东不良财务行为的猜测,大股东凭其控股地位而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操纵,这种操纵不会是过去(至少是5年以前)那种赤裸裸式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如果能那样的话,大股东就不会借股权质押之名而兜这一大圈子),而可能是通过关联交易、产品转移定价等手段,尤其是借战略调整之名而行经营控制之实,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4.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后,有相当可能性存在着这些股权被冻结、拍卖,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危险。控股权的转移会引起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的变动,从而引起上市公司的动荡。
5.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降低了公司价值。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显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越高,其公司价值越低。股权质押具有经济后果性。
6.许多被质押股权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我国金融业的分立体制不允许商业银行以向企业投资的方式实现质权,银行必须拍卖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这就会使相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再次变更,使原本基于对公司资信(质押股权被拍卖前)的了解和对公司前景的看好才向公司投资的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7.由于股权质押会增加大股东与其他股东质押的代理冲突,导致控制权和现金权变相分离,因此有着股权质押行为的大股东更容易发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占,说明股权质押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