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答题 投资银行的工作特点有哪些
1.投资银行业的创新性
过去,创新性并不是投资银行业的基本特征,那时对投资银行来说,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他们同客户公司的经理层和董事会的关系,而不是概念与观念的创新。但是,随着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对投资银行业创新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投资银行业能满足客户的各种不同需要。因此,创新性已经成为当前投资银行业一种有效的竞争武器,金融工具和结构的创新有助于保持投资银行业的竞争优势。这一部分将讨论投资银行创新性的概念、创新性的内容以及创新性的培养。
(1)创新性的概念
投资银行的创新性应包括创造和革新这两个方面,"创造"是指有价值的新事物的产生过程,而"革新"则是将有价值的新事物转变为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创造的实质是从"无"到"有",而革新的实质则是把这所谓的"有"成型为经济上的实用物。
投资银行的创新性,一方面是对创新性精髓的理解并知道如何去激发创新性,另一方面是为业务运作注入活力,包括新战略的设计、研究和开发的不断进步、质量的提高、财务状况的优化、信息的获取、人类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为不同的组织营造创新性的文化氛围。
对当前的投资银行来说,创新性的管理意味着:开发新的、更好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开创更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只有这样,投资银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并获得发展。
(2)投资银行创新性的内容
具体来说,投资银行的创新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融资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银行开发出不同期限的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券、抵押债券、发行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建立"绿鞋期权"(Green shoes)承销方式等。90年代,投资银行又创造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即以资产支撑的证券化融资。
②并购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投资银行提供了桥式贷款、发行垃圾债券、创立各种票据交换技术、杠杆收购技术和种种反收购措施,如毒丸防御计划、金降落伞策略、白衣骑士等。
③基金新产品应有尽有。投资银行推出的基本新产品有套利基金、对冲基金、杠杆资金、雨伞基金、股息滚动投资、定期投资计划以及定期退股计划等。
④金融衍生产品频繁出现。投资银行将期货、期权、商品价格债券、利率、汇率等各种要素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如可转换浮动利率债券、货币期权派生票据、互换期权、远期互换等。
(3)投资银行创新性的培养
2. 什么是毒丸计划
当一个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尤其是当收购方占有的股份已经达到10%到20%的时候,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
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
毒丸计划一经采用,至少会产生两个效果:一种是威慑恶意买家;另一种是减少有意采纳该计划的买家数量。1985年,美国特拉华法院将这项反收购措施合法化。2005年,面对大收购,新浪采取了毒丸计划,最后,盛大只能放弃新浪。
(2)资产证券化毒丸术扩展阅读:
毒丸计划一般分为““弹出”计划和“弹入”计划。“弹出”计划通常是指购买股票和优先股。例如,以100美元购买的优先股可转换为目标公司200美元的股份。
“弹出”计划的最初影响是提高股东愿意在收购中接受的最低价格。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价为50元,则股东不会接受低于150元的所有报价。因为150元是股东购买股票的溢价,等于50元股票价格加200元股票减去100元股票购买成本。此时,股东可获得的最低股票溢价为200%。
3. 次贷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监管的漏洞有哪些
美国次贷危机最早显现迹象是在2007年2月,当时汇丰控股最先发出警告,称由于大批低收入房贷客户无力偿还贷款,公司为其在美国的房屋按揭业务增加18亿美元的坏账拨备。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市场上很少有人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已经孕育了很久的危机。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前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在2002年,他再次拉响警报,认为“一些次级房屋贷款机构没有任何监管,它们的贷款行为最终会危及美国人实现拥有住房和积累财富的两个美国梦想”;到2004年5月,他更是明确地指出,“快速增长的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已经引发贷款违约的增加,房屋赎回的增多以及不规范的贷款行为的涌现”;在他2007年9月逝世不久前发表的文章里,葛兰里奇揭示出美国的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次级房贷市场就像是狂野的美国西部,超过一半以上的这类贷款由没有任何联邦监管的独立房贷机构所发放”。
今天我们再次重温葛兰里奇的文章时感到非常遗憾,葛兰里奇的警告并没有得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葛兰里奇的绝大多数同事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它们的风险。正如格林斯潘在他2007年的新书《动荡年代》(The Age of Turbulence)里所阐述的那样,“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者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但是,在2008年10月23日美国众议院召集的听证会上,执掌美联储达18年之久的格林斯潘坦承,缺乏监管的自由市场存在缺陷,眼下的金融危机证明,他针对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想法和做法存在缺陷,这一点让他“震惊”。在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为金融危机之后,格林斯潘这位自由市场主义的信徒呼吁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这与其之前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
次贷危机下金融监管的六宗罪
次贷危机所暴露出的金融监管问题,一方面体现在对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及交易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对相关金融机构,如房贷机构、投资银行、银行表外投资实体、评级机构、对冲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
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次贷危机被称为“21世纪第一个复杂金融衍生市场危机”。就连美国证监会(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也认为,“大量的没有被监管的类似CDS 的衍生品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头号恶棍”。
2000年,在美国金融行业更加有力的公关活动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解除了对包括被视为华尔街金融创新“毒丸”的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内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自此,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监控重任则全部落到了华尔街投行等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的肩上。然而,目前的危机证明,单纯依靠金融机构自身对衍生产品风险进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制度和交易规则的缺陷,助长了衍生产品的过度投机,并最终引爆了危机。
首先,政府在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与构造方面几乎不加干涉,政府隐含地假定衍生品交易双方均能准确理解衍生产品的构造与风险,因此双方的交易纯属市场行为,没有干预的必要。在监管纵容下,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逐步偏离了基本经济学原理:一是信用衍生产品的基础产品违背了银行信贷“可偿还性”原则,没有注重借款人的第一还款现金流,而是寄托于抵押物持续升值的前提上;二是衍生产品结构过于复杂,使基础产品的风险在层层设计中变得更加隐蔽,违背了“让客户充分了解金融风险”的原则;三是监管当局对衍生产品的杠杆率没有限制,致使风险过度放大,超出了市场参与者可承受的范围。
第二,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大量的CDO、CDS(信用违约掉期)主要通过场外交易(OTC)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场内交易会受到交易所的监管,但由于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具有非标准性和不透明性,基本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如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Bill Gross)所说,“金融衍生商品是个新的‘影子银行体系’,是企业与机构间的私人合约,是在正常的央行流动法则之外创造金钱,它不是真正的货币,跟美元相比衍生商品只是写有承诺的纸,甚至只是一个电子符号,它存在于正常的商业管道之外,缺乏有效监管”。
第三,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需要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显示,银行对相关信息的披露相对有限,监管当局无法得到关于金融机构经营及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充分而准确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短期内无法确知问题的严重程度,导致难以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清算系统,交易缺乏透明度,政府事实上并不清楚市场上各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与头寸分布,因此一旦危机爆发后,政府在很长时间内甚至不能准确估计危机的严重程度以及波及范围。
房贷机构监管——监管缺失导致次贷发放的失控
2001?2005年,美国房市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保持繁荣。另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住房按揭贷款的“发放—销售”模式使风险得以轻易转移,这些因素均刺激了抵押贷款机构超常规发展的欲望。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开始,美国众多贷款机构纷纷降低住房按揭贷款的准入标准,放松了资信审查,向大量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人发放了“次级按揭贷款,甚至接受了缺乏充分资信证明文件或具有高债务—收入比的借款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放贷标准的降低基本上都发生在联邦银行监管规定的范围之外。此外,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使房贷机构得以在脱离消费者监督的条件下大量发放高价贷款。尽管相关监管部门一再要求改善次贷的信息披露,但收效甚微。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发放房屋按揭贷款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还包括许多独立的住房贷款公司或经纪商。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美国市场全部房贷中约60%和高价房贷中约45%经住房贷款经纪商发放,这些经纪商根本不在联邦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内。
在上述背景下,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并没有及时对次级贷款的发放标准提供有效指引,也没有及时将独立放贷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内。笔者认为,原因无非是两方面:一是过于相信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认为市场能够通过自行调节解决风险;二是认为次级贷款占美国全部房贷的比例较低,不会引起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在金融机构出于竞争压力及利益驱动,放松资信审查、降低贷款标准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应及时对有可能危及金融系统的上述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才能防患于未然。而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无论是美联储还是美国财政部,都没有对这一高风险的贷款发出任何警示,这表明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次贷监管的确存在疏忽。
投资银行监管——对流动性和资本金缺乏约束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人们开始将此次危机的诱因集中到美国监管者对华尔街大行过度宽容及监管缺失的制度层面上。在独立投行模式下,美国证监会是投行的唯一监管机构,其对投行的监管也只限于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相关的审慎性监管和投资风险监管一直存有漏洞,因此一度成就了次贷危机之前美国投资银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的发展模式。
美国曾在1929年大危机后一度加强了投资银行监管。为了防止危机的再度爆发,美国相继出台了多项重要法律,其中对投资银行业务影响最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 Steagall Act of 1933)。这一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从事吸取和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承销和发行证券)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使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出现了。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业与混业一直是美国政策与立法中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一体化的发展,分业型的金融体制无法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业管理限制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因此,要求混业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逐渐放宽了投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并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限制投机和分业经营的禁令全部被解除。也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投资银行不受传统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约束,它们开始通过金融创新广泛使用高杠杆,投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甚至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违背职业操守。而上述高杠杆化且具有短期行为特点的业务扩张几乎是游离于联邦政府的监管之外的。
从2003年以来,高盛、美林等投行的杠杆率都从十几倍跃升到30倍左右,而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仍只有十几倍。在经济繁荣年代,高杠杆为投行带来丰厚利润。但高杠杆使得投资银行对流动性和维持自身高级别评级的要求很高。一旦市场环境恶化或自身财务状况不佳,被评级公司降低评级,导致融资成本上升,继而出现流动性问题等连锁反应,就容易陷入困境。由于美国对投行的资本金、流动性等均缺乏严格的监管标准,导致风险与资本并不匹配。另外,作为独立法人的投资银行不是美联储的成员,出现问题时也不能得到美联储的救助,只有在商业银行收购投资银行后,美联储才能通过救助商业银行间接救助投资银行。
经过次贷危机的冲击,美国投资银行业进入重新洗牌的阶段。美国五大投行中的三家(贝尔斯登、雷曼和美林)已经垮台,高盛、摩根斯坦利两家硕果仅存的投资银行也于2008年9月申请改组为银行控股公司,这意味着它们从此纳入传统银行的监管体系,美国独立投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时代宣告终结。
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监管——亏损时重新并表引致信心危机
金融机构常常为特定的融资、并购等交易活动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E,即Special Purpose Entities)。在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注册成立一个与发起人隔离的特殊目的实体。这种实体不需要大额的资本金,一般由其母体注入高等级的债券作为资产,在此基础上通过评级、增信等手段,获得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资格。这样的实体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其依据的法律和遵循的监管准则和会计准则也有所差别。
SPE在2001年安然、世通等企业会计丑闻中已经声名狼藉,但在这次金融机构危机中以新的变形体——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的形式卷土重来。银行表外投资实体是一种由银行发起设立并提供全部或部分债务担保的证券套利安排,主要形式包括专为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而设立的管道公司(conit)、结构性投资工具(SIV, 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等。
2001年安然公司破产事件发生前,SPE在发生损失时,其损失不须并入其母公司。安然事件促使美国监管当局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会计合并准则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以加强对SPE的监管。特别是在2003年对相关会计准则做出修改,要求在SPE发生损失时,对其拥有控制权并需承担最终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将此合并入资产负债表中。
但是,表外投资实体信息不透明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对表外实体尤其是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的有效监管不足的状况依然在延续。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表外投资实体的业务模式给设立机构带来的巨大风险逐渐暴露。以SIV为例,银行通过发行短期票据和中期债券,将所得收益投资于如抵押贷款证券等高回报资产,所发行票据与结构性证券之间的差额即银行所得利润。由于旗下的SIV大规模投资于次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次贷危机的爆发给大多数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均造成巨额损失。例如,管理着全球规模最大SIV资产、约占全球SIV总资产四分之一的花旗集团,由于次贷危机以来SIV资产大幅缩水近40%,被迫于2007年12月将旗下7个结构性投资实体并入资产负债表中。另外,汇丰控股、法国兴业银行(23.12,0.48,2.12%)、西德意志州银行也因旗下SIV的巨额亏损已经将各自的SIV并入资产负债表内。SIV成立之初独立于银行之外,不属于银行本身的业务,但造成损失后,银行按照相关会计原则将其纳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从而造成了银行的巨额亏损和投资者信心危机。
评级机构监管——利益冲突规制有限,评级方法不够透明
早在美国安然事件及世通公司倒闭案发生时,评级机构就曾因为相关的评级失责问题受到各方的关注和质疑,美国各界也以上述事件为契机开始重新审视信用评级业之运作及监管体制。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于2006年9月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该法案的实施规则虽然填补了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的空白,但仍未解决诸多根本性问题。
首先,法案对信用评级业利益冲突的监管非常有限,评级机构对结构性融资产品构建的直接参与基本不受法案限制。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及其实施规则明令禁止的利益冲突情形只有四种:(1)若评级机构最近财政年度内10%以上的评级收入来自某一发行人,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2)若评级机构或其评级分析师、评级审核人员直接拥有某一发行人的证券或所有者权益,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3)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与其有关联的发行人的评级;(4)若评级机构的评级分析师、评级审核人员担任某一发行人的董事或管理人员,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
此外,监管部门无权对信用评级模型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实质审查,评级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目前评级机构仅仅是简要介绍评级的方法,无论是作为监管部门的美国证监会,还是机构投资者和普通公众,都难以深入了解评级的数据来源和核心的评级方法。这使得市场和监管当局对评级机构的约束作用减弱,评级机构容易出现道德风险。
更重要的是,即使评级失真,投资者受到误导,评级机构通常也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其评级只代表评级机构自身对次贷产品信用风险的“看法”,而非投资建议。例如,在美国涉及公司债务评级的法律案件中,法官一般会裁定评级结果属于“观点”,就像报纸的社论一样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护。也许只有当法官不再把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视为言论自由范畴内的“观点”,评级机构的现有业务模式才可能被打破,其评级结果的可信度才会得以真正的提高。
对冲基金监管——各国监管理念存在分歧,监管环境总体宽松
目前欧美等主要工业国家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比较宽松。首先,各国在是否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分歧,体现为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的理念冲突。以德、法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坚持前一种监管理念,强调监管的法律强制性、广泛的适用性和市场规则的外部性,而美、英等国则主张后一种监管理念,认为应更多地强调监管的非强制性,市场参与个体的差异性和市场规则的自发性。
自2005年以来,德国对对冲基金提出了强烈质疑,将这个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主张实施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监管,增强对冲基金的透明度。但德国的主张遭到了美英等国的强烈反对,只好转向“自愿地”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起草了《对冲基金行为规范》,目前也仅处于积极寻求相应支持的阶段。
美、英等国认为政府指定的行为规范有可能会扼杀市场自发的金融创新并进一步阻碍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反对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对对冲基金提出进一步的监管要求,主张尊重对冲基金的天然特性,由市场自发地进行调节。尽管美联储一向坚持审慎监管原则,但由于衍生品市场属于一个发展迅猛的新兴领域,很多配套的监管制度和法律体系尚未健全。保尔森认为,金融市场监管越少越好。伯南克亦表示,金融监管机构不应为信贷衍生品和对冲基金制定特别规则。
其次,对冲基金事实上在美国和英国享有较为宽松的法律及监管环境。美国实行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其监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场为指导,认为市场自律是对冲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不主张对冲基金进行登记注册,从而使对冲基金在信息披露、投资策略等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度。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及其修正案,对冲基金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投资公司的监管范围之外,免于注册登记。投资对冲基金的机构和个人的最低资本限额分别为2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投资者人数限定在500人以内。尽管先后发生了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和“不凋花”(Amaranth)等大型对冲基金倒闭的事件,但美国仍倾向于维持目前的监管现状。如2007年2月,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指引》,肯定了目前的监管体制,认为足以防止对冲基金及其他形式的私人资本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最后,客观上存在相当的监管难度。从注册地来看,全球大约有55%的对冲基金选择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以及百慕大等地作为注册地,此类离岸基金管理了全球约2/3的对冲基金资产。在美国注册的对冲基金数量占全球的34%,管理的资产占24%;在欧洲注册的对冲基金数量占全球的9%,管理的资产占11%;剩余的对冲基金大多在亚洲注册。
“吃美国一堑,长中国一智”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为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吃美国一堑,长中国一智”,美国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具有重要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采用规则导向监管,即政府部门制定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强制要求被监管对象执行。美国财长保尔森(Hank Paulson)于2007 年1月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演讲时提出,“我们也应该研究在美国采用更多原则导向监管的现实可能性和好处的问题”;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于2007 年5 月发表演讲指出,“监管最好的选择就是用持续的、原则导向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来应对金融创新。”
美国金融专栏作家吉姆?索罗维基曾以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的不同来比喻规则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的不同:“美式足球(橄榄球)和大部分其它的美国体育运动项目一样,制定了详细的比赛规则,它们有细致入微的比赛规则手册,严格规定了运动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甚至限制了他们在场上应处的位置);而英式足球是一种更纯粹的以原则导向的体育项目,与众多的美国体育项目相比较,英式足球规则更少,并且赋予裁判员至高的权限,裁判员能够打断比赛进程甚至能影响比赛结果。”
美国的监管规则很多,因为美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更偏好“边界明确的规则”。这种规则体系要求明确说明什么是准许的,什么是不准的。监管者也喜欢明确的规则,因为这样的规则容易执行。结果是市场有越来越多的规则。但是,市场变化如此之快,以至于任何规则都会出现漏洞和例外。另一方面,如果规则太多,各个规则之间就可能出现矛盾,可以说,繁杂的规则也能创造套利的机会。实际情况正是由于这些规则自身愈来愈复杂,最终不能够被人们充分理解,市场开始发展出用以避税或者逃避规则约束的产品和服务。应对快速变化情形的最好办法,就是要有一套清晰的指导原则。
调整监管理念,加强外部监管、功能监管和事前监管
次贷危机是一场系统性风险引发的危机,所受损失的大小基本由参与程度决定,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多项因素导致系统性风险不断叠加,但一直没有得到监管及货币当局的足够重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以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为主、外部监管为辅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理念无法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一方面是由于机构追逐利润的动机可能使机构做出非理性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只对机构自身负责,而不对市场整体风险负责,因此其自身扩张行为就易埋下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隐患。要识别和降低系统性风险,就必须从市场整体发展的角度,加强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通过反周期的监管要求和宏观政策,消除顺周期的风险叠加因素。
另外,现代金融体系的监管应该更多地强化功能监管和统一监管。监管者要能够审慎地评估金融产品,洞悉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针对这些变化,监管体系有必要从过去强调针对机构进行监管的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过渡,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的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的监管,以减少监管的盲区,提高监管的效率。
最后,要变“事后补救”为“事前监管”。虽然美国在次贷危机爆发后开始反思并计划变革金融监管体制,但损失已经发生,并造成了严重影响。最好的办法是加强事前监督,对创新产品进行深入研究,评估金融产品对经济可能带来的风险,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中。
4. 投资银行行业特点
1.投资银行业的创新性
过去,创新性并不是投资银行业的基本特征,那时对投资银行来说,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他们同客户公司的经理层和董事会的关系,而不是概念与观念的创新。但是,随着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对投资银行业创新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投资银行业能满足客户的各种不同需要。因此,创新性已经成为当前投资银行业一种有效的竞争武器,金融工具和结构的创新有助于保持投资银行业的竞争优势。这一部分将讨论投资银行创新性的概念、创新性的内容以及创新性的培养。
(1)创新性的概念
投资银行的创新性应包括创造和革新这两个方面,"创造"是指有价值的新事物的产生过程,而"革新"则是将有价值的新事物转变为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创造的实质是从"无"到"有",而革新的实质则是把这所谓的"有"成型为经济上的实用物。
投资银行的创新性,一方面是对创新性精髓的理解并知道如何去激发创新性,另一方面是为业务运作注入活力,包括新战略的设计、研究和开发的不断进步、质量的提高、财务状况的优化、信息的获取、人类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为不同的组织营造创新性的文化氛围。
对当前的投资银行来说,创新性的管理意味着:开发新的、更好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开创更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只有这样,投资银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并获得发展。
(2)投资银行创新性的内容
具体来说,投资银行的创新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融资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银行开发出不同期限的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券、抵押债券、发行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建立"绿鞋期权"(Green shoes)承销方式等。90年代,投资银行又创造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即以资产支撑的证券化融资。
②并购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投资银行提供了桥式贷款、发行垃圾债券、创立各种票据交换技术、杠杆收购技术和种种反收购措施,如毒丸防御计划、金降落伞策略、白衣骑士等。
③基金新产品应有尽有。投资银行推出的基本新产品有套利基金、对冲基金、杠杆资金、雨伞基金、股息滚动投资、定期投资计划以及定期退股计划等。
④金融衍生产品频繁出现。投资银行将期货、期权、商品价格债券、利率、汇率等各种要素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如可转换浮动利率债券、货币期权派生票据、互换期权、远期互换等。
(3)投资银行创新性的培养
由上可知,创新性将影响到投资银行业的方方面面,但是这种创新性并不是天生的,必须在后天刻意地进行培养。杰出的投资银行家并不是天生就与众不同,而是经常地思考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才成为了创新大师。尽管如何培养创新性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无定法可循,但大致也可以归纳为以下五条:
①营造创新性得以发挥的环境。培养创新性的重要一步是要使创新性能得以发挥出来,这需要有一个自由灵活的环境,使工作人员在与公司共同目标保持一致的同时能发挥个人的自主性和创新性。通常人们对创新性的呼吁是:"告诉我你想要让我完成什么,但不是告诉我该怎样去完成。"领导层过于严密的监督并不是件好事,一些公司缺乏创新性往往都是由于主管层的过多干预造成的。
②激发每个人的创新性。最富创新性的想法来自于意想不到的某个人,每个人都有创新的潜力,因此,必须激发每个人的创新性。无论是出色的技巧还是长期积累的经验都不是确保能产生独到见解的因素。事实上,这些因素还可能强化长期以来形成的常规思维模式而妨碍创新性。
③帮助创新型人才。尽管人生而平等,但是不同的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差异。对投资银行来说,必须学会尊重和帮助这些创新型人才,他们往往是很特别的一类人,难于被别人控制,喜欢在奇怪的地方和反常的时间里进行工作。总之,他们在别人看来是很古怪的。怎样去发现和利用这些创新性人才是没有捷径可循的,但要记住的是,创新型人才可能不是聪明的或最敏锐的,也可能不具有进取精神或魄力,甚至没意识到自身的创新天赋。所以,投资银行家必须学会发现和珍惜他们。
④培养斗士和组织者。创新性要能在投资银行业中发挥作用必须有两种角色的人--斗士与组织者。斗士是敢于承担高风险项目主要责任的"勇士",他们通常被安置在公司的中级职位上,充满着敬业精神和狂热的激情,他们的工作能使那些创新性的想法得以实现。组织者是公司的高级职员,对高风险项目有强烈的兴趣,因为他们在公司的职位较高,所以往往是有创新性项目的发起者与组织者。
⑤奖励与惩罚。大多数公司对待风险的态度是有两重性的,它们对成功的冒险大加赞赏,而对失败则是以重罚。这一机制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有效的,但事实上却从制度上扼杀了公司内部人员的创新性,因为创新性工作失败的可能性比成功更大。为了使你的创新型人才能安心地进行创新性,应该给他们提供更广泛地活动空间和更灵活地奖惩制度。创新型公司通常把"有胆量去失败"这样的话作为公司的一条宗旨。
2.投资银行业的专业性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对投资银行业来说,这种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学和金融理论
金融学构成了整个投资银行的知识基础,而金融理论则提供了用于建立金融学的原始材料。只有对某些金融技术的理论有深入的了解才可能更好地运用这一金融技术。本书将在第三篇对与投资银行有关的金融理论进行详细阐述。当然,金融理论再怎么重要,也不足以单独地造就成功地投资银行家。
(2)金融实践经验
金融实践经验是投资银行业专业知识体系的一部分,从千百例金融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是开展未来业务的坚实基础。借助于自己的理解力,对过去的金融实践的经验进行回顾和总结,会有助于改进和提高未来的工作。例如,凭借多年来积累起来的并购经验就可以更有效地帮助现在从事并购活动的客户在将来获得更大的成功。但是,丰富的金融经验和扎实的金融理论一样,对造就杰出的投资银行家来说也是不充分的,它们两者只是投资银行业专业知识体系的一部分。
(3)经营才能和行业专长
经营才能和行业专长不应被忽视和低估,第一流的投资银行家懂得一般的经营原理和行业的特殊性,能够为客户提供出色的服务。他们善于对公司进行分析,善于把握不断变化的行业竞争结构并能洞察出企业成功的因素,还善于将不同金融工具的技术特征与公司现在的业务需求结合起来以完成对最佳融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这些都是投资银行业专业知识基础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4)市场悟性和远见
投资银行业务既是一种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在这里,市场悟性和远见与技术分析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最优秀的投资银行家总是能在适合的时候作出合适的决定,而他们在作决定时更多的是靠直觉而不是靠分析。
(5)人际关系技巧
人际关系技巧(与人共事的能力)也不能被忽视,它也是投资银行业专业知识体系的一部分。投资银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它的每一项业务都必须同人打交道,因此,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对投资银行业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3.投资银行业的道德性
投资银行的道德性对投资银行业来说非常重要,它构成了投资银行业的基础,因为道德是产生信心的源泉,没有客户的信心,投资银行业将无法生存。因此,投资银行业的道德性已经成为该行业十分重要的特征。在这部分中,我们将讨论投资银行业的道德环境、道德问题及解决方法。
(1)投资银行业的道德环境
对投资银行业的道德环境产生影响的有四个主要因素:
①监管。投资银行业的环境和行业构成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促进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资银行业监管环境的变化。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包括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证券交易所和行业自治协会的监管,以及舆论机构等社会监督,它们的监管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银行业的道德行为。
②公司条例与传统。每个投资银行都有自己的管理条例、规则和程序,这些规定对投资银行的影响非常直接、非常明显。首先,不同的投资银行有不同的条例、规则和程序,因此,不同公司内部的道德约束机制就不相同。此外,投资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传统、理想目标和激励机制,这些东西作为一种传统的力量在影响着投资银行的道德行为。
③价值最大化。投资银行业是同金钱打交道的行业,它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金钱,因此,投资银行是一所庞大的金融企业,它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没有哪个行业象投资银行业这样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金钱上,而且,它所设计的金钱数目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金钱和道德的平衡就非常重要。
④目前的道德风气。根据周围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标准来确定自己的行为准则,是包括投资银行家在内的大部分人的心态,因此,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对投资银行业也有着很大影响。
(2)投资银行中的道德问题
投资银行业中有很多道德问题,下面列举了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个,目的在于能借此引发我们的一些思考。
①利益冲突。这是内容最多和范围最广的一个问题。当一家投资银行参与的交易涉及多方利益的时候,就容易产生利益冲突。也许它会代表交易中对立双方的利益,也许在交易中会偏向于个人的金融利益,甚至还会涉及到亲朋好友的利益,这些都是投资银行道德的考验。
②泄漏机密。保守信息机密在所有的商业活动中都是很重要的,对于投资银行业来说,更是如此,为客户保守机密是投资银行业道德的一个主要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投资银行业是以信息为服务内容的行业,信息是投资银行业的生命线。为客户保守机密不仅有助于保护客户的利益,而且也有助于提高投资银行的信誉。泄漏机密将给客户和自己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投资银行应该在各种场合都保持冷静,应该清楚说话的时机、对象和内容。
③信息披露。投资银行有为客户保守机密的义务,同时它还承担着向投资公众披露有关信息的责任,这是在对待客户信息方面两个相反的行为。从表面上来看,这两者是矛盾的,但从市场的角度来看,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效率。但事实上,很难在保守机密和信息披露二者之间求得绝对的平衡。投资银行和证券发行者往往会借口保守机密而对某些重要信息不进行及时披露,这样做无疑有利于投资银行和证券发行者,但对投资公众来说是不公平的。证券发行者有责任向公众披露完整正确的信息,遗漏重要事实的信息披露和错误陈述一样都是不道德的,并要受到相关惩罚。投资银行也必须尽其所能地确保发行者披露的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这就要求投资银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④内幕交易。利用内幕消息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并从中获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产生内幕交易的制度原因在于市场的不完善性,由于市场是低效率的,信息对不同的人来说是不对称的,某些人利用各种条件获取内幕消息并运用这些消息进行交易而获利,其他没有能力和机会获得这些信息的人的利益就可能会收到损害。更严重的是,现在有些投资银行家已经把从事内幕交易(如操纵股价)作为它日常业务的一部分,这种行为污染了整个投资银行业。
⑤其他。除了上面提到的这四个方面外,投资银行还会在诸如信息收集、信息传播、私下交易、客户关系、手续费等很多方面产生道德问题。
(3)道德问题的解决方法
对投资银行业的道德问题有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法,下面只介绍其中的几种:
①实事求是。这里所谓的实事求是是指投资银行在向客户许诺的时候,不要过于吹嘘自己的能力而向客户开空头支票,而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来许诺。投资银行业的一个道德问题就是许诺过多而兑现不足。有时,投资银行这样做是为了赢得生意,但从长期来看,却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它使客户对其失去了信心。有道德的投资银行总是从自己的实际能力出发来作出承诺。
②保守机密。泄漏客户的机密是投资银行很典型的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对此有一个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即不要告诉他人那些不必要告诉的东西,这里唯一可做文章的地方是什么是"不必要告诉的东西"。大多数投资银行往往会制定一张限制性名单,其中列出了与投资银行业务有关系的一些公司的名字,这些公司及其相关情况都属于保密的范围。这个限制性名单还要求投资银行从事相关交易、销售、并购等业务的雇员不能买卖名单上所列公司的证券。此外,部门分割也是为客户保守机密的一个方法,这种方法要求相关各部门的人员对其所知晓的信息应该保持缄默,不对本部门以外的人员传播这些信息。例如,当公司的财务人员知道公司信托部门投资的企业即将破产时,他们应该保持沉默。
③尊重法律。在这个赚钱就是一切的行业里,非法行为看起来往往是成功的捷径,但是帮助客户从事非法或有悖道德的活动会使投资银行及其客户公司走上犯罪和破产的道路,会使他们受到道德的惩罚和法律的制裁。所以,投资银行有义务建议客户不要违法,同时,投资银行自己也应该尊重和遵守法律,为客户和同行作出表率。
④诚实和坦率。投资银行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行业,客户公司为投资银行所提供的服务支付了巨额酬金,因此,投资银行有一种义不容辞的义务,他们不能夸
5. 给些《经济金融》方面的考试题目。
一、概念题(每题3分,共15分)
1、开放型基金:
2、创业板市场:
3、吸收合并:
4、公开发行:
5、有价证券: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国际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标志性法案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 )。
2、按并购行业相关性并购可分为( )、( )、( )三种形式。
3、风险投资的整个流程可概括为融资、( )、增值、( )四个阶段。
4、创业板市场又被称作( )、小盘股市场、自动报价系统、可供选择的投资市场及高科技板等。
5、根据基金收益凭证是否可以赎回可分为( )基金和( )基金。
6、以市场为基础的证券化融资活动包括两种证券化方式,即一级证券化和( )。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中划“√”,错误的在()中划“×” ; 每题1分,共10分)
1、股票是无期的,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股东不能要求退股以收回本金,但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
2、投资银行可通过发行货币或者创造存款参与形成一国的支付体系。( )
3、我国目前的基金设立和发行主要采取审批制。( )
4、敌意并购又称为“白衣骑士”。( )
5、市盈率等于每股收益除以每股价格。( )
6、经理层收购是是杠杆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 )
7、风险投资在种子期时,风险资本家会投入少量资金,而要求很高的预期回报。( )
8、开放式基金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竞价买卖。( )
9、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90%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
10、扬基债券是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 )
四、选择题(所列答案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答案题号写在()内,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题3分,共18分)
1、根据不同的投资目的投资基金可分为:( )
A、成长型基金
B、收入型基金
C、平衡型基金
D、股票型基金
2、投资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包括:( )
A、存贷差
B、佣金
C、资金运营收益
D、利息收入
3、以下属于反并购策略的是:( )
A、焦土战术
B、金降落伞
C、帕克门策略
D、毒丸条款
4、根据对现金流的处理方式和证券偿付结构的不同,可以划分出:( )
A、单一借款人型证券化
B、过手型证券化
C、转付型证券化
D、多借款人型证券化
5、考虑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基金投资者可分为以下几种:( )
A、风险规避型
B、风险中性型
C、风险爱好型
D、风险收益型
6、下列属于创新型基金的是:( )
A、雨伞基金
B、股票基金
C、指数基金
D、认股权证基金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述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区别?
2、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操作步骤有哪些?
3、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其特点是什么?
4、创业板市场的特征是什么?
六、计算题(每题6分,共12分)
1、投资者张三,通过工商银行申购广发小盘基金20000元,当天广发小盘基金的净值是1.25元,(申购手续费为1.5%),请用内扣法计算张三可申购多少份广发小盘基金?申购费用是多少?
A公司拟收购B公司,计划给B公司高于其股票市价20%的溢价,收购支付方式为普通股支付,请计算(1)股票交换率、需增发的股票数量(2)收购后续存公司的每股收益
A、B公司的的股票资料
项目 A B
现有收益(万元) 5000 1500
已发行普通股(万股) 2000 1000
每股收益(元/股) 2.5 1.5
市盈率(倍) 12 10
七、论述题(共15分)
1、试分析企业并购的效应?
6. 在财务领域里,什么叫毒丸计划
在反收购的时候,你把你未被收购的股卖给你觉得最适合的人,让想收购的人无法成功收购,稀释股份。
7. 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权益货币化运作是金矿还是毒丸
一般都是自有资金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如果没有什么人为上的恶意操作或者其他外因的话,按照正常有序的方式经营管理,应该是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