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资产证券化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是什么
基础资产不同,监管机构不同,转让、交易场所不同,投资者不同。
Ⅱ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和融资证券化,最好能举个通俗例子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即企业用股权或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企业”与“资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的一般定义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注: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及政府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在此一一解释)。
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很多资产,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体现的,或是表外的,每一个资产都可能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而我们在资产证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经济资产”,即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与企业相比,资产一般只有特定的经济行为与之对应,有固定的使用寿命,价值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和预测一个企业将来的现金流相比,预测一个资产或一类资产的现金流要容易很多,结果也更稳定。而在金融概念中,这种“稳定”就代表着低风险,高信用。
企业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企业证券化)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进行融资,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假设企业会永续经营。企业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都会关注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表现和发展潜力,所以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投资者的限制和自身整体条件的制约。对投资者来讲,企业与资产不同,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永续经营实体,会从事很多不同的经济活动,所以对企业的寿命和发展边界的确定很难,属于无边界问题求解。另外,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一般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
资产证券化融资则不同,由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发起人可以真正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整体信用风险隔离开来。被证券化的资产不再与发起人存在收益风险关系,即使发起人被破产清算,证券化资产也不会被列为清算资产。由于破产的发起人及其债权人不能对证券化资产行使追索权,证券投资者不必担心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是可以集中关注基础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
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独立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分析和转化变得清晰明了,当基础资产的信用不足时,发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来保证证券的质量,从而获得高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在一定的条件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资产和融资出表,从而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凑,提高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
Ⅲ 资产证券化与债券区别,资产支持证券是债券吗
资产证券化 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它可以是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信贷资产、证券资产、现金资产或者它们的组合)以高流通性的 资产支持证券(ABS) 方式运营。
常见的叫法是指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举例说明资产证券化过程:A——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 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 C——枢纽SPV(受托机构) D——投资者 ,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C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
债券 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资产进行证券化运营方式,用于分散资金回收风险,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用于融资,没法比性;而资产支持证券(ABS)是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它和债券是可以有可比性。
1.流通性:资产支持证券(ABS),无论是在证券交易所,还是在其他场所发行,均为非公开发行;债券一般都可上市流通。
2.偿还期:资产支持证券(ABS),支付本金的时间 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3.收益性:资产支持证券(ABS),对收益和本金进行分配,采用分级形式,即优先>劣后>权益,从风险/收益角度来说,优先级风险最低,收益最低,权益级风险最高,预期收益也最高。 债券的收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可以说资本支持证券,既然是证券,可以是债券(私募型),但不一定必须是债券(私募型)。
Ⅳ 利用资产证券化来进行融资是属于债券融资吗 其筹集的资金是不是主要是长期资金 还是长短期的都有
你是要我贴一大段东西给你看,还是我来讲解?
我猜是讲解吧...
OK,我们先来讲ABS属不属于债券融资。
ABS的全称是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也就是证券化是由资产支持的。
那么是如何支持的呢?是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支持的。
好了,那么WACC的三种融资方法中,普通股融资显然不符和未来现金流这一特点;优先股融资支付未来的股利和这个概念有些相似,债权融资则是公司支付未来现金流,更加和ABS相似。
其实ABS是归类于Fixed income 也就是固定收益这一块的,他不是属于债权融资。他是MBS延伸出来的。
期限的话请注意:ABS期限与基础资产现金流应当匹配。尽量根据所要发行的证券期限来相应挑选期限匹配的信贷资产。
ABS是根据现金流做出来的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补充问答,或者 hi我资料
Ⅳ 企业实行资产证券化就相当于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吗,谢谢啦!
不是这样的。资产证券化与企业债完全不是一回事。资产证券化的主体没有限制,企业债一般是央企或者地方政府平台发行的债券,与国外的企业债券范畴不同。资产证券化相当于将未来的收益提前现金化,可改善资金状况;企业债则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势,会增加负债。
债券(bond),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Ⅵ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
比如,资产证券化就是典型的债权融资。
而债务融资,网络上解释很多了。
推荐看人大版的教材。写的很清楚。
Ⅶ 资产证券化和 PPP 融资模式相结合,前景如何有哪些困难
前景还可以,实现起来有点困难,据《中国PPP模式运营情况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显示,进一步须解决的问题有:
1.收费权转让的合规性
在上述交易结构中,基础资产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特许经营收费收入;第二部分为特许经营涉及的相关财政补贴收入所对应的债权。
(1)特许经营收费收入转让的合规性
特许经营收费收入系特许经营权人根据其所提供的特许经营服务而与用户之间产生的现金流入。该部分现金流入紧密依赖于特许经营权。这就在操作上产生如下问题:(a)转让特许经营收入时是否需要同时转让特许经营权;(b)如特许经营权同时转让,专项计划是否能够成为特许经营权的持有主体;(c)如特许经营权未同时转让,收费收入单独转让是否可以满足资产证券化真实出售及破产隔离的需求。
(2)财政补贴收入所对应的债权转让的合规性
PPP与ABS均属于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新兴事物。对于如何将两者结合,目前无论是在法律法规上或是在市场实践上均尚缺乏有益尝试。但是基于PPP的发展需求,以及其与ABS在融资上的天然契合性,对于两者的结合市场依然看好。我们认为,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必将产生两者更好的结合与操作模式。
Ⅷ 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1、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即企业用股权或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企业”与“资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的一般定义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注: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及政府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在此一一解释)。
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很多资产,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体现的,或是表外的,每一个资产都可能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而我们在资产证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经济资产”,即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与企业相比,资产一般只有特定的经济行为与之对应,有固定的使用寿命,价值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和预测一个企业将来的现金流相比,预测一个资产或一类资产的现金流要容易很多,结果也更稳定。而在金融概念中,这种“稳定”就代表着低风险,高信用。
企业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企业证券化)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进行融资,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假设企业会永续经营。企业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都会关注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表现和发展潜力,所以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投资者的限制和自身整体条件的制约。对投资者来讲,企业与资产不同,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永续经营实体,会从事很多不同的经济活动,所以对企业的寿命和发展边界的确定很难,属于无边界问题求解。另外,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一般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
资产证券化融资则不同,由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发起人可以真正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整体信用风险隔离开来。被证券化的资产不再与发起人存在收益风险关系,即使发起人被破产清算,证券化资产也不会被列为清算资产。由于破产的发起人及其债权人不能对证券化资产行使追索权,证券投资者不必担心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是可以集中关注基础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
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独立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分析和转化变得清晰明了,当基础资产的信用不足时,发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来保证证券的质量,从而获得高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在一定的条件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资产和融资出表,从而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凑,提高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
下面我们以银行为例来比较企业证券化(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
企业证券化的重点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融资以公司整体信用和表现为基础,假设公司会永续经营,融资主体是企业本身,操作属于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范畴。如图2-1所示,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包括存款、短期负债、长期贷款、发行的债券和股票。
而资产证券化的重点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发起人在交易中不是发行主体,而是证券化资产的提供方,真正的发行主体为SPV。资产证券化交易在设立的第一天就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SPV唯一的目的是发行证券,所持有的资产一般也是确定的,而且跟发行人进行了风险隔离,所以资产证券化是有边界问题求解。由于有明确和独立的标的,资产证券化中的现金流预测相对比较容易,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技术来对预期现金流进行分割、重组和定向增信来满足证券的发行要求。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属结构金融(Structured Finance) 的范畴。
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和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在资金的流向和运作上有明显的不同。传统的银行作为间接融资平台,投资人通过银行为信用媒介,把资金提供给融资方,即间接融资。投资方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银行是信用风险的终极持有者。具体的流程如图2-2所示: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即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把信贷资产出售给投资人,在此过程中银行和信托只起到导管作用,债务和债权关系从原来借款人与银行的关系,转变成债券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实现投资方和融资方的直接对接(直接融资)。在这种模式下,发放贷款成为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方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的资金流向如下:
银行用资产负债表左边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在我国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管理;如果资产(如应收款)来自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属于证监会监管。另外,企业的自持物业也可以通过信托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
2、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①风险隔离
②信用增级
风险隔离使得融资从企业的层面转为资产的层面,实现更细致的资产供给和定价。而结合结构金融技术的信用增级则是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以实现的风险和收益组合的多样性和最优化。
(一)风险隔离和特殊目的实体
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发起人的信用和融资条件的限制,以高于发起人的信用评级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这其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二是风险隔离。
风险隔离有两层含义:
(1)资产的卖方对已出售的资产没有追索权,即使卖方破产,卖方及其债权人也不能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追索;
(2)当资产池出现损失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的追索权也只限于资产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资产的卖方或原始所有人。
资产证券化过程必须设计合理的风险隔离机制,才能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与卖方或原始所有人无关,而只与基础资产本身相关,即资产的“真实出售”。在实现“真实出售”的前提下,证券化产品可能获得比发起人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按照美国资产证券化经验,发起人要将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SPV),然后由SPV 发行以该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化产品。SPV 的主要功能在于隔离资产出售人和被出售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它是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核心主体,也是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设计。SPV 一般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C)或特殊目的信托(SPT)两种形式,前者的核心是将基础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后者的关键是基础资产被“信托”给受托机构,二者都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隔离,是实质上的“真实出售”。
SPV的设计使得自身几乎没有破产风险,原因有两点:首先,SPV的形式可以是信托,公司,合伙或特殊免税实体,但出于破产隔离和避免双重征税的目的,SPV一般都采用信托形式。当然,采用这种形式会对SPV的行为产生很多限制,比如规定SPV唯一的目的为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但是,这种限制的好处是SPV本身不易破产。第二,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在法律上实现两者之间的破产隔离,即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证券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 SPV和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是资产证券化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我国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基本都是通过信托实现的,采取了SPT形式,即将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资产,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再由受托人发行相关证券化产品。
(二)信用增级
信用增级是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重要设计。虽然资产可以通过“真实出售”转入SPV,但是这并不代表资产本身一定可以达到证券化的要求。SPV中的资产虽然实现了风险隔离,但同时也实现了收益隔离,即资产得不到卖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支持。
在独立资产自身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要以此发行高级别的证券,特别是信用级别比资产本身信用级别高的证券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需要用到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特殊武器–信用增级。由于资产本身已经被隔离出来,目标明确,预测相对稳定,需要增补的范围可以定向,这些都使得有效或“低成本”的信用增级成为可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之前一般都会经过一定的信用增级, 用以提升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信用增级的方式多种多样,按照增级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
1、内部信用增级方式
内部信用增级是指通过对资产池的构建设计及其现金流和结构化安排来提高证券现金流质量和信用评级的措施。内部信用增级的最大优点是成本较低,其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资产池本身及其产生的现金流。
第一,风险分散:除了通过SPV来隔离基础资产的破产风险之外,发起人还可以利用对资产的过滤,选择和组合来分散或降低基础资产池的整体风险。在建立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时,设计者可以把大量的资产组合在一起,通过规模来减少单个资产的影响,实现资产池的风险分散。同时,设计者还可以在资产的种类、地区、期限、信用级别或经济关联性等方面进行筛选组合,减少整体资产池在某些特定风险上的集中度或是对特定经济条件的敏感度,从而加强总体现金流的稳定性。
第二,超额抵押:超额抵押是指资产池的规模超过证券发行规模的部分。超额抵押一般由发起人持有,没有评级,其性质有点类似企业的股权。在现金流分配中,超额抵押的优先次序一般低于其他证券;当基础资产发生损失时,超额抵押往往承担“第一损失”。在很多证券化交易中,超额抵押往往被设计成权益档证券。而在一些循环型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比如信用卡),超额抵押也称为“卖方权益”,其在分配和损失的承担次序上和所发行的证券是平级的,但是卖方权益承担了吸收资产池的规模变动,所以也是对证券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优先与次级结构:优次结构是资产证券化内部信用增级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优次级结构是指把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成不同层次的子现金流并以此发行不同级别的证券。现金流的分配和损失的承担一般按照证券级别的高低来顺序进行,高级别证券一般先得到偿付,而低级别证券一般首先吸收损失。
以一个简单的AB证券结构为例,该交易中发行了两种不同级别的证券(1)优先级 – A档证券和(2)次级- B档证券,权益证券一般由发起人保留,没有评级,属最低档证券。在分配中,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首先用于按顺序支付了A和B证券利息;之后优先偿付A证券的本金,只有当A证券投资者得到完全偿付后, B证券的本金才能得到偿付。如果出现损失,B证券先用来吸收损失,只有当B证券损失殆尽时,A证券才会受到损失。因此,B证券实质上是用来支持A证券。在这种优先与次级结构下,如果B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A证券损失的概率和风险降至很低,所以一般可以获得AAA级的信用评级。
第四,利差和利差账户:利差是指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减去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支付和各种交易费用(如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之后的净收入。利差收入一般归属于发起人,但往往处于现金流分配的最低级别,所以是对交易中所有证券的信用支持。在有的交易中还会设立利差账户,在资产池表现不佳时用来储备利差,而不是直接支付给发起人,只有在满足交易设定的条件下利差账户中的资金才可以“释放”给发起人。利差账户里的资金可以在交易现金流出现短缺时用来弥补证券可能出现的损失,从而为证券提供信用支持。
第五,偿付加速机制:偿付加速机制是指在交易出现特殊状况或资产的表现恶化的情况下,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配置会从一般的次序转为指定的特殊次序的设计。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在交易表现恶化,市场条件不利或相关参与方违约或违规的情况下对高级别证券进行保护。加速偿付的特殊次序一般是严格的按级别高低依次偿付,高级别的证券一般会优先得到较高比例的或全部的现金流,所以其偿付得到了“加速”;只有当高级别的证券全部得到偿付后,下一级别的证券才可以得到偿付。而在循环型证券化交易(信用卡应收款或汽车分销商贷款资产证券化)或CDO中,这种机制表现为发起人不得再用交易的资金来购买新的资产,而是必须用所有的资金来偿付或回购证券,从而实现证券偿付的加速或提前。
2. 外部信用增级方式
外部信用增级主要是利用基础资产之外的资源对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信用增级,这些外部资源包括发起人、第三方担保人或保险公司等。
第一,担保债券:这是资产证券化发展较早期的一种外部增信措施,主要是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损失作保。在这种增信方式下,证券的信用级别一般以保险公司的信用级别为上限。
第二,资产担保: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或发起人关联方)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资产质量进行担保。如果资产池发生损失,该担保人会偿付损失额(最高到协议规定的额度)或是按面值购买违约的资产。
第三,信用证:由第三方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提供信用证支持,在交易的现金流出现短缺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以信用额度为限)。
第四,现金储备账户:现金储备账户是目前资产证券化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外部增信方式,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有多种形式,有时候也被划分为内部增信的一种(根据来源不同)。
现金储备账户一般是一个独立的信托账户,其中的资金由发起人或第三方在证券发行时存入(全部或部分);有的交易中还会为现金储备账户设立目标余额,并利用交易的超额利差慢慢充实。
现金储备账户中的资金一般投资于高质量高流动性的短期产品,比如商业票据,可以随时变现,只在资产现金流不够支付证券的利息或本金时才会被动用来弥补不足。与利差账户相同,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一般也会随着证券的偿付而慢慢释放给所有者(一般是发起人或第三方),如果证券到期付清,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会全部返还给资金提供方。从资金提供者的角度讲,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看作是被抵押给了证券投资人,所以有时候这类账户也被称为现金抵押账户。
Ⅸ 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什么意思啊谢谢
ABS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就是将个人、企业,甚至一个项目在未来能够取得的现金的权利在当下进行贴现,使当下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现金。
债权(如企业收取的你归还的信用卡贷款、房贷等)、未来收益权(未来某个项目的收益)、租金(房租、地租等各种租赁费),任何可以在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权利在理论上都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
通俗的讲,只要你能够让人相信你的某个账户可以在未来不断的有钱打进来,而且可以准确预测打进来的钱的金额与频率,那么你就可以以此作为融资的依据,以这个账户未来的现金流换取别人现在手里的现金。
拓展资料: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网络——ABS融资模式
Ⅹ 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债券的主要区别有3点:
1、两者的发起机构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一般债券的发起机构是政府、企业、银行。
2、两者本金回收的时间不同: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而一般债券是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本金回收。
3、两者的交易方式不同:资产支持证券首先由基础资产的发起人(originator),包括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信用卡服务商、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将贷款或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其附属的或第三方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实现有关资产信用与发起人信用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然后由SPV将资产打包、评估分层(tranches)、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等步骤后向投资者公募或私募发行。
产品类型包括简单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和复杂的结构证券(structured security),如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 )等。
而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10)资产证券化和债权融资扩展阅读: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