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的主要职责不同:
1、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2、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⑵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体是公司。企业债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适用的主体是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
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
二、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
公司债: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限制。公司债: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
企业债:审核制。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企业债: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三、担保方面: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
四、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区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五、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⑶ 中期票据和公司债,有什么区别阿
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面向的是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企业债可以是在交易所发行,面对的不止机构投资人,还可以是普通投资人
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s,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企业债是指从事生产、贸易、运输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企业债券目前主要有地方企业债券、重点企业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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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上市公司及非上公司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在要求上有什么区别谢谢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证监会批准 一般都是发公司债 要由保荐人保荐 非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 都是发企业债 因为目前公司债试点只限于上市公司 所以非上市公司不能发公司债 企业债不用保荐人 但也需要证券公司承销 还有很多方面的区别
具体可以看《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⑸ 证监会 证券业协会 证券交易所 区别
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组织性质不同:
1、证监会的组织性质:属于监管机构。
2、证券业协会的组织性质:属于自律性组织。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性质:属于自律性组织。
二、三者的概述不同:
1、证监会的概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2、证券业协会的概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概述: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三、三者的主要职责不同:
1、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2、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