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证券公司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遵守本规范,但按照其他市场规则进行柜台交易的除外。
第三条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的产品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备案或认可的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发行或销售的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
第四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进行柜台交易的,应经证监会批准可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公司为投资者交易提供服务的,应经证监会批准可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第五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欺诈、误导投资者,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建立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产品和投资者的选择、交易的决策与执行、与交易有关的登记结算、交易的记录与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对柜台交易实施有效的合规管理,保障柜台交易依法合规进行,切实防范不当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以及柜台交易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持续评估因柜台交易而持有的各类金融产品的市场风险和投资者的信用状况,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将持有的风险敞口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第七条 参与柜台交易的投资者应当是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在进行柜台交易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信用状况、金融知识、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
第八条 证券公司进行基础金融产品柜台交易,应当遵守销售、交易基础金融产品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柜台交易,应当向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客观、全面地介绍该项交易的性质、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基础金融资产的状况,充分披露其与基础金融资产发行人等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第九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与特定交易对手方或投资者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签订柜台交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金融衍生产品的柜台交易合同应符合协会对金融衍生产品主协议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抵押、质押等财产担保的,应当依法办理担保设定手续;向投资者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存放,不得违约动用。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柜台交易合同约定的方式,为投资者办理交易结算。按照约定通过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柜台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资金划转应当符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规定。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的,应当记录投资者柜台交易产品的持有及变动状况。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与柜台交易有关的信息,并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予以妥善保存。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内查询其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柜台交易合同的内容、持有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的状况。
第十三条 协会按照本规范对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和日常监控。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当将以下材料报协会备案:
(一) 柜台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二) 公司关于开展柜台交易的决议;
(三) 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说明;
(四) 有关柜台交易业务规则;
(五) 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其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应当通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自受理证券公司提交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协会组织专家对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方案进行评估。专家评估通过的,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备案的书面意见;专家评估未通过的,协会不予备案,并书面通知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向协会报备其进行柜台交易的相关业务信息。
证券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协会报送柜台交易月度报表,每年结束后1个月内向协会报送柜台交易年度报告。
发生可能影响柜台交易顺利进行、投资者利益或可能诱发证券公司风险的重大事件时,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协会,并说明重大事件的起因、处理措施和影响等。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应遵守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协会对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证券公司应当配合。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违反本规范规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关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移交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八条 本规范由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B. 证券柜员如何规避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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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岗是干什么的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岗的岗位职责:
1、按照营业部相关制度,完成各项交易业务的操作,确保业务符合规范;
2、负责客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成性的审核工作,防范营业部柜台业务操作风险;
3、完成对新客户的投资、教育、宣传工作;
4、对营业部交易数据进行统计、评估;
5、完成营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D. 如何落实大风险理念,严防柜面操作风险,提高柜员业务素质
柜台是客户办理业务最基本的平台,而柜面业务风险是信用社操作风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在信用社系统的广泛应用,信用社不断推出的产品使得客户对产品需求的多样化,柜台业务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防范难度大等特点。因此,柜面业务是信用社经营中风险案件的高发部位,柜面的操作风险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个业务流程上的操作员都是一个微小的风险点,操作风险涉及信用社各条线、各部门,覆盖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员工。如果在治理中出现偏差,风险隐患将无处不在。柜面操作风险的易发环节主要集中在现金、重要物品和账户等三个部位。产生柜面操作风险的原因不外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1.主观因素。产生柜面操作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风险意识淡薄。柜员没有养成合规操作理念、忽视制度约束,管理者对风险文化培育不够,银行风险文化没有成型。二是业务素质不高。柜员自身业务素质不能适应业务变化,导致部分员工操作起来力不从心,风险识别和预防能力下降。三是责任意识不强。表现为玩忽职守、随意操作,柜面管理人员对柜员管理不严,柜员违规违章操作。四是侥幸心理作祟。柜员如有侥幸心理,就会在操作时逐渐进行不合理的简化操作,从而滋生越来越多的操作风险。
2.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不足。基层机构因人员不足多有兼职多岗和混岗操作的现象,自然存在柜面操作风险。二是制度存在漏洞。各类新业务不断出台,但银行未对旧的制度体系及时更新,造成制度缺陷,进而形成风险隐患。三是系统设计缺陷。随着新制度的实施,系统不能随时联动更新,系统与制度的契合度不够。四是柜员执行力不强。基层机构内部控制管理不善,执行制度或落实措施不到位。此外,柜面操作风险管理体制也会引发柜面操作风险的因素之一,因管理关系不理顺,职责分配不清晰,从而产生柜面操作风险。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不好,就可能带来声誉影响、管理影响和发展影响。因此,对柜面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已变得刻不容缓。如何有效地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成为摆在信用社各个网点很重要的课题。客观地讲,农村信用社近年来不断完善和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在各道防线的执行、监督、考核及问责方面还存在疏漏和薄弱环节。要尽量降低信用社柜面的操作风险,促进业务核算质量再上新台阶,以规范日常操作行为为切入点,要从三个“到位”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文化氛围,要求思想上认识到位。从学习文件、制度、规程入手,提高柜员遵章守纪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以强化“账务核算、内控管理”以无小事的思想为切入点,为做好柜面业务核算工作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高层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培育柜员养成主动合规的思想习惯,从思想上形成合力,在行动上付诸实施。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引,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警示教育,提高内控与员工的价值关联度,切实防范员工因道德风险引发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员工综合业务素质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尤其要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使他们能熟练掌握柜面业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坚决杜绝精神不集中,办理业务时候心不在焉、一边录入一边打电话或是与同事聊天等工作中的陋习通过培育金融企业合规文化,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并通过教育与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还使人的自觉行为与制度对人的约束有机结合,也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同时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先规范、后发展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办理业务。养成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事的习惯,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对前台柜员倡导“零错率”操作文化。
其次,对柜台的业务操作要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控制,要求检查中整改到位。对各级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同时,利用晨会的形式点评上日工作情况,采取表扬与批评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达到减少差错、提高柜面业务核算质量的目的,对柜面业务办理的全过程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即:事前监督——受理业务时,临柜人员要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及数据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查;事中监督——对会计处理的凭证、帐表内容和数据进行复核,对经办的一切帐、簿、证、据、表要进行逐笔审查和复核,未经复核的支款凭证不得付款,报表不得上报、单证不得签发。事后监督——对已经处理过的会计帐务实行再核对,必须保证所有柜员的业务操作均须有人在事后进行序时的不间断审查,检查中对重要业务的处理过程包括柜员流水中的授权授信特殊业务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最后,还要制定规范科学、严密完善的内控机制,要求制度上落实到位。从增强柜员制度意识、执行意识入手,细化分工,明确界定岗位分工与责任,强化柜员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促使柜员认真、有序办理每笔业务,构筑起业务操作第一道防线,如岗位责任制、复核制度、审批授权制度等,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分,不同岗位职责分配要合理、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使每个员工在其岗,明其责,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
通过三个到位防范柜台操作风险,既是对客户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于自身和信用社的一种负责,能够及时控制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和案件苗头,实现了由事后的亡羊补牢到事前的未雨绸缪,有效促进了个人金融柜面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规范化执行。严格按照业务的规范和操作流程。
E.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自查报告怎样写
一是从思想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于柜台业务,普遍上存在着对业务风险的麻痹大意、忽视甚至是轻视的思想。有不少人认为柜台业务是“低技术含量的熟练工种”,对于柜台业务来讲,这种想法是致命的。柜台的每一个操作,都直接关系到客户每笔业务的完成,中间连接的是客户多种多样的资金供求和业务联系。柜台操作的一个很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每一笔业务,对于规避操作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业务的风险点。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辨别,有条不紊。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对于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代写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是远比快速熟练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柜台业务操作流程,严厉禁止违规操作。银行的每一项业务操作流程都是经历了很多次的实践操作和不断检验才形成的,每一个操作步骤都是为防范风险而设置的,有很深刻的风险防范措施贯穿其中,不能轻易打破。实际...一是从思想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于柜台业务,普遍上存在着对业务风险的麻痹大意、忽视甚至是轻视的思想。有不少人认为柜台业务是“低技术含量的熟练工种”,对于柜台业务来讲,这种想法是致命的。柜台的每一个操作,都直接关系到客户每笔业务的完成,中间连接的是客户多种多样的资金供求和业务联系。柜台操作的一个很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每一笔业务,对于规避操作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业务的风险点。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辨别,有条不紊。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对于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代写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是远比快速熟练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柜台业务操作流程,严厉禁止违规操作。银行的每一项业务操作流程都是经历了很多次的实践操作和不断检验才形成的,每一个操作步骤都是为防范风险而设置的,有很深刻的风险防范措施贯穿其中,不能轻易打破。实际工作当中,严格按照业务的规范和操作流程,既是对客户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于自身和银行的一种负责。
四是加强岗位职责和业务权限的制约均衡。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双人临柜、双人复核,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但不是完全消灭了风险。会计和出纳人员要切实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不相容岗位的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必须分离;严格授权审核,把授权工作落到实处;设立公开透明的奖惩措施,通过奖优罚劣的硬性手段,减少和避免失误的发生。
五是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风险防范氛围。既要强化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营造严肃认真的工作环境,又要加大对员工的关怀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使员工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振奋的精神,充分调动员工加强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F. 证券交易风险的制度防范包括哪几个方面
1.法律风险:证券公司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导致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影响证券市场诸多因素发生不可预见变化而导致市场波动,可能给证券公司造成损失。证券市场高风险主要指市场风险,因此证券交易的基本风险是: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证券公司的电子信息系统发生技术故障,从而导致证券公司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带来的损失。
4.经营风险: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中由于经营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对市场变化把握不准、决策或操作失误而造成经营上的损失。
5.管理风险:证券公司由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导致业务经营损失。
G. 证券公司柜员廉洁从业风险点有哪些
1、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存在盲区风险。 2、员工柜面操作,存在系统流程风险。 3、员工岗位管理模式,存在道德和操作风险。 4、IC卡和密码口令,存在管理不善风险。 5、执行授权制度,存在执行不力风险。
证券公司柜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办理开户资料的录入和上传,为已开户客户办理业务变更(密码修改、套餐变更、三方银行卡关联变更和销户业务),以及兼职做点客服工作。
附注:
1.证券营业部主要岗位:前台,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经理、团队长及营销员、客户服务部,包括客户经理和咨询经理和投资顾问。
2.证券营业部后勤部门主要有:柜台部、电脑部、财务部、出纳,董事办。
H. 银行如何防范柜面操作风险
一是从思想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于柜台业务,普遍上存在着对业务风险的麻痹大意、忽视甚至是轻视的思想。有不少人认为柜台业务是“低技术含量的熟练工种”,对于柜台业务来讲,这种想法是致命的。柜台的每一个操作,都直接关系到客户每笔业务的完成,中间连接的是客户多种多样的资金供求和业务联系。柜台操作的一个很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每一笔业务,对于规避操作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业务的风险点。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辨别,有条不紊。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对于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代写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是远比快速熟练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柜台业务操作流程,严厉禁止违规操作。银行的每一项业务操作流程都是经历了很多次的实践操作和不断检验才形成的,每一个操作步骤都是为防范风险而设置的,有很深刻的风险防范措施贯穿其中,不能轻易打破。实际工作当中,严格按照业务的规范和操作流程,既是对客户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于自身和银行的一种负责。
四是加强岗位职责和业务权限的制约均衡。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双人临柜、双人复核,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但不是完全消灭了风险。会计和出纳人员要切实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不相容岗位的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必须分离;严格授权审核,把授权工作落到实处;设立公开透明的奖惩措施,通过奖优罚劣的硬性手段,减少和避免失误的发生。
五是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风险防范氛围。既要强化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营造严肃认真的工作环境,又要加大对员工的关怀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使员工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振奋的精神,充分调动员工加强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