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严厉查处中介机构二手房挂牌价超出成交参考价的行为
深圳将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行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显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月23日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严厉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行为,引导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同时,为贯彻深圳市政府房地产调控工作部署,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深建房产〔2021〕2号)要求,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人员从业行为,制定了《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到,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行为,引导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门店、网站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同时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按照分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住房建设局开展落实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深圳各区住房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联合中介协会开展巡查工作;在巡查过程中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和认定审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进行处罚;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及时汇总上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则开展教育培训与主题宣贯活动,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下架违规价格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及时移交各区住房建设局处理;配合各区住房建设局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行动方案》显示,2021年2月23日至2月26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人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房产中介协会开展培训,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严格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2021年2月27日至3月26日,广泛收集群众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投诉和举报;分类整理投诉、举报的问题;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在此之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月8日连发3条公告,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但参考价普遍较低,几乎相当于市场价的七折。
据媒体公开报道,截至目前已有光大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在深圳的分行表态,已按照深圳官方发布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执行贷款发放。
㈡ 深圳市证监局局长的行政级别是什么
深圳证监局是事业单位,局长是正厅级
1993年3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发[1993]1号文决定成立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设证券管理办公室,按市属局级事业单位管理,于1993年4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1997年7月10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和深圳市期货管理办公室正式合并,合并后的证券管理办公室设立期货监管处,履行深圳期货市场监管职能。1998年9月,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深圳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划转至深圳证管办。1998年,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29号)和中央编办《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中编办[1999]11号),中国证监会设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 下辖海口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1999年7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正式挂牌。2000年9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中国证监会大区稽查局的通知》,成立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与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004年3月1日,根据《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1号)和《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更名的通知》(证监发[2004]17号),深圳证管办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㈢ 深圳为什么没有期货交易市场
没有交易所 是因为国家没有批准建
目前有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铜,铝,锌,天胶,燃料油)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棕榈油)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白糖,菜子油,强筋麦,硬冬麦)
深圳有无交易所 跟普通投资者没有关系 因为交易所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只对期货公司开放 个人投资者要通过期货公司开户 进行交易
深圳有交易市场,有很多家大大小小的期货公司,身边也有很多在做期货的,所以它是有市场的.
㈣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怎么样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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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深圳前金融投资平台涉嫌金融诈骗。我们老头子的血汗钱一分都收不回来。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办请指教!
报警了吗?看来不是你一个人被骗,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审查立案查处。
㈥ 最近深圳经侦查了很多P2P平台,听说是因为有资金池,怎么辨别平台有没有资金池呢
深圳是P2P平台的集中地,肯定也是经侦重点查处的对象,至于有资金池,非法融资,肯定要查处,不然,我们老百姓的辛苦挣来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辨别平台有没有资金池,其它很简单的,首先打开对方官网,看下公司简介里面有没有资金托管,第三方平台等的说明,另外,在进行充值投资时,你看下充值到对方帐户名是平台名称,还是第三方资金托管方,据我了解安平贷他们平台充值投资时就是到第三方资金托管乾多多帐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谢谢!
㈦ “深房理”涉嫌炒房、非法集资,深圳住建局等七部门启动调查
从影响力上看,目前深房理位居新浪微博V榜影响力榜单中房地产榜第12名。
不过近期,一个名为“深房理装修队003”的账号在其新浪微博陆续曝光“深房理团伙骗取经营贷用于炒房的相关线索”,其中更是曝出102份炒房材料,其中包含大量“寻靠谱股东”“急招代持”等合伙信息。
据《南方日报》报道,以“深房理”为代表的自媒体,通过鼓吹“深圳房价永远涨”,兜售“以贷养贷”的技巧,引导外地客通过落户、代持、假结婚等方式获得购房名额,并采取拼借首付、办理“经营贷”、消费类贷款等到深圳炒房。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已对“深房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联合调查:
一、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联合惩戒,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等措施。
二、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三、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将纳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联合排查行动”作为重点线索核查,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将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未履职尽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其中协助借款人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住房建设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四、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深房理”涉嫌虚假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对于“深房理”通过其公众账号、聊天群组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暂停相关账号服务或关停相关账号等处罚措施。
六、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监管部门迅速调查,这或成为二季度深圳严管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起点,一些有组织的炒房机构将被严打,包括各类购房投资群和小区业主炒房群等,未来或建立举报制度。对于各类公开组织炒房的行为,将面临被举报和查处的情况,这也是后续严管房地产市场亟须补上的一课。
㈧ 大连华讯涉案27亿,12名高管被深圳警方逮捕,警方是如何破获此案件的
深圳龙岗警方2月28日发布消息称,龙岗警方近日突击查处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147名嫌疑人以涉嫌诈骗和虚假广告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2名公司高管被逮捕。
㈨ 涉案27亿元!大连华讯12名高管被深圳警方逮捕,警方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近期深圳龙岗警方发布消息称因涉嫌诈骗和虚假广告罪突击查处了辖区内的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期间对147名包含公司高管在内的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经初步调查发现涉案27亿元!大连华讯12名高管被深圳警方逮捕,警方的调查结果是什么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金额高达了27亿人民币之多,并且该公司的受害者遍布了全国各地。
警方在经过了大量的调查采证后已经掌握了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及证据,经检查机关的批准后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含董事长在内的12名公司高管实施了逮捕,后续将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所以股市的投资人还是要擦亮自已的双眼,不要成天做天上掉馅饼的白日梦,股市的规律是由资金来引导的,并不是通过个人的意志或高手的判断来运行的,所以投资还是需要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才可以进行的。
㈩ 中国真正合法的期货公司有几家
境内批准的期货交易所有四家: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1、大连商品交易所(英文名称为Dalian Commodity Exchange,英文缩写为DCE)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
截至2016年末,大商所拥有会员单位166家,指定交割库247个,投资者开户数273.70万个,其中法人客户8.21万个;2016年,大商所年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15.37亿手和61.41万亿元。大商所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油脂、塑料、煤炭、铁矿石和农产品期货市场。
2、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是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白糖--SR PTA--TA 棉花--CF 强麦--WS 硬麦--WT 籼稻--ER 甲醇--ME。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缩写CFFEX) ,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4、上海期货交易所(Shanghai Futures Exchange,缩写为SHFE)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种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现有会员398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占80%以上,已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250多个。
(10)深圳查处期货扩展阅读:
2012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Group)续签合作备忘录(MOU),而大连商品交易所也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市场人士认为,多家期货交易所与境外交易所交流愈加频繁并非偶然,中国期货市场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
大连商品交易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迪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与中东地区交易所首次进行战略合作,也是大商所成立19年来与国际同行签署的第18个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