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货的买卖有时间限制吗只是在交割日才能进行交易吗什么是交割日
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易,每天有两个时间段。
在交割日前可以任意的买卖。
到了交割日那天必须交割实物(商品类)。
可以参考网络-期货
❷ 到期日、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有什么区别吗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的合约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
3、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期货交割日延续吗扩展阅读:
最后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后一天。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
B股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股的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就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股者,即可拥有该B股的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股“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股“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由于B股实行T+3交收制度,则B股的“股权登记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天为止,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这就意味着B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正划入B股投资者的名下。
最后交易日是一个投资者特别需要关注的日期,权证的交易日并不等同于权证的到期日。在现行的权证管理办法中,权证到期日前第六个交易日即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过了最后交易日,权证停止交易,权证持有者可以行权但不能交易。
以即将到期的招行认沽证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个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后交易日,过了8月24日该权证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资者,招行CMP1到期成为废纸的命运已成定论,投资者应该在最后交易日前伺机卖出,以免过了最后交易日遭受损失,而万一没有卖出,更不可误行权,以防一错再错,损失更大。同样即将到期的认购权证国电JTB1的最后交易日是8月28日。
参考资料:网络-最后交易日
❸ 期货交割期在什么时候
每个交易所都不一样品种之间也有差异,但基本上有这样的规律,股指期货交割日是交易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郑商所的最后交割日是当月合约的第12个交易日。大商所,最后交割日是当月合约第13个交易日。上期所,每月16至2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❹ 关于期货合约交割日的问题
你好合约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进行交割,投机交易者需要在合约到期日前平仓否则交易所会强制平仓。如果你想移仓的话只能先平仓,再到新的主力和约去开仓。
❺ 商品期货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几号
商品期货品种不一样,交割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商品期货是在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一、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1、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二、不同的品种是有差别的,有的品种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几天,主要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铜、锌、铝、天然橡胶、钢材、黄金。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4、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榈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第二个交易日。
(5)期货交割日延续吗扩展阅读
商品期货交割流程:
一、卖方交割流程。
1、卖方交割流程:
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到交易所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从上述流程中“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开始交割流程。
3、卖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闭市以前完成标准仓单注册,并将仓单交到交易所,否则即判定为违约。滚动交割时,卖方在交收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一次性交割时,卖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二、买方交割流程。
1、买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货款—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注销标准仓单,领取《提货通知单》—凭《提货通知单》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2、滚动交割时,买方必须在交收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一次性交割时,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3、滚动交割时,客户在交收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一次性交割时,客户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❻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有什么区别
最后交易日结束后合约停止交易,也就是摘牌了,最后交割日就是最后交货日.
❼ 期货的交割日是多久一次
各个品种交割日不一样的,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品种
股指期货是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交割当月合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❽ 什么是期货交割日
期货交割日就是指期货合约期满时,交易彼此根据该期货合约所载产品使用权的转移,结束到期末平仓合同的全过程。
交割方法有【现金交割】、【商品交割】两类:
1、现金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核算交易彼此交易价钱与到期还交割日结算价钱对比的价差赢亏,把赢亏一部分各自结算到相对应交易方,在此期间不涉及到商品的实物交割。
2、商品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卖家将相对应货品按质按量交付给交易所指定库房,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对应货款,执行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都是有期满时间,通常交易所都是会要求一个合同的最后交易日。假设过了最后交易日,投资者仍留有持仓交易头寸,就务必进行交收了。如果是现金交收,那就比较简单,多空双方都按照交易所特定的价钱对冲平仓,这个特定价钱造成的流程是早已定下来的,如果是商品交收,由于涉及到商品,程序流程就繁杂一点。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是选用商品交割的方法。
我国产品期货交易,全都采取实物交割方法。商品交割方法包含【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二种。
1、集中交割:指在合同期满的最后交易日以前,交易双方都不可明确提出交收申请办理。按照配对结果完成交割的交割方法。集中交割中,交易双方在交割当月仅有一次交割机会。
2、滚动交割:指在合约双方进入交割月后,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边卖持仓的投资者。根据会员积极主动明确提出交割申请办理,交割并由商品交易所组织匹配彼此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交割的交割形式。这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期货交易中的滚动交割方法。
❾ 关于期货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两个名词:
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会员指拥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国内期货交易所分两类会员,一类是为自己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交易的期货自营会员,另一类则是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滚动交割方式(.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郑商所交割规则: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最后,交易规则的具体解释:2月28日卖方会员可以去申报交割,3月1日为配对日,3月2日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请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又比如卖方会员是23日提出申请交割的,3月24日为配对日,3月25日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后仍可以申请交割,但是当月合约已停止交易。
❿ 期货交割在每月什么时候
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上海期货交易所: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七个交易日;玉米,棕榈油,lldpe pvc 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黄大豆二号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豆粕,豆油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强筋小麦,硬白小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交割日期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棉花 菜籽油 pta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低10交易日,最后交割月日为合约交割月低12个交易日,早籼稻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五交易日。金融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