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简述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方式 2、简述证券承销业务风险的特点
中国资本市场现在还处于急需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的扩大使中国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拥有巨大市场。前十年中国投资银行的快速发展就与传统业务带来的巨额利润有密切的关系。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国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仍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以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封闭性,中国投资银行在没有外界竞争的情况下垄断了国内一、二级市场的所有业务。
加入WTO在对中国的证券市场有着深远的影响,外国投资银行迟早会进入中国国内证券市场,如果让外资占领了国内发行和交易市场的化,由于外资投资银行在资金规模和业务能力上的优势,中国投资银行将会无处存身。所以中国投资银行业应当发挥“本土化”优势、努力开拓业务、改善服务质量,在外资进入以前牢牢抓住国内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
在《证券法》实施以前,中国的证券发行一直采用审批制。审批制造成了中国投资银行业在承销竞争中把“跑关系”放在首位,而忽略了业务能力的培养。现在中国证券发行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一种特殊的介于审批制和注册制之间的审核制。审核制的实施使投资银行在证券发行过程中拥有更大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审核制对中国投资银行现有业务能力提出了挑战。要巩固市场就必须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
中国证券交市场证券交易的佣金费率高居世界第二位,是国内投资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对于经纪类券商则几乎是其唯一的利润来源。降低佣金费率将是必然之举。费率的降低与国际投资银行的进入使得证券交易市场的竞争会异常之激烈。而多年以来的垄断造成中国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服务的提供上严重滞后,为了进一步巩固交易市场,中国投资银行必须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多下工夫。
目前国内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承销、经纪与自营领域,生存空间小,竞争无序。在发达国家,投资银行除传统的证券承销、经纪和自营业务以外,投资银行还深入到并购重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融资、风险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等诸多领域。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近几年股权转让、财务顾问、基金管理、资本运营等新型业务早中国也相继出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较为成熟的投资银行体系与之相配套,业务多元化将成为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主要方向。具体而言,我国投资银行应在继续巩固和发展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企业并购、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创业投资和网上交易等创新业务,扩大业务服务对象范围。
中国投资银行要积极介入网上经纪业务,努力提高网上经纪业务服务水平和能力,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及时投入研究开发,及时进行试点,并不断完善。(2)积极筹建网上营业部,通过互联网的作用,实现低成本扩张。(3)积极拓展研究开发能力,为网上交易的竞争作好准备。针对网上交易,研究报告的质量对于券商的竞争力至关重要。券商必须防患于未然,积极增加对研发力量的投入,以便在未来的网上交易的竞争中建立优势。
在中国的大型国企和行业性国企民营化过程中,股票是百分之百向海外销售的。但可悲的是,在中国企业海外融资项目中,中国投资银行的参与率很低,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和中银国际,其中中金公司在这几起海外融资中担任了联席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保荐人以及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在成立的5年以来,利用其股东优势。致力于发展成为业务多元化、提供全方位服务时世界级投资银行。中金公司的投资银行部在中国的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石化和金融等重要领域都形成了颇具实力的竞争优势。虽然现在中国投资银行的国际业务还尚未正式开展,但国际业务的巨额利润致使我们不能放弃这个市场,开拓国际业务一方面有利于中国投资银行的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开展国际业务势在必行。
中国投资银行开拓国际业务应该从以下即方面开始:一方面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从组织建设上保证其国际业务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寻求与海外券商的深层次合作,现阶段的目标定位主要应是学习和熟悉海外市场,向国际惯例靠拢,为全面参与全球一体化的资本市场的竞争积累经验、培养人才
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投资银行的经营方式大都是粗放式的,证券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张,掩盖了投资银行竞争的激烈程度,人才在投资银行竞争中的作用还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投资银行而言,走规模化、集约化才是有效途径,作为人才和资本高度密集产业的证券业,只有资本和人才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数量,才能有效地发挥出资本市场的中介作用和资源整合功能。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银行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人才越来越成为决定性的因素。人才战略成为投资银行发展的根本保障。而国际投资银行的加入,会使投资银行业对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培育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已成为投资银行经营发展的当务之急。
中国投资银行为了能更有效地参与证券业的竞争,首先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开发,应积极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并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投资银行业务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上面,培养面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人才群体。另外,投资银行内部的人才流动率是目前全国各行业中最高的,如何吸引和稳定人才尤其是骨干人才,已经成为投资银行面临的越来越重要也是越来越棘手的问题。投资银行应该在观念和方法上找到并建立一整套内部考核与核算体制,在各主要业务部门,如发展研究部、投资银行部等对业务人才实行与智力、能力和绩效相对应的激励机制,有了诱人的机制才能引来一流的人才。
㈡ 证券投资的主要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风险要简短点的交作业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㈢ 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承销业务谁的风险大
1.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
所谓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证券交易,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利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证券经纪商并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证券经纪商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2.证销业务概述股票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借助其在证券市场上的良好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帮助发行人发行股票的行为,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券商充当承销商角色,对券商来说,证券承销业务是券商的重要业务并构成券商传统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证券公司的股票承销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对人力资本的依赖性。股票承销的成功与否和收益的大小更主要地依赖于股票承销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从业者不仅具备较好的财务、法律知识、还应该具备快速学习能力、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沟通能力。
2.项目周期长,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一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公司都要介入前期的企业改制辅导工作,一般最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上报审批,直至决定股票发行承销,时间跨度很大。
3.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一旦证券公司争取到承销项目,就能为证券公司带来一次性的巨额收益,但由于市场变化,其风险也很大。
4.业务的创新性。特别表现在承销手段以及发行方式上的创新,更能给证券公司争取较多的承销业务。承销方式主要有两种:包销和代销。
㈣ 证券的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
(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
(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
(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
(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
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㈤ 证券承销业务有什么基本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这两种方式是证券承销业务的基本方式,也可以说是法定方式。为了有效地规范证券承销业务,明确在证券承销业务中发行人与证券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对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这一规定表明,在证券代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 发行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公司的责任是在承销期内尽力销售证券,期限届满时能销出去多少算多少,尚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基本上不承担什么风 险。相应的,证券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也较少。对发行人来说,自己要承担全部的发行风险,但发行成本较低,销售证券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实际中,代销证 券的方式适合于一些信誉好、知名度高、比较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的大公司的证券。
二、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购入的承销方式。在证券包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是 买卖关系,证券公司的责是按协议购入发行人的全部证券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购入未售出的全部证券,发行风险全部由证券公司承担。与此相对应的是证券公司包销 的收益较高,其收益主要来自低价从发行人处买进又以高价向投资者售出所赚取的差额利润。对发行人来说既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又能迅速筹集到资 金,所以,包销证券是证券市场中最常见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具体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这两种包销方式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又各具特点。
㈥ 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
销业务概述股票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借助其在证券市场上的良好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帮助发行人发行股票的行为,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券商充当承销商角色,对券商来说,证券承销业务是券商的重要业务并构成券商传统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证券公司的股票承销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对人力资本的依赖性。股票承销的成功与否和收益的大小更主要地依赖于股票承销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从业者不仅具备较好的财务、法律知识、还应该具备快速学习能力、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沟通能力。2.项目周期长,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一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公司都要介入前期的企业改制辅导工作,一般最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上报审批,直至决定股票发行承销,时间跨度很大。3.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一旦证券公司争取到承销项目,就能为证券公司带来一次性的巨额收益,但由于市场变化,其风险也很大。4.业务的创新性。特别表现在承销手段以及发行方式上的创新,更能给证券公司争取较多的承销业务。承销方式主要有两种:包销和代销。
㈦ 什么是证券公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呢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共七章,八十三条(含附则),这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该办法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证监发2001125号)同时废止。
㈧ 什么是证券承销业务
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根据协议,依法协助证券发行人销售其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委托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承销业务分为代销或包销两种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全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先全额买断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再向投资者发售,由证券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按照约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证券由证券公司负责认购,并按约定的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发行价款的承销方式。
为了防止证券公司超出风险承受能力承销证券,《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砸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其他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㈨ 中国投资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业务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1、投资期限超短
产品投资期限仅3天(随法定长假调整),周五15:30之前扣款,周一上午9:00之前入账,不耽误投资人资金使用。
2、本金100%保证,收益稳定可靠
产品投资收益率以上海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波动,目前参考水平为银行一天通知存款的利率的150%。
3、认购省心、省力,终止灵活、方便
您只需一次签约,资金每周自动代扣,到期本息自动返还。自动扣款方式灵活多样,您可以指定金额扣款,也可以不指定金额扣款。如需解除产品的自动续约,您只需在当周产品扣款前(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填写一份终止续约委托申请表即可。
保本经营稳挣不赔是真的,比存定期利息高两三倍就说不定
温馨提示:
1、“周末理财”起点5万元人民币,并以1000的倍递增;
2、各期“周末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因市场原因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3、如果扣款帐户内有部分资金不认购当期“周末理财”产品,您须在扣款前(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将该部分资金从该账户中转出,否则视为默认以账户内资金认购当期“周末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