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产证券化对企业和社会来讲是利是弊
资本证券化对企业和社会来讲都是有利的,通过资本证券化,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资本找到变现的渠道,同时,资本证券化可以使企业的资本能够合理溢价,有利于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资本证券化对于社会来说让社会上的人们增加了一个投资的渠道,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可以成为股东,效益好的企业可以为股东带来很好的投资收益,同时,证券化以后的股权本身也有溢价的功能,通过证券的价格变动投资者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而且资本证券化以后的股票是一个非常便于变现的金融工具。
当然,资本证券化也有问题,就是如果资本的溢价超出了合理范围,那么投资者会受到损失,如果企业大股东将资本证券化以后恶意变现自己的股权,会造成社会投资者的投资非常大的损失,如果社会投资者企业信息了解不够全面,有可能造成盲目投资。
㈡ 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践(上) 课后测验,求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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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有哪些
次贷危机对我们的启示 此次次贷危机所产生的影响与潜在的影响使得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要做的不是危机爆发后才对银行进行救助,而应该事前做好准备以防止危机的产生。 第一,美国次贷危机直接起源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降温。美国成熟房地产市场都会引发次贷危机,何况我国的新兴市场。目前我国房地产投机行为尤为严重,使得楼市不断飙升,房地产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泡沫。泡沫的产生缘至于投机者没有得到有效的规制,现有的规制对他们投机带来的成本远远小于其将获得的利益。长此以往,也许数年后等到泡沫破灭的时候,受害的讲是广大有房贷的市民。由于我国抗危机的经济实力远不如美国,因此危机的爆发不论在我国经济上还是在社会稳定上所产生的影响程度都将是无法预测的。因此我们不论是出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出于防止类似危机在我国爆发的目的,我们都应该防止房地产市场巨大泡沫的产生。 第二,由于我国贷款主要来自商业银行,我们应加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申请者信用和还贷能力的审核。建立信用评审机制并非一朝一夕的问题,在我国个人消费信用评价系统还处于初级阶段、个人信用的数据储备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信贷机构应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贷款者的还贷能力的审核。而在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占有很大比例,银行业也必然想从中分享利益。这就需要尽量避免商业银行或信贷机构因为利益的驱使而放松借款者的资格标准,或对其有可能虚假的信息不进行必要的审核。甚至有职员为了业绩的提高,帮助那些条件不合格的申请者伪造信息或想办法规避银行现行的规制。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职员职业操守的培养,从前台开始培养风险的防范意识。与此同时,我国应该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给商业银行评价消费者信用提供一个合理的依据。 第二,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银行的本质是风险经营,要减少危机对银行本身的冲击就必然要求银行有抵御风险的能力。而有效的金融创新已被证明不仅能为银行带来直接的收益,也能为银行化解风险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工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还不成熟,放贷风险基本集中于银行本身,银行应该积极开拓新的金融产品以到达转嫁风险的目的。 第四,完善监管体系。银行经营应保持其安全性、流动性,之后才是盈利性。由于银行本身资产结构的高负债比例,容易使股东或管理者从事高风险业务。为了,保障广大债权所有者的利益,必须对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其从事业务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外部监管应该与银行内部监管部门同心协力,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外部监管体系的完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监管机构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对银行的高风险业务经营进行有效的约束,而监管机构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外部监管应该引导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内部监管部门应对本行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从根本上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五,培养住房贷款居民的风险意识。不可避免的是有些居民对自己以后的还贷能力没有进行有效的估计,为以后的无力偿债埋下了隐患。在这方面就要求银行职员应该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其中的风险,帮助其分析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第六,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房地产上市公司市值占我国证券市场很大一部分比重。其股价波动很大程度影响着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否。房价的飞速增长,将间接拉大了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中获得房地产公司股票价格之间的差距。而这大大增加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风险。 总之,为了预防类似危机在我国爆发,我们应该在各个层面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经济的稳步发展。
㈣ 中国当前通货膨胀分析
国内研究现状:在《美国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的激励问题探析》这篇文献资料中,从激励机制这个角度,论证了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在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抑制市场参与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通过对五组不同的市场交易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阐明了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在《金融危机与信托责任》这篇文章中,从工商链条这个角度,论证了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源在于信托责任的缺失,同时通过对美国政府的救市计划进行分析,阐明了在金融危机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政府在工商链条上设立防火墙的重要性。
国外研究现状:在《Cracks in the System》这篇文章中,从流动性这个角度,论证了企业在危机中所面临的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及社会大众对金融体系丧失信心的隐患,阐明了建立新的制度来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必要性,强调了政府应当运用适当的财政政策扩大需求,防止实体经济受到过度的冲击。
综合目前国内和国外的研究现状,促使美国爆发次贷危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华尔街信托责任的缺失,又有金融工具过度创新和政府对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监管不力。面对不断蔓延的金融危机,政府应当设立金融防火墙,阻止金融危机给实体经济带来的进一步的冲击,运用政府信用恢复社会大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㈤ 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比较晚,而且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先于理论的探索,到目前为止仅进行过一些资产证券化方面的个案实践。
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 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 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 2亿元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珠海高速等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近期,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一些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希望能够通过这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来处理我国目前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国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商业银行总计 1.4万亿的不良贷款。实践中,这四家公司在“债转股”的过程,积极综合运用出售、拍卖、招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处置,更希望借助国外运行良好的资产证券化方式能够剥离、加速处理不良贷款。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尽管还没有出现严格规范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关注着这一广阔市场,纷纷推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产品构想。最引人注目的是信托产品在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等领域的准备和开拓工作,如中信信托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出的不良资产处置信托、新华信托和深圳商业银行合作开发的住房按揭贷款信托计划、广发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计划等,这些产品已具有了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特征,这意味着,随着信托产品创新向纵深发展,资产证券化类信托产品已开始逐步兴起。
㈥ 简述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一)防范、分散和转移银行风险。首先,资产证券化将期限较长的银行贷款证券化后,收回的资金可用于发放更多的贷款,从而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利用率,防范因“短存长贷”而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其次,证券化后,银行将证券化资产服务以外的收益转让给投资人,在让社会公众有机会投资银行资产的同时,也将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风险,通过结构性安排,部分转移、分散给资本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实现银行资产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化。
(二)拓宽银行融资渠道,降低银行融资成本。发行资产支持债券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为银行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通过信用增级措施和交易结构设计,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可发行比自身债信等级更高的债券,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三)提供介入资本市场的平台,是商业银行盈利的新增长点。
以利差收入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冲击而逐渐萎缩,利用银行的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将是银行今后新的盈利增长点。证券化业务通过为证券化资产继续提供管理和服务、开拓证券化操作的投资银行业务等方式实现银行与证券功能的融合,为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介入资本市场的良好平台。
(四)提高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证券化提高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体现在:1、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使银行在调整资债结构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应变力,从而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2、证券化需要对基础资产现金流进行定量分析和预测,对资产及其相配套管理服务进行信息披露,使得银行的贷款管理,包括经营模式、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产品服务、信息系统等更加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从而提高银行贷款管理水平;3、资产证券化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在定量财务分析模型和风险预警模型的基础上开发产品,有利于科学决策和产品的高效管理。
(五)使得商业银行贷款操作流程更趋于专业化。通过资产证券化,现在全部由商业银行独家承担贷款的发放、服务、信用风险控制和贷款投资功能可分解由不同的机构完成,银行则可发挥专业优势,主营贷款发放和贷后服务,将集中于其一身的贷款投资风险和收益分散给社会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在提高银行经营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㈦ 中翻英:浅谈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谢谢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若干启示2008-11-22 12:24摘 要:美国次贷危机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我国要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完善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化监管,完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加强监管成本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监管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为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具有重要启示。
一、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完善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面上是美国房价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资金供应方降低信贷门槛、忽视风险管理,需求方过度借贷、反复抵押融资。尽管这种风险基本上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已经分散了,但是这些风险并没有消失,一旦条件具备,风险就会暴露出来,而且风险通过证券化的渠道影响更为广泛。著名金融学者易宪容认为,中国按揭贷款实际上比美国次级债券的风险要高。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其潜在风险必然会暴露出来,国内银行所面临的危机肯定会比美国次级债券出现的危机要严重。[ 1 ]可以说,完善房地产信贷及其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是中国避免重蹈覆辙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贷款的信用门槛。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 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 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在紧接着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在次贷危机阴云密布的背景下出台上述严格住房消费信贷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国监管层已经意识到了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的高风险,显示了监管层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决心。
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金融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与理论研究的热点。经济学界广泛探讨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如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法学界则重点研究了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障碍,如资产支持证券性质界定的模糊性、SPV (特殊目的公司)运作模式所存在的法律问题、“破产隔离”与“真实出售”以及实质性风险转让的法律依据等[ 2 ] 。目前规范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法律是2005年央行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以上法律对信贷资产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风险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专门设立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一章,对资产证券化的各个参与主体提出了统一的风险管理要求,强调了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隔离和风险揭示问题,要求参与证券化交易的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隔离机制。以上法律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较低,难以解决现存的一些法律问题。应当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经验教训,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处理好外部监管和内控制度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
二、加强市场化监管,完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明,要减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必须构建完善的市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市场化监管。以存款保险为核心的金融安全网在强调金融安全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道德风险。也许激励结构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使所有方都明白,即是管理良好,银行也可能倒闭,因为银行业务涉及风险承担的问题。而监管当局将允许那些偿付能力不足的银行倒闭。不幸的是,监管当局不可能做出一个完全可信的、不救助破产银行的事前承诺,但是,可以建立一个增加承诺难度的体制[ 3 ] 。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也强调监管不能够代替市场约束。
加强市场化监管要求构建完善的金融市场准入机制、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制和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必须根除金融领域“不破产、无风险”的传统观念,并充分认识到金融破产制度的重要价值和意义:第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第二,存款人的破产观念转变必然带来风险意识的提高,进而自觉对银行通过“用脚投票”等方式来监督银行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市场约束的力量。[ 4 ]尽管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是自我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但是我国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尚不完善。2006 年制定的《企业破产法》第134 条规定:“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它对于完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提供银行经营风险的激励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危机发生,它能够为政府干预危机措施的效果提供威慑力,同时也有利于确定政府干预的合理界限,防止政府过度干预破坏市场约束机制。
三、加强监管成本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典型的分权型多头监管模式,被称为伞式监管+功能监管的体制,实际上是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混合体,监管机构形成横向和纵向交叉的网状监管格局[ 5 ] 。这种监管体系存在的明显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复监管或监管真空,从而导致金融体系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1999 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规定由美联储作为综合监管的上级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总体监管,其它监管机构负责功能性监管,OCC、FD IC等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进行监管,SEC和州保险监管机构分别对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即美国在原有分业监管的框架下加强了各金融机构的协调和综合。
次贷危机发生以后,美联储以及美国财政部联邦住房局等监管机构采取了干预措施,但收效甚微。这引发了人们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反思,最终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革命。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2008年3月31日宣布,美国政府将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第一,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监管权限,除监管商业银行外,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第二,新建“金融审慎管理局”,整合银行监管权。把目前由5个联邦机构负责的日常银行监管事务收归“金融审慎管理局”统一负责。第三,新建“商业行为监管局”,负责规范商业活动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主要行使目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职能。此外,还新建了“抵押贷款创设委员会”和“全国保险管理局”,将抵押贷款经纪人和保险业监管权从各州政府分管逐步收归联邦政府统一管理。美国媒体称,这将是美国自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次级按揭贷款债券涉及到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个金融行业,如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甚至养老基金都是次级债的重要投资者。次贷危机的发生表明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对投机风险产生了监管真空,最终引发了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爆发。此次金融大改革中美联储的监管权力进一步扩大,作为“市场稳定监管者”不仅可以监管银行、金融控股公司,还可以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这表明其加大了金融监管协调的力度。另外,减少多头监管者,整合金融监管机构,为协调金融监管清除了障碍。[论文网 www.LunWenNet.Com]
美国的经验教训警示中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3 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在混业经营趋势下,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也成为我国近年来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在立法上,《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5 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在实践中, 2004 年6 月28 日,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以制度形式赋予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的使命。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实践效果不尽人意,而且作为重要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主体的中国人民银行被排除在外。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国际金融论坛第三届年会上透露,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另外,我们必须要加强金融监管的成本意识。不仅要考虑到新增监管机构增加的直接费用以及采取金融监管措施的必要费用,还应当考虑这些措施可能导致的市场损失,这是政府监管替代市场调节的一种机会成本。这是我们过去往往容易忽略的。例如我国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个凌驾于“一行三会”之上的机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 还是通过扩大中央银行的权力赋予其履行金融监管协调的最终职责? 这取决于不同监管方式之间的成本比较以及边际监管成本与边际监管收益之间的比较。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协调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这是进行金融监管协调的经济学基础。增设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成本大于通过扩大中央银行权力增加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应赋予中央银行以协调金融监管的最终职责。
四、谨防国际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的一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受损失的不仅是美国的金融机构,欧洲与亚太地区的金融机构也损失惨重。实际上从遭受冲击和损失的程度看,欧洲的金融机构远甚于美国的金融机构,甚至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次次按风波实际上主要是由欧洲的金融机构为美国的金融风险埋单[ 6 ] 。难怪欧洲央行会率先对金融系统注资以增加市场流动性。中国亦有不少金融机构购买了部分涉及次贷的金融产品,如共汇出109 亿美元资金的银行系QD II、基金系QD II,近期纷纷遭遇净值缩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波动会影响人们对国内金融市场的预期,增加国内金融市场的风险。中国金融机构及监管层应当谨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稳步有序地推进金融开放。
为了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必须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的机制主要包括信息交换、政策的相互融合、危机管理、确定合作的中介目标以及联合行动[ 5 ] 。如为了控制次贷危机的蔓延,美联储与全球主要国家央行联手行动,向金融系统注资,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引发了全球股市的积极调整。中国已经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证监会国际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并且与许多国家或地区签订了金融谅解备忘录,为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应当善于利用金融监管合作机制,获取信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体目标采取联合行动以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 1 ]易宪容.“次贷危机”对中国房市的启示[ J ]. 人民论坛,2007, (17) : 32 - 33.
[ 2 ]付敏. 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讨论综述[ J ].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6, (4) : 75 - 79.
[ 3 ] [芬兰]大卫·G·梅斯等著. 方文等译. 改进银行监管[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 4 ]徐孟洲,徐阳光. 论金融机构破产之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 J ].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6, (1) : 26 - 32.
[ 5 ]祁敬宇. 金融监管学[M ].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 6 ]巴曙松. 美国“次贷危机”的三大悬念[ J ]. 人民论坛,2007, (17) : 28 - 30.(论文 www.LunWenNet.Com)
㈧ 资产证券化带给我们的投资机会是什么
从国际的经验来看,1980—2010年,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由1108亿美元增加到10万亿美元,其占同期信贷资产余额的比重也由5%上升至62%。2012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量2.2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6.9%,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9.9万亿美元,占全部债券余额的25.8%,仅次于美国国债。
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仍然存在诸如产权制度、监管效率、市场基础、税收制度等方面的一些制约因素,目前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GDP比重只有0.5%左右,低于日本的3.6%,更远低于美国的60%,2012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占债券规模的比例仅为0.12%,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着巨大差距。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此前在2015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透露,“目前我国总的银行业资产有160多万亿,可以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将达到90万亿。”
财富证券预计,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规模达到1%,以目前约90万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9000亿元;若达到10%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9万亿元。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空间很大。
此外,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市场进一步成熟,资产证券化中中小企业证券化发行占比也持续增加,财富证券预计未来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几年发展的重点,其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㈨ 美国金融海啸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蔓延成全球性危机。目前要对这场危机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作出全面评估还为时尚早,但其中的教训可以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一些启示。
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建筑业、服务业等提供实实在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则是指市场经济中在信用制度和资本证券化基础上产生的虚拟资本的活动。实体经济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虚拟经济是在经济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在实体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济形式,其发展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并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当虚拟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时,虚拟经济发展会促进整个经济发展;当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过度膨胀时,则会产生经济泡沫,造成经济虚假繁荣,严重时会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甚至危机。因此,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并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发展虚拟经济,使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而不能相互脱节。
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要求金融不断创新,以支持整体经济发展。金融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体系创新、金融秩序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等。但必须明确,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任何创新都有风险一样,金融创新也会有风险。而且,由于金融具有特殊的运作规律,金融创新的风险往往更具严重性。所以,必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在推进金融创新的同时要预见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建立健全监管和防范机制。为促进经济发展,无疑要致力于金融创新,但同时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努力保证金融安全。
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市场经济自发发展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但必须明确,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缺陷和失灵,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分散决策,难以自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场机制自发调节,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会导致而不能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公共物品受损等外部不经济问题。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把二者内在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应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进行科学的政府宏观调控。
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自主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联系加强,开放成为世界潮流,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可能完全置身于世界金融体系之外。开放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借鉴别国经验加快本国发展。开放不仅是一般的经济开放,金融也要对外开放。但是,世界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是充满风险的,别国发生的金融危机有可能通过开放的途径传递到国内,国际投机资本也可能对国内经济造成冲击,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国内金融危机。此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开放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也会造成本国利益的损失。所以,在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增强金融发展的独立自主和风险防范意识,把对外开放与金融自主结合起来。坚持自主是基础,要在自主的基础上利用对外开放的机遇,趋利避害。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应与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监管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