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则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规和规章在内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以《证券法》、《公司法》为核心,以配套证券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规则为基本内容,奠定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
《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
《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
㈡ 中国证券市场中失信的案例很多,除了银广厦事件,还有哪些影响巨大的案例要求名气很大的......
经典造假案1
2000年,亿安科技:第一只百元股的神话,实际上一点利润都没有。
经典造假案2
2000年中科创业:套中有套,股民只好被套 。
经典造假案3
2001年,银广夏:最具备科技含量的做假,做完了还说不是我做的......
经典造假案4
2002年,蓝田股份:中国历史上最精致的假货,假到一切都似乎变成了真的。
经典造假案5
2004年,东方电子:全公司都加入做假行列,实在为难了那些中层管理者,好处没有,坏处不少。
经典造假案6
2004年,德隆:中国历史上最强悍的庄家,曾经有人说,要是单独他三只股票来复权,指数至少超过1万点......
经典造假案7
2005年,丰乐种业:上市8年造假6年,真为难了帮他们做假帐的会计公司。做一年假不难,难的是年年都做假。
经典造假案8
2005年,江苏琼花:中小板和保荐制度推出的耻辱,上市一个月即刻宣布亏损。
经典造假案9
2006年,综艺股份:拥有龙芯49%股份,却是民工磨出来的,这国有知识产权也能造假?
经典造假案10
2007年,天润化工:假得最离谱的公司,进行IPO路演背后却已停产近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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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集体诉讼的借鉴援用
在中国,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规定这个制度。1985年发生了“安岳种子案”,安岳县1569户稻种经营户诉县种子公司水稻制种合同案,安岳县法院借鉴国外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只由田安邦等三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结果1569户农民胜诉,获得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试行,极大地节省了诉讼当事人的成本,节省了国家的诉讼资源,方便群众,方便审判,充分地显示了它的进步性和生命力,进而导致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个制度的设立,既有立法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总结。
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起诉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美国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在证券市场,集体诉讼也是有效的维权方式。
㈣ 中国是否有集体诉讼
一、当然有,不过法律上称为共同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五十三条对此有如下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三、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4)中国证券市场集体诉讼扩展阅读:
一、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二、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规定这个制度。
三、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起诉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
四、目前,在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出现了较多起影响力较大的劳动争议集体维权案件,其中要求同工同酬案件较为突出。
五、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案件时,有采取代表人代表立案的形式,也有采取个人单独立案再合并审理的形式。
㈤ 中国股票市场为什么不做辨方举证,集体诉讼的法规进行管理监管
额。。。这个问题很明显的麽。。。
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是统治人民的政府啊。
所以,明知道对人民有好处,也不会去做啦。
采用这种监管方式,上市公司啊以及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各级政府还有机构投资者利益受损,而这些牛XXX的部门的牛XXX的人们是统治者,是Leader,统治者怎么会做伤害自己的事呢。
所以还是不要指望了,即使出台了这样的法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会真正发挥作用。听证会制度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㈥ 中国集体诉讼第一案的背后,造假的代价有多大
中国版的投资者集体诉讼,正式打破僵局。2021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了黄梅香等56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并以代表身份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的集体诉讼被提上议事日程。
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调查进度,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告中披露了重大虚假信息,2016年货币资金虚增225.8亿元。2017年为299.4亿元,2018年为361.9亿元。此前,康美成为A股历史上最大的金融诈骗案。针对这起欺诈案,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康美药业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相关负责人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对6人实行10年至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
㈦ 为什么中国证券市场这么乱
我觉得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这样乱,还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产生的时间较晚,经历的时间就短了。各个方面还不太完善和规范。各种管理和监管还不到位。
㈧ 中国版集体诉讼第一案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中国版的投资者集体诉讼,正式打破僵局。4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共机构在证券和金融领域的直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接受黄梅香等56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代表其参加诉讼。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的集体诉讼被提上议事日程。新修订的《证券法》于去年生效,对投资者保护有专门章节,建立了“默示参与”和“明确退出”的诉讼机制。这将有助于克服诉讼动机不足的问题造成的大量的投资者和少量的补偿的影响。
“如果根据法院公布的条件,委托我起诉的大部分股东都不符合条件。”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志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目前代表股东提出的索赔金额约为4000万元。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近千名康美药业投资者向李秀姣委托索赔,索赔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总金额估计超过1亿元。
㈨ “A股第一股”败诉,飞乐音响被判赔偿股民1.23亿元,该案件有何意义
意义在于该案件开创了集体诉讼索赔成功的首个案例。原本大家以为康美造假事件,会成为集体诉讼的第一枪,但没想到康美公司的案件还没有宣判,另外一起上市公司造假案件却率先宣判。该公司犯下的案件和康美公司差不多,都是财务数据造假,造成投资者损失,然后投资者组团对该公司进行集体诉讼,没想到案件宣判的这么快,法庭这次公布了具体的赔偿细节,这还是中国证件市场的首例案件,该公司累计赔偿投资者1.23亿元,平均每人几十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