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市鼎力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市鼎力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是2018-09-1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B3502A室。
深圳市鼎力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FATCA12,企业法人王德全,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市鼎力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市场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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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信托产品主要分为哪几个类型
金融狗今天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信托产品一般的分类:
其实从分类来讲,信托产品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很多种分类方法。金融狗在这里介绍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按照信托资产的投向来分类。除了按照投向分类之外还有其他不同的分类方法。
比如
①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②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③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④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⑤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⑥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⑦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⑧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⑨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金融狗要讲的是按照信托资产投向不同可分为:工商企业信托、基础设施信托、房地产信托、公益信托、证券投资信托、银信理财合作、家族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
顾名思义,信托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募集资金用于向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并购资金需求。为委托人获取收益。工商企业信托可采用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证券投资、组合投资、信托贷款等多种投资方式。(一句话:工商企业类信托的钱最后流入企业,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和度过难关)
基础设施类信托
基础设施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通过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资金,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运用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经营行为。(一句话:基础设施类信托的钱最后投向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修路、架桥、建公园),有我党的信用背书)
房地产类信托
房地产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委托人的身份,通过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房地产项目或其经营企业为主要运用表弟,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经营行为。(一句话:房地产信托信托的钱最后投向房地产企业建房、修房、卖房)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也被称为慈善信托。是指出于对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全体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通常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财产并将其作为信托拆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将信托财产用于信托稳健规定的公益目的。(一句话:公益类信托的钱由信托公司打理投向需要关注和关爱的普罗大众)
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指将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的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经营行为(一句话:证投资信托的钱最后投向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市场)
银信理财合作(现在被限制的厉害)
银信理财合作是将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与信托产品对接,具体方式是指银行通过设立理财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将理财资金交付信托公司或者投资购买信托产品。(一句话:银行卖理财产品的钱最后拿来买信托产品(这也是信托民工们常常和投资人讲的:买银行理财不如买信托,因为你买银行理财的钱有一大部分也是过来买信托的))
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结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客户的理财规划及传承为目标。(一句话:把家产过户给信托基金,由信托基金帮你打理,按照你和信托公司一起拟定的信托文件所设定的处置方式分配收益或者传承家产)
以上就是信托产品分类的简析。
⑶ 移民去美国。拿的绿卡,听说国内的财产存款也需要报税
您好,以下回答您的问题。
美国欧巴马政府于2009年5月发布税制改革的「绿皮书(The
Green
Book)」,规定严加查核有关美国境外所得申报,目的是为确定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是否完整申报,并且追查境外金融机构所开之账户是否完整揭露。原先公布应于2009年9月23日前补申报海外账户,即所谓的「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举凡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是符合美国「税务居民」身分者,税务年度中海外账户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者均要申报,亦即只要「拥有」或「可支配」的美国境外个人或法人银行帐户(包含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债券、有价证券及有现金价值的保单等金融资产之价值),金额总计超过
1 万美元,在每年 4 月15日前都要向美国申报 FBAR 表(即 FinCEN 114
表),没有自愿揭露的纳税人若被美国财政部查到将面临严重罚款,包括诈欺罚款和外国讯息申报的罚款(Foreign Information
Return
Penalty),且增加了被刑事起诉的风险。否拥有国外银行账户?您是否有国外投资账户?您是否拥有国外账户的提款卡或信用卡,即使此账户为非您所有?您是否拥有国外共同基金?您是否为国外投资信托的受托人?您是否为拥有国外投资者的代理人?……上述问题如有任何一题您回答「是」,您便可能需要申报
FBAR。
2010 年,《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FATCA)被颁布为联邦法律,要求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非居民外国人、美国信托公司和美国商业实体向美国国税局报告某些离岸账户和资产。通常包括外国银行账户、外国股票和证券、外国合伙权益、外国共同基金以及其他几种超过《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5
万美元报告门坎的外国投资或金融账户。
非美国银行有一个简单的选择:要么遵守 FATCA,要么面临巨大的货币罚款。美国国税局称之为「非参与性外国金融机构」(Non-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简称为
NPFFI)的非合规外国金融机构,对于美国来源的支付,面临着一项高额的 30% 预扣税。为了避免处罚,大多数外国银行和征税当局将与美国政府分享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将成千上万的美国客户暴露于国税局。为了满足美国国税局的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必须提供有关纳税人的详细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姓名、账号和余额、应计利息、股息或增加到账户中的其他资金以及账户持有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包括
SSN、ITIN、EIN)。
为了给银行和纳税人足够的时间过渡到 FATCA
法规,国税局最初设定了一个宽限期,该宽限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如上所述,这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纳税人信息。因此,您的银行可能会联系您,要求您提供信息或其他与 FATCA 相关的通知。无论您居住在美国还是海外,都必须尽一切努力及时提供您的账户信息。服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或疏忽都会造成代价高昂的惩罚。除了面临《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的处罚外,不符合规定的账户还可能被美国国税局冻结,甚至完全关闭。
为了了解海外账户的申报需求,分为谁应该申报?何时申报?向何处申报?申报甚么内容?如何申报?等五点说明如下:
一、谁应该申报?
简单来说,美国人在国外金融机构拥有任何金融账户,包括在此账户拥有财务利益,以及对此账户具有签名授权或其它权利,并且在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间内任何一天全部帐户总价值超过1
万美元,均须申报海外账户资料,填写FinCEN114表,简称为FBAR(即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的缩写)。
那么,「美国人」的定义是甚么?美国人包括:
1. 美国公民或居民
2. 美国合伙人组织
3. 美国公司
4. 美国遗产或信托
至于「金融账户」的定义,包括了银行账户(储蓄、支票或定存等)、证券帐户及有现金价值的保单等。所以,申报人如果不清楚哪些包括与否,应与会计师讨论。
二、何时申报?
申报FBAR的表格为 FinCEN 114表,2019 年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可延期至10 月15 日。
请注意:FBAR 是要对美国财政部申报的,不是IRS。美国财政部要求必须在4月15日前收到FinCEN 114表。
三、向何处申报?
原先FBAR是以纸本方式寄到美国财政部,但在2011年9月 16 日美国财政部公告,要求透过网络电子申报FBAR,该公告的相关法令于2012年2月24号定案(Final
Notice 77 Fed. Reg. 12367),并且给予FBAR多一年的调整时间,最晚从2013年7
月1日起,必须透过财政部网站的电子申报系统申报,网址为:http://bsaefiling.fincen.treas.gov/main.html。
四、申报甚么内容?
FinCEN114表中需要揭露以下信息:
第一部分:申报人的信息——姓名、地址、税籍号码、出生日期等。
特别一提的是在第一部分第 14 项目中:14a 在个人账户超过 25 个以上必须勾选;14b 在签名权账户超过 25 个以上必须勾选。不需要将所有数据填入表格中即申报,但是有义务将信息保留以备查核。
第二部分:申报人单独拥有的金融帐户有关信息。
这个部分需要申报人提供以下信息:
□申报年度的账户最高金额
□机构名称
□账户类型
□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人的姓名
□帐户号码
□金融机构的地址
第三部分:申报人与他人联合拥有的金融帐户有关信息。
这个部分需要申报人提供以下信息:
□联合账户,一共有几位共同拥有人
□主要拥有人的税籍号码(如果知道的话)
□主要拥有人的姓名
□主要拥有人的地址
第四部分:申报人对金融账户有签字权,但对此金融账户并无任何权益的有关信息。
这个部分与上述信息类似,但是需要提供账户真实拥有人的姓名。
第五部分:如果申报人是公司,提供关于公司合并报表中子公司的金融帐户的信息。
这个部分与上述信息类似,但是需要提供拥有账户的子公司名称。
五、如何申报?
依照FinCEN114表的申报指示,应试算每一账户于该税务年度任一时点之最高余额加总后是否超过1万美元,如账户币别不是美元,应使用美国财政部订定之期末汇率换算。若使用定期账单,应合理反映该帐户年度中最高价值。
基于上述规定,纳税人可能需要会计师的帮助来申报FBAR,也最好寻求会计师的协助。会计师一般会向纳税人询问每年账户的最高金额,另外可能还会需要检视以下数据来支持客户所提供的信息的正确性:
□每个月的每个银行账户之对账单(最好是申请英文的对账单)
□申报美国以外国家的所得税的影印本——如果海外账户有利息或其它金融产品的收益,也要申报在美国的所得税申报书。
之后会计师会根据这些资料作整理,才能做正确的申报。
由于美国国税局针对疏忽非故意、故意未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义务人进行轻重不一的处罚,除了民事,甚至还可能导致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可能需要向美国申报海外账户的人士,须要先了解相关的处罚。
一、处罚较轻的情况
。 疏忽违反 - 最多处罚 1,078 美元(民事处罚)
。 非故意违反 - 每项过失违反最多处罚12,459 美元(民事处罚)
。 多次的疏忽违反 - 除了课以 §5321(a)(6)(A) 所规范的处罚外,额外不得超过 83,864 美元(民事处罚)
二、所谓的故意(Willful)未申报FBAR的处罚
。 故意未申报FBAR或未留存帐户纪录
可处以 124,588 美元,或违反时账户金额的50%(取以上两者数字较高者)(民事处罚)
最多处25万美元或5年徒刑,或二者并罚(刑事处罚)
。 违反某些其它法令,同时故意未申报FBAR或未留存帐户纪录
可处以 10 万美元,或违反时账户金额的50%(取以上两者数字较高者)(民事处罚)
最多处 50万美元或 10年徒刑,或二者并罚(刑事处罚)
。 明知而且故意申报错误的FBAR
可处以 10 万美元,或违反时账户金额的50%(取以上两者数字较高者)(民事处罚)
处 1 万美元或 5 年徒刑,或二者并罚(刑事处罚)
KEDP安致勤资
⑷ 注册美国公司如何选择美国开户银行有何特点
1. 美国银行
美国银行, 以资产计是美国第一大商业银行;2006年,根据《福布斯》2000年排名是世界第三大公司。美国银行,在全美设有分支,覆盖范围广,有自己的APP,在美国华人集中的城市,BOA提供中文柜台服务。注意事项
(1)月费$12。避免月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每月做一笔至少$250的 Direct deposit (DD)
(3)每日余额维持在至少$1,500
(4)与其他大部分大银行的 Checking Account(活期存款账户)不同的是,往外转钱是收费的!可以另一端发起 ACH Pull 来避免这个费用
2. 国泰银行
它是由国泰万通金控股份有限公司(NASDAQ:CATY)1962年由吴平原和友人在美国加州罗省(也是主要总部)合作创办的首家华资银行,首家分行则在唐人街。主要业务于美国(洛杉矶、纽约州、马萨诸塞州东部、华盛顿州西雅图、南部则达德州)、香港、台北及上海经营提供金融服务。专门为华裔人群开设,国泰银行是南加州第一间由华人投资经营的商业银行,锁定华人并针对华人特点开展业务。
注意事项
(1)转账手续费:美国本地转款手续费12-25美金/笔;转入欧洲其他城市25美金/笔;汇往中国大陆汇款,一般均在一两天到账,手续费16美金/笔,遇中国传统节假日8美金/笔
(2)收付款金额: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无论是中国往美国账户上汇款、还是汇入中国境内款项,均符合中国外管局的规定与要求
(3)账户管理服务费:存款账户日存款额为300美金,若不足该月收取3 美金账户管理费;支票账户日存款额为 1000 美金,若不足该月收取 10 美金账户管理费
3. 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是一家跨国金融服务机构及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业务遍及60多个国家,包括投资银行、金融交易处理、投资管理、商业金融服务、个人银行业务等。摩根大通的总部设于曼哈顿区的第一大通曼哈顿广场,部分银行业务则转移到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摩根大通大厦。摩根大通银行,在全美设有分支,有自己的APP,查询、转账、汇款很方便。
注意事项
(1)普通账户月费 $12,避免月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每月做至少 $500 的 Direct deposit (DD)
(3)每日余额维持在至少$1,500
(4)Checking+Savings+investment 账户加起来每月平均余额至少$5,000
(5)每月做至少一次 Direct deposit (DD),不限数额
(6)每日余额维持在至少$5,000
4. 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是花旗集团旗下的一家零售银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也是一家在全球近一百五十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大银行,总部位于纽约市公园大道399号。2012年9月19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宣布在中国的信用卡业务正式运作。
花旗银行,作为唯一一家推行全球业务战略的银行,不单为遍及56个国家的5000万消费者提供服务,也在近100个国家为跨国、跨区及当地的企业客户服务。但网点真的少,基本只在大城市有。小城市完全没有。基础账户 Citi Basic Checking 基本没有开户奖励;高级账户倒是常有奖励,注意奖励的要求。
注意事项
(1)月费 $12。避免月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每月做一笔不限数额的 Direct deposit (DD),且做一笔 bill pay
(3)每日余额维持在至少$1,500
可见,去海外开办公司,银行开户便成为了刚需,它不但可以方便在美国实地运营,不受国内管制,自由进出,资金使用便利,而且能够树立国际形象、拓展海外市场,利于海外上市融资。可申请有关商业或项目贷款,或直接或间接境外上市,达到为企业融资的目的。
⑸ 伯利兹IFSC交易商牌照含金量如何
大家都知道伯利兹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位于中美洲,与墨西哥和危地马拉接壤。
就时间而言,伯利兹许可证可以相对较快地获得。此外,伯利兹在金融服务领域享有良好声誉,并为国际银行和支付提供商所熟知。
⑹ FATCA的具体内容,在哪有呢
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因此,中国互联网上有消息称在美国有财产的中国富豪和官员会被征税。
根据统计,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了移民美国的第二大国,仅次于加拿大。
其实奥巴马主要是想征富人的税增加财政收入。
⑺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
只要外国公民在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或者“绿卡测试”,即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从而需要对全球收入向美国政府报税。美国“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除了包括所有的美国永久居民外,长时间居留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比如有些长期居住在美国的H-1,L-1签证持有者,也包括在内。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当今的中国移民申请者大多呈现“不差钱”的状态,尤其EB-5投资移民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国的日益风行,这些移民申请者大多在中国乃至全球各国都拥有数目可观的收入。对于他们来说,向美国政府“全球报税”已经成为其转变为美国的纳税人之前需要考虑的严肃问题。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呢?
去年年末美国颁布新的针对美国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披露与增值部分的报税的法规FATCA,其后我们收到了很多中国移民申请人以及一些H-1,L-1签证持有者关于这项法律的咨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项新法规只是专门针对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和金融资产,并非所有海外资产。并且,新法案依旧不会对金融资产进行征税,只是要求披露,仅对收入部分需要报税。接下来,我们来仔细看看新法案的规定。
8938表格
对于满足FATCA条件的美国纳税人,需要额外填写8938表格并连同1040NR表格一起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美国国税局IRS。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早在2004年就开始实施一套境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披露的法律(FBAR),而在2011年3月28日,美国财政部完成了这部法律的最终修订并纳入正式实施。虽然新公布的FATCA法案和之前的FBAR法案看上去都是对美国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进行披露,但当我们打开FATCA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和FBAR法案要求提交的TD F 90-22.1表格后可以发现明显的区别:
首先,8938除了信息披露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填写海外的收入数额(利息,分红,办税等等);而TD F 90-22.1表格只需要填写账户信息,并不需要填写收入或金融资产的增值。
另外,从提交上,8938要求4月15日前与1040NR报税表一起提交给美国国税局IRS,但TD F 90-22.1表格要求6月30日提交给美国财政部,并且特地说明不要与报税表一起提交。
由此可见,之前的FBAR法案倾向于境外金融资产的信息披露而FATCA法案更加倾向于境外收入的报税。而FATCA也特别说明了,满足提交8938表格的纳税人,如果同时满足TD F 90-22.1表格的条件,依然需要提交TD F 90-22.1表格。两项法案并没有相互的覆盖。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需要提交的资料
需要提交8938表格的条件
申报人的身份
美国公民;
美国永久居民;或
符合“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比如某些H-1,L-1签证持有者等等。
财产的类别
需要向美国申报的资产类别包括:
海外金融机构中的金融账户;以及
虽然未处在海外金融机构中,但持有者用于投资的如下金融财产:
非美国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
任何在海外实体中的资本;以及
任何由海外实体作为发行方或交易方的金融商品或合同。
海外金融机构除了海外银行以外,还包括其他海外投资机构,比如共同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对于金融资产需要注意把握“用于投资”的概念,举例来说,对于房产而言,如果是明显属于个人使用的私人房产不属于金融资产,而用于投资的房地产公司中的股份则属于金融财产。
对于外海非金融资产收入的报税需要用到其他表格,比如2555表格。
需要申报的金额门槛
纳税人未婚且居住在美国: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7万5千美元。
纳税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国,并且与配偶合并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15万美元。
纳税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国,但独立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7万5千美元。
纳税人居住美国境外且独立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30万美元。
纳税人居住美国境外但与配偶合并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60万美元。
对于非美国公民的美国纳税人而言,居住美国境外是指其在结束在该纳税年内的连续12个月中有至少330天处在美国境外。
不依法申报的惩罚
根据新规定,不依法对海外金融资产进行申报会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如果在美国国税局通知后依旧不依法申报或缴纳税款的,罚款将会上升至5万美元。而对于未足额申报的部分,最高可处该不足额部分的40%作为罚款。
海外收入的追溯(追缴)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外国公民在满足“实质性居住测试”或“绿卡测试”之前,其美国境外收入是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的。而在成为美国纳税人的那一年中,可以选择自成为纳税人那天起开始向美国进行全球收入的报税或者在该报税年全年向美国全球收入报税。新规定的出台对于这项基本法律没有影响,因此,外国公民依旧不用担心新法会追溯获得绿卡或符合“实质性居住”条件之前的全球收入。
另外,根据FATCA新规定,该规定适用于2010年3月18日之后的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资产的披露以及,即2011年报税开始适用。另外再次重申,对于外国公民的海外金融资产是不会征税的,要求的仅仅是披露,而资产的增值,即收入部分才会要求报税。
美国对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追查趋势
FATCA新规定中还有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求在美国营业的海外金融机构,比如银行,在2013年6月30之前加入一个与美国国税局IRS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这些海外金融机构必须对其储户进行特定的身份调查和其他尽职审查并向美国国税局IRS上报其美国储户的相关信息。而未参加协议的海外金融机构必须暂扣并向美国国税局上缴其美国收入的30%。这可谓是美国彻查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的一记重拳。如此一来,那些从前用来避税的灰色地带将会被进一步肃清。
海外金融资产的申报对“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的影响
之前我们提到了,新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是一张境外收入报税单,其中需要填写的外国收入包括利息,分红,版税以及其他收入。对于已经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的中国公民而言,虽然美国和中国之间具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防止重复征税,但由于美国和中国的税制不同,这些中国公民依然有可能因此在向中国政府缴税后再向“山姆大叔”纳贡。
虽然目前,对于纳税人的境外收入还是自觉原则,但FATCA尚未完全实施的要求境外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IRS公布客户信息的计划一旦如期进行,随着这些境外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披露,其境外金融资产的增值和走向将被美国国税局一览无余,更多的避税方案将变成泡影。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的建议
“全球报税”对于一些海外收入高的移民申请人或一些长时间居住在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尤其是某些L-1签证持有者来说,的确可能意味着更高额的赋税。但是就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理来说,享受一国福利必然承担纳税义务。并且,如果仅仅为了不向美国政府缴税就放弃“美国梦”似乎略显滑稽。作为平衡点,既不违反美国法律,亦不放弃“美国梦”,又相对减轻税务负担,在成为需要全球报税的美国纳税人之前,申请人应该做好长远税务计划。您可以参考我们的另一篇文章《高资产人士在成为美国税法上的“外国居民”之前的应做的避税计划》或者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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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 :特许经营学校项目介绍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目前全家获得美国绿卡最快最便捷的主要途径之一。自2004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以来,EB-5经过前几年的观望和缓慢发展,最近三、五年以强劲的势头一跃成为最主要的投资移民项目。继美国投资移民佛州特许学校项目前9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后,正在火热认购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额,而美国投资移民佛州特许学校项目的第11期则是乔鸿移民推出的又一力作,震撼发布,名额非常抢手,请抓紧报名,以下为特许经营学校项目第十期简介:
佛罗里达州特许经营学校项目第十期简介
1、由美国政府EB-5 US Government EB-5区域中心直接授名,佛罗里达州政府全资资助运营,佛罗里达州州长Rick Scott、佛罗里达州商务部的大力推进的项目。
2、前面1-9期均取得了巨大成功,现成为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示范项目!
3、该项目模式已被USCIS所认可,项目资产由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进行认证评估(CBRE世邦魏理仕)。
4. 超过标准55%的高就业创造力,USCIS 要求: 410个就业岗位,该项目创造就业机会:约为634个就业岗位(建设和学校营运)。
5. 清晰的返还策略,EB-5的借款由学校建筑,土地以及租金收入为担保。主要银行( PNC Bank)融资80%至90%的资金建设特许学校。点此查看《何为美国特许学校http://qhyimin.com/detail_1248.html》
美国佛州海外投资区域中心是唯一被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可以在全佛罗里达州经营教育设施业务的区域中心,是曾被美国移民局提出可作为其它区域中心学习的8家区域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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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包括房产吗
根据协议,美国应该向FATCA伙伴方提供账户持有者的姓名、账号、纳税识别号,还有储蓄账户的利息及其他源自美国且符合税法报税规定的收入总额,既不包括海外银行应向美国提供的账户余额情况,也不包括持有者的房产拥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