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哪些固定事项和突发事件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The systems of reporting on important matters
风险防范意识
The Consciousness of Risk Prevention
㈡ 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包括客户交易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
(一)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人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把好准人关,防范不良机构和人员进入证券市场。设立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制度建设、经营场所、合规记录等方面的设立条件;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将业务许可与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挂钩,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达到从事不同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诚信专业、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
(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类11个级别。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三)合规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全面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迅速改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把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作为评价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并据此决定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力度,以激励和加强自我管理。
(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在原有客户资金存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客户资产安全、防止风险传递、方便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原则,设计、实施了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证券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承担申报、清算、交收责任的基础上,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存放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结果,记录每个客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明细账簿,并实施总分核对和客户资金的全封闭银证转账。
(五)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对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
(1)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即证券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这一制度主要为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
(3)年报审计监管。这是对证券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㈢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总则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第四条
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四)坚持规范有序。落实依规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中央办公厅负责接受办理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3)证券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扩展阅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处置制度:
第一条
请示报告内容:超出审批权限的经费支出;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会议;受县以上表彰的推荐名单;在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及事项等,均必须请示报告。
第二条
请示报告程序:除重大问题、紧急信息直接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外,其它事项原则上实行一般干部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乡党政主要领导的逐级请示报告程序。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一律由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三条
请示报告时限:除不可预见的重大紧急事件以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外,一律要求提前请示报告;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紧急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乡分管领导及党政主要领导,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主要领导、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都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和处置,
同时,按照规定,乡党政主要领导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 小时上报,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 小时内上报。
第四条
处罚规定:不按照以上规定请示报告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未经请示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承担。
㈣ 证监会的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制度是什么有什么文件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
㈤ 银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银监还是人行颁发的
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宏观调控,通过准备金率、基准利率、定向票据等工具调节社会信用总量,其中包括银行贷款等功能,对反洗钱、统计数据等少数工作拥有直接检查权。总的来说是负责宏观的,如果人民银行任务个别银行某些业务有风险并且可能印象金融稳定,可以建议银监会进行现场检查,银监会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人行是否进行检查,及建议检查权。
而银监会则拥有直接检查和行政审批权,例如直接检查银行业务,并结合非现场信息对银行风险进行评级,核准银行高管,颁发金融许可证等权利。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有义务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的执行效果,即人行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银监会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