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货法》立法有望加快是真的吗
今年以来,《期货法》立法的动态消息不断,9月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第六次会员大会上表示,业界一直期盼《期货法》完成立法,目前《期货法》的制定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
日前,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动《证券法》、《期货法》以及私募基金管理条例等修订或制定工作。这预示着《期货法》立法进程有望加快。
B. 《期货法》具体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暂时还没有关于期货的法律法规 只是有一些条例 是我过期货自律性组织的一些条例 暂时不像股票一样 那么的正规 但是操作比股票正规很多
C. 期货是什么时候立法的
期货法暂时还没有出台 ,只有期货管理条例
D. 金融法的概述
在金融法总称下面,可以将有关金融监管与金融交易关系的法律分为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具体类别。金融信托属于金融法的范畴,而普通的、一般性的信托,属于民法范畴。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与法规相当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国人民银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由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142部。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39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8部。上述总计3721部。
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规等都是具体的规范,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直接调整金融关系。而其他法律,如民法等,可能也调整金融关系,但不是直接调整,而是间接调整。所以,在研究金融法律问题时,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性研究,才符合金融本身系统化的特点。金融关系的特点,决定了金融法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E. 中国期货适用什么法律,谢谢!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如上,我国还没有完整的期货法律,但各方面的规定基本上到位了,期货法制定应该不远了。
F. 期货法的特点是什么
(1)合约标准化---期货交易具有标准化和简单化的特征期货交易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
(2)场所固定化--期货交易具有组织化和规范化的特征期货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一般不允许进行场外交易,因此期货交易是高度组织化的。
(3)结算统一化---期货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征期货交易是由结算所专门进行结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必须送到结算所进行结算,经结算处理后才算最后达成,才成为合法交易。
(4)交割定点化--实物交割只占一定比例,多以对冲了结。期货交易的“对冲”机制免除了交易者必须进行实物交割的责任。
(5)交易经纪化---期货交易具有集中性和高效性的特征这种集中性是指,期货交易不是由实际需要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在交易所内直接见面进行交易,而是由场内经纪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买方和卖方在期货交易场内进行,交易者通过下达指令的方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指令最后都由场内出市代表负责执行。
(6)保证金制度化---期货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征这种高信用特征是集中表现为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7)商品特殊化----期货交易对期货商品具有选择性期货 商品具有特殊性。许多适宜于用现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商品,并不一定适宜于期货交易。
G. 期货市场的《期货法》的缺失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两会提案建议相关部委尽快制定《期货法》。贺强认为,《期货法》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期货交易的安全和期货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发挥它们对期货市场运行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规范,我国期货市场已逐步进入了持续稳定发展、功能作用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近几年,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逐渐丰富、交易规模稳步扩大、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已经连续多年居全球前列,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十一五”末我国期货市场全年成交量、成交金额分别是“十五”末期的8.7倍和22倍,期货公司资产规模是“十五”末期的3.8倍。期货市场正处于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在更高层面加快发展。
我国《期货法》的缺失已在多个方面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进程:一是规范期货市场发展的一些基本制度缺失,有待通过期货立法予以明确;二是期货交易涉及主体较多,交易环节很长,急需通过期货立法,明确不同主体在不同交易环节的法律关系,确定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合理设定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三是、《期货法》的缺失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因此,贺强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尽快制定《期货法》。
H. 什么叫期货商
期货经纪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 期货经纪
名义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了续费的中介组织,一般称之为“期货经纪公司”。 由上可见,期货经纪商是客户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客户参加期货交易只能通过 期货经纪商进行。由于期货经纪商代理客户进行交易,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因此,期货经纪商还有保管客户资金的职责。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加期货经纪有的抗风险能力,各国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及期货交易所都制定有相应的规则;对期货经纪商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I. 期货法应包括哪些内容
有以下内容
1、关于《期货法》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应当是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期权)的场内交易,同时应将特定的场外交易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2、关于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是依照其自律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的市场组织者。同时,在交易、结算合一的体制下,也是交易的中央对手方。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中应明确交易所的性质与定位,规范期货交易所的职能,明确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组织机构与治理架构。
3、关于期货市场中介及服务机构
《期货法》应当明确界定期货市场相关参与中介及服务机构的范围,明确其各自职责,确立其相互间的基本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期货法》应当重点就期货市场的核心中介机构,如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主体,制定相关的准入条件、业务监管要求,明确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确立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相应的监管管理措施。
4、关于期货交易及结算基本规则
《期货法》应当明确期货交易基本法律关系的属性,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定相关的业务规则
关于期货结算制度,《期货法》应当明确规范会员全员结算与会员分级结算两大不同的结算制度安排,科学界定保证金的性质,落实期货行业的当日无负债风险控制制度,确定期货结算资金在清算前不得被查封、冻结或者执行的属性,确立期货结算机构清算交收行为优先于结算参与人破产行为的属性,确保清算的最终性。此外,《期货法》应当为成立统一的期货结算机构预留空间。
5、关于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与控制
《期货法》应更加强调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加强风险控制。期货立法要强化市场主体的风险控制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保证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切实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
6、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
《期货法》应当明确规定期货经纪机构对投资者财产及权利保护的基本要求,确立防范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具体制度。同时,《期货法》应当规定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落实对破产期货经纪机构投资者债权的保护。
7、关于监督管理
《期货法》应当要坚持和维护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管理的监管体制,化对期货监管机构的授权,确保期货监管机构能够及时、有力地执法。
J. 中国期货市场哪一年颁布的期货法
目前还没有期货法,只有2007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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