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停售了对已投的保单没有任何影响,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单都是合同,是经监管单位批准、法律承认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产品更迭,不可能因为去年买的产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产品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确保顺利理赔。完成保单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保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很多人请教学姐,自己想要买保险,也想要了解一些保险知识,希望达到那种自学能够看懂基本条款的程度,需要掌握哪些内容呢?学姐花了一些时间的整理,把一些基础的保险名词解释和常用术语汇总如下: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购买的是一年期的医疗险、意外险等短期险,学姐建议:如果产品停售,在保单到期前请及时购买替代产品,避免出现保障“真空期”,否则在此期间出了问题而无法理赔,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学姐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保险停售你的保险是不是白买了?这得看你买的是长险还是短险。
如果你买的是长期险,放宽心。比如我们买了保一辈子的重疾险,不管它是否停售,我们都能享受重疾保障。保险公司停售它,只是下架这款产品,还没买的人不能买了而已。但对于已经买了的人来说,就算停售了,只要还在保障期内,它就能一直保障我们。
如果你买的是一年期保险,那就要注意了。比如今年2月买的百万医疗险,到了5月产品停售了。那在产品到期失效前几个月,就要开始挑选替代的保险产品了。但有些百万医疗险有“X年保证续保”功能,这种产品,投保后就算停售了,在保证续保期内也还能继续购买。
2. 有些保险会什么会停售
保险会因为各种原因停售,有的不符合社会需要了,有的赔付率高了,有的投保的人少了,总之现阶段的保险肯定是跟大家联系更紧密的,也更符合时代的需要。
3. 保险停售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政策,某些类型的保险产品受到国家限制,不准出售,例如今年出台新的保险政策:短期即3年内反还型的分红理财型产品明年很有可能停售。原因是这样子的,快速反还产品的的出台是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大部分客户的喜好,毕竟竞争也是很激烈的,但是这种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和良性发展不利。国家保监会为了遏制这种状况出台政策,限制出售或者停售。
4. 为什么有的保险要停售
保险属于一种无形的商品,它的存在只是在你用到它时才能看到它的作用,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得上是一种特色产品。
至于保险险种的销售与停售,保险品种的推出是有专业的保险分析师推出的,每款的产品的推出都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但是社会一直在发展变化当中,所以保险也要一直推陈出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5. 人寿保险有些险品为什么要停售
从经济学角度看,人寿保险产品也是商品,而商品的生产、销售等中间环节需要成本,货币每天都在贬值,市场上的商品价格绝大多数都在上涨,一款产品以固定价格销售一两年以后,随着成本条件发生变化,停售是必然的,保险公司不能确保收益,也就无法为客户提供服务,当然还有其它方面的外部条件改变,促使新产品推出,旧产品停售,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跟上时代的进步!
6. 哪些 保险 产品 要 停 售
今天起,哪些保险产品要停售
“4月1日前抢到了‘利赢’,就是抢到了财富,抢不到相当于错过了2003年的楼市与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换后,同样保额产品,每个月多了几百块保费,几十年算下来多交了好几万块钱呢,还是赶快投保划算啊!”这是近期常见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换产品大幅涨价”等为口号的保险营销。
实际上,这是不少不少保险中介代理人等,根据去年9月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中提到的“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在2017年4月 1日前全部停售”这则消息,把产品“停售”说成是产品“升级”,同时在“生命表更换后产品更新”的促销抢购说辞下,将产品包装成性价比高的产品,引导客户打时间差进行抢购。
哪些产品真的要停售?
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然后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
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确说明了几种不符合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产品,也将在今年4月1号前停售。
1.保障水平不达标的,要停售
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
2.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高于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
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银保产品,很多都是这种万能险包装的。这类产品给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动不动就6%+,甚至还承诺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后的风险也高,所以保监会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76号文件限制了万能险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号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单贷款的保险,贷款比例过高的要停售
而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生命表更新对价格影响有限
至于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险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确会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但上涨的只是一部分。
据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预期余命增加,养老金给付也会随之增加。
所以,在同等给付条件下,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应该会相对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寿命提升后,险企承担的保障期间也相应拉长。”保险人士测算发现,30岁的女性而言,同一份养老保险,在第三套生命表下,总保费支出会上涨9.6%。
另一方面,非养老产品的价格会趋于下降。同等年龄条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养老金类产品保费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险及不 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长寿风险较低的年金保险等。但是,有市场人士指出,作为传统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死差、费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对产品定价影响最大,而对于风险保障业务占比较低的险种,生命表的更新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也有限。
4月1号起保险业会有什么变化?
1.保险公司万能险业务规模将会缩小,同时万能险产品的最低保障利率将会下调至3%,过高的万能险结算利率将不复存在。此外,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2.可贷款比例下调。4月1号之后,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贷款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3.各险企也在谋划着后续新产品的开发与补充。尽管目前对新产品具体形态还不得知,但回归传统保障将是主流。
事实上,保监会早就进行了辟谣: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应以保监会官方渠道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