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费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体系日渐完善,保险市场机制也日趋成熟,在保险监管方面,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充实,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逐渐形成,基本具备实现费率市场化的条件。但与此同时,费率市场化对我国保险公司的挑战也相当明显,这些挑战主要包括:
(一)对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挑战
由于费率市场化将导致费率水平的下降,因此费率市场化构成了对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重大考验。如果因费率下降对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消费影响,就不仅会降低保险公司对费率市场化的支持度和能动性,甚至产生抵触,而且会降低保险公司参与费率市场化的能力,导致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步伐被推迟。现实情况恰恰在于,由于经营环境的恶化(注:总的来看,保险市场化的深化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但由于当前保险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比较普遍,同时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进行及时的改革和完善,导致保险公司的内外经营环境出现恶性化的发展趋势。),我国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下降,成为制约费率市场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看,2002年1-6月,我国人身险营业费用、手续费和佣金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67.45%、212.99%和 28.92%(注:在此我们要关注的是,2002年1-6月,我国人身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4.4%,其原因在于寿险公司推出了大量的新产品,市场反应热烈。但是,寿险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保费增长本身就具有递增的特征,而其成本不应有剧烈的上升,否则会影响到将来的给付。),这表明我国寿险公司的营业成本在迅速增加、财务状况恶化。财产险公司的情况也不理想,2002年1-5月我国财产险市场的综合赔付率已达43.52%,比上年同期上升6.95个百分点,有些险种的赔付率已经超过了50%,企业财产险的赔付率甚至达到了70%.经营状况的恶化必然导致盈利能力的下降,2002年1-6月,我国全部寿险公司的账面利润为5.9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4亿元,降幅达49%.全部财产险公司同期账面利润为69.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4亿元,降幅达49%.全部财产险公司同期账面利润为69.6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1亿元,降幅达22%.
费率下降必然要求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相应提高,以弥补由于费率下降所造成的承保利润的亏空。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结果也很不理想。 2001年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3702.79亿元,当年实现收益为139.49亿元,收益率为4.3%.2002年1-6月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4776.08亿元,实现收益82.57亿元,收益率下降到1.95%.
更为严峻的是,在承保利润下降已成为必然趋势的情况下,短期内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能力难以有明显的改观。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利好因素较少,降息对股票市场的刺激效应有限,却降低了协议存款和债券的收益率,保险资金运用的赢利空间不大。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目前仍然局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债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决定》在向企业开放保险资金运用的同时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国内保险公司期待已久的成为基金公司发起人和尝试混业经营、加快金融产品融合的愿望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实现,使保险公司的赢利渠道仍然受到较大的限制。而且,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开拓市场的主打产品——投资连接型、分红型产品也因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获利能力的低下而使该类产品的竞争力削弱,退保率上升(注:2002年1-6月我国投资连结险的保费收入为41.1亿元,同比下降36%,退保率为4.9%,上年同期投资连结险的退保率则仅为0.1%,同比增长了4.8个百分点。)。
(二)对保险市场规范化的挑战
我国保险市场的格局是:在数量上占10%的保险公司占有95%左右的市场份额,而其余的数量上占90%的保险公司占有5%左右的市场份额。众多的中小型保险公司急于提高各自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方面不惜代价和成本,亮出浑身解数争夺市场,而位居前列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既有的市场优势和份额,在市场竞争方面也大展身手,使保险市场硝烟弥漫、风声鹤唳,各种非规范竞争层出不穷,保险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受到消极影响。当前国内保险市场上非规范竞争的表现主要有:侵犯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在设立地区壁垒的同时跨地区开展保险业务;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诋毁竞争对手;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保险市场等等。其中,通过高手续费、高返还率、低实际费率争揽保险业务、安全无事故返还等最为常见,这种自杀式的竞争手段不仅增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非规范竞争手段的泛滥表明保险公司规范竞争手段的不足。除了利用价格手段以外,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足够有效的手段、特别是服务方面的手段赢得竞争优势。费率市场化在赋予保险公司自主确定条款和费率的权力,在保险公司已经习惯于用价格竞争手段开拓市场的情况下,有可能充分利用这种自主权进一步降低费率,出现竞相压低费率的恶性竞争的局面,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各种规范化的竞争手段由此进一步受到排挤,使费率市场化的真正意义得不到实现,而且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大面积亏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从规范意义上看,竞争手段的丰富和完善是保险公司迎接费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但在费率市场化迅速推进的条件下,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技术条件去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竞争手段,而倾向于直接降低费率并导致恶性竞争。所以就短期而言,费率市场化对规范保险市场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挑战
费率市场化目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同时对于保险公司也是一个考验。在一定意义上,费率市场化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构成了挑战。具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除了上文论及的赢利能力的挑战外,还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构成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挑战:
第一,对保险公司抗御市场风险、应对市场不确定性能力的挑战。费率市场化对保险公司可能造成的风险除了保费收入减少、支付困难以外,还会导致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相对增加。同时,由于费率市场化会导致费率下降,投保人可能会要求退保后依照低费率重新投保,使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此外,由于费率市场化使市场稳定的“屏障”被冲破以后,保险市场会因费率的波动而波动,保险市场由此也会变得更加不确定。特别是在金融自由化推进的过程中,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各种国内外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都会因国内的利率、汇率等造成压力甚至冲击,这必将造成费率波动的诱因,从而对稚嫩而又脆弱的保险市场造成冲击,使保险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恶化。
我国保险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除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因资本实力较强、市场份额较高而具有相对较强的抗御市场风险、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以外,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相应实力都较弱,难以抗御费率市场化以后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因费率市场化而使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或者因费率市场化而使保险市场的波动性增强,都将会对保险公司抗御市场风险,应对市场不确定性构成挑战。
第二,对保险公司技术能力的挑战。费率市场化使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压力加大,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扩大自己的品牌效应。但是,我国许多保险公司由于自身实力的限制,产品开发的组织机构建设和技术力量的组建工作都还非常薄弱,有些甚至还没有独立开发保险产品的实践,其产品和服务主要是靠模仿和改造其他公司,因而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开发与服务创新。同时,保险费率的厘定要以良好的精算技术为基础,而目前我国寿险精算尽管已有一定的历史,但主要是对国外技术的模仿,还没有建立适应中国寿险市场的精算技术体系。非寿险精算学则刚刚引入我国,不仅精算技术人员高度稀缺,而且非寿险精算所需要的大量历史性、基础性资料严重缺乏或失真,使非寿险精算因缺乏基本技术的支持而无法展开。
(四)对保险监管的挑战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费率市场化顺利推进的条件和保障,当前保险市场降费的过滥和无序是保险监管不力的反映,同时也表明保险监管还难以适应费率市场化的需要。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习惯于对保险机构设置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审批,习惯于通过对有突出性不良表现的市场行为的监管,而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及与偿付能力有密切关联的一系列指标体系的监管严重不足,使保险费率不能被有效纳入保险监管的范围。同时,由于信息监控手段的缺乏和技术能力的缺乏,保险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对保险市场的费率变动进行跟踪监控,不能对费率的调整做出合理与否的科学判断,也难以对各种保险产品的费率提供参考性的数量标准和指导,导致保险市场的费率变动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任其发展。此外,对于各种恶意降费行为,保险监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手段予以制止和制裁,而且执行的力度也不够,起不到应有的监管作用,也使费率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现行监管体制下,如果费率市场化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层开,必将构成对保险监管的严峻挑战。
对于费率市场化的挑战问题,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在现行条件下,尽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费率市场化是我们当前必须走的一条路。我国费率市场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现实背景是:国内的保险公司面临着加入WTO后外资保险公司的威胁与挑战以及WTO规则对我国现存的保险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的挑战。我们加入WTO、遵循WTO的普遍规则决不是要引狼入室、扼杀国内企业,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去加入也就是了。我们加入WTO一方面是为了引入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增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经贸活动的能力,也使我们能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强我国对国际经贸活动所遵循的游戏规则的影响力,从而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因此,我们加入WTO不是要给国内保险公司断生路,而是要为其找生路。
费率市场化也并非洪水猛兽,费率市场化也会促使保险公司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强化内部管理,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节奏,更加注意风险的防范和成本的控制,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和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事实上,我国已经开始了费率市场化的实践,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接受了费率市场化的洗礼,培育了一定的应付挑战的能力。只要我们从容面对,精心实施,加强监管,我国的费率市场化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Ⅱ 车险费率市场化及国内财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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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汽车保险市场。在未来的国际汽车保险市场竞争中,中国汽车保险行业无疑具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保险业实力相对薄弱,能否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保险业的地域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我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挑战,我国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认识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充分利用加入WTO后仅有的几年缓冲期,积极开发汽车保险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以应对未来的竞争。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迅速发展。
2006年年初,保监会提出了“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监管思路,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车险监管,整顿市场秩序,尤其是下半年交强险实行后,监管力度大大加强,价格竞争得到遏制,费用成为主要竞争手段,服务竞争不断显现。同时,很多地区的行业协会都实行了行业自律或车险最低限价制度,限制保费的底价,控制手续费支付的上限,对规范车险市场行为,维护车险市场秩序,促进各公司走上良性经营、理性竞争轨道发挥了积极作用。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行业自律的实行,以及交强险和行业条款推出后,各家公司价格差异缩小,品牌和服务等因素对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影响加大,各家公司纷纷加强品牌宣传,强化品牌形象,加快理赔速度,改善理赔服务,通过提升服务来吸引客户。目前国内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主要有9家:人保、太保、平保、华泰、华安、天安、大众、兵保和永安。从市场份额看,我国车险呈人保、太保和平保三足鼎立,人保占主导的格局。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
本报告详尽描述了中国汽车保险行业运行的环境,重点研究并预测了其下游行业发展以及对汽车保险需求变化的长期和短期趋势。针对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提出了我们对汽车保险行业发展的投资及战略建议。本报告以严谨的内容、翔实的数据、直观的图表帮助汽车保险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我们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海关总署等业内权威专业研究机构以及我中心的实地调研。本报告整合了多家权威机构的数据资源和专家资源,从众多数据中提炼出了精当、真正有价值的情报,并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宏观与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其结论和观点力求达到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统一。这是我中心经过市场调查和数据采集后,由专家小组历时一年时间精心制作而成。它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
第一章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分析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保险行业产生及发展
二、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启示
第二节中国车险市场化分析
一、车险市场化困境及原因分析
二、车险市场化策略展望
第三节中国汽车保险理赔分析
一、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
二、车险理赔模式分析
第四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背景
二、国内免赔的典型做法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建议
第五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
一、市场结构
二、承保状况
三、前景展望
第二章中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
一、目的、功能不同
二、性质不同
三、实施方式不同
四、责任范围不同
五、责任限额不同
六、索赔主体不同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
九、其他区别
第二节机动车三责险制度体系分析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第三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剖析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
第三章2007年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利弊分析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有利因素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不利因素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措施
第三节加快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进程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弊端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背景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建议
第四章2007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相关问题分析
第一节汽车保险产业链效应分析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尚不成熟
二、长效机制产生产业链效应
第二节经营机动车保险问题分析
一、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
二、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
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风险防范分析
第三节中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
五、对策建议
第四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第五节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
一、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行业现状
二、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措施分析
三、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解决方式
第五章2007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竞争分析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
一、当前中国产险市场结构分析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对策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
第六章2007-2010年汽车保险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
第一节2007年中国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分析
一、保险行业市场整体发展状况
二、财产险市场运行状况
三、汽车保险市场运行状况
四、保险中介运行状况
第二节2007汽车保险市场资金运用状况分析
一、保险资金运用状况
二、上市保险公司状况
第三节2007年汽车保险市场区域发展状况
一、区域整体发展特点
二、北京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三、上海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四、大连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第四节汽车保险行业未来发展展望
Ⅲ 保险费率的形成机制包括哪些
1.改革完善产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产品监管理念。从依靠合规审查的行政许可模式,转变为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产品监管要更加侧重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加侧重于风险评估与提示,更加侧重对企业产品开发能力和资质的规范,更加侧重对企业加强产品线管理的引导。加强产品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产品监管的技术分析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建立实施产品预审机制,在行业层面吸纳法律、精算、监管、医学、金融等方面专家,建立产品开发和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新的产品类别、费率、责任突破一定范围或同业反映和争议的产品,进行专业审查和风险评估,监管机关以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为基础,做出行政许可和产品整改等决定,并加强对产品的检测和后续监管。
2.落实偿付能力约束机制。把宏观的偿付能力监管与微观的产品监管紧密结合,使偿付能力监管成为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风险闸口和内在调节机制。
一是把偿付能力状况作为开发差别化、突破性产品的重要资质条件。禁止偿付能力不足的企业以激进的方式开发和销售产品,扰乱市场秩序,引发行业风险积聚。对偿付能力出现风险隐患的企业,分析其产品结构方面的根源并及时提出调整产品的监管意见。
二是发挥资本约束对费率市场化的风险免疫作用。费率市场化后产品的风险特征将发生重大变化,认可负债的评估要以风险为导向,对于风险偏好高的业务相应要强化资本约束,风险程度低的业务则要降低资本占用,使资本的经济管理、业务结构调整与费率市场化风险控制之间建立密切关联和平衡制约关系。
3.完善产品风险定价机制。保险企业自主定价是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微观基础。保险企业应进一步回归理性,处理好定价与风险的关系,强化风险选择与定价技术在保险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加强风险定价能力建设,注重精算和产品开发队伍的培养,积极引入国外先进的定价工具和模型,建立起灵活、精准、专业的风险定价机制,统筹考虑产品精算、责任准备金提取、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资产负债管理、市场细分等多种参数,推进新产品开发和实现差异化定价。
4.完善产品定价参照基准体系。这是一项关系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成败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对生命表、疾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以及各类财险纯风险损失率的研究和修订,探索建立寿险定价基准利率确定机制,建立完善相关产品费用分摊标准,完善重大疾病、残疾评定等保险责任标准,建立完善主要产品的标准化或示范条款。总之,为保险企业实施风险定价提供完整、科学、严谨、可遵循的定价参照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风险定价能力,降低行业整体定价风险。
5.完善和实现市场退出机制。建立配套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制度前提。随着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不断完善,为费率形成机制改革设置了最后一道风险屏障。在此基础上,仍然要在市场主体、分支机构及产品上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建立分红保险、车险、交强险、农险等主要险种的风险监测制度,对重点保险企业实施跟踪监控。按照风险“抓早、抓小”的原则,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的市场退出制度,有效化解局部风险,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公平竞争。
Ⅳ 保险费率是什么意思,保险费率一般是多少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比例,通常用“‰”或“%”表示。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保险费率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而不同,通常有固定的计算公式保险费率等于保险费/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影响因素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以上三个因素均与保险费成正比关系,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或保险期限越长,则应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多。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保险费的增减变动。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为1000元或100元,所以保险费率通常用千分率或百分率来表示。
(4)保险费率市场化与新产品开发扩展阅读:
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一样的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厘定工作由保险公司来完成,再通过中国保监会的批准。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具体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为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原则。
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费率可分为三种:即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
Ⅳ 保险费率的市场化
保险费率市场化是什么意思呢?保险费率市场化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保险市场也会因此发生复杂的变化,监管部门不再制定保险费率,而由保险公司依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自订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交易的价格,是保险产品价格的反映。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费率可分为三种:即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保险费率作为经济杠杆在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宏观上,保险费率能够调节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微观上,能够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偏好。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将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与建立新的保险费率调节传导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并整体推进,同时,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体制改革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造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良好微观经济基础。目前除保险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再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需要加快建立,进而形成完整、有效、互动、灵敏的保险市场体系。
Ⅵ 2019年伴随着我国寿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迎来了保险行业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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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着刺激经济快速恢复的压力,为应对此种刺激经济的压力,各国政府普遍采用激进的汇率手段与宽松的货币手段,以求刺激经济快速走出低谷。激进的汇率手段与宽松的货币手段,必然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大幅增长以及流动性的增加,通货膨胀的结果在所难免。我国的通胀,并不仅限于输入性通胀或结构性通胀的阶段,而是具有全面通胀的属性。通胀对保险业的影响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对保险业收入、投资、利润、结构等微观方面,以及对宏观保险市场总体影响的综合结果。我们认为,我国现阶段的通货膨胀会带来我国保险业收入的提高,特别是投资型保险产品,由于供给的推动上升幅度较大。保险公司的投资会更偏向于短期的权益类资产,并在资本市场火爆的情况下,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在通胀时期,保险公司的利润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但由于经营成本的上升,其利润并不主要来源与保险业务,而来源于投资收益。此外,通胀的到来也会影响我国保险业的结构,使得投资型产品比例上升;产品期限缩短;传统销售渠道受到冲击,网销、电销等新型渠道得到发展。除以上几个方面外,通货膨胀对我国保险市场也有一定的影响,总体表现为:通货膨胀能带来保险市场集中程度的降低,促进保险市场的良性竞争。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货膨胀能够提高保险行业的利润水平,促进资本有动力进入保险行业;第二,通货膨胀使得新进入市场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提高。通货膨胀对保险行业利润的拉动,主要体现在投资收益方面,而其拉动作用对新增资本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存量资本。所以,新进入市场的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水平,会受益于通货膨胀的效果更加明显。此外,通货膨胀的到来,会使得新兴公司和老公司在产品设计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竞争更加公平,为新兴公司的发展带来机遇;第三,通货膨胀会提升寿险的地位,压缩非寿险的市场份额。一方面,由于通货膨胀给寿险公司带来的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相比于非寿险,寿险吸收资金的能力和资金的基数有显著的优势,所以,在通货膨胀时期,寿险公司的发展动力更大;另一方面,通货膨胀时期赔付成本不断提高,非寿险中责任险等具有“长尾”性质的险种成本加大,发展空间受到挤压。通货膨胀给我国保险业带来的风险主要有:第一,增大由于利差损而带来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通货膨胀会降低保险产品的自然需求。为增加收入,保险公司会采用提高定价利率、降低产品价格等方式刺激消费者的需求。但在当前投资型保险产品监管尚不成熟,而且保障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环境下,保险公司为竞争的需要,采用较高的预定利率,盲目降价必然会增大由于利差损而引起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第二,一定程度上诱发了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据分析结果表明,通货膨胀时期保险公司为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必然会加大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促销力度。投资型产品本身具有复杂程度高、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基层销售人员在销售指标压力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采用一些夸大或欺骗的手段误导消费者;第三,通胀拐点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引发退保风波。在通货膨胀率上升阶段,市场投资收益率高,保险公司给消费者承诺的收益率也较高。不过,一旦通货膨胀率由极转衰,市场各种投资品的收益率必然随之下跌,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也会较通货膨胀率高企时期向消费者承诺的水平有较大差距,必然引发大量的退保。面对通货膨胀给我国保险业带来的影响,我们应当采取的措施及对策主要包括:第一,着眼我国保险业实际,谨防系统性风险。通货膨胀会降低保险产品的自然需求,加大保险公司持有流动性资产的成本,增大经营成本。诸如此类的影响都会压迫保险公司更加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风险,并倾向于增持固定资产而减持流动资产。再加上我国目前正进行的保险业费率市场化改革,更加给保险公司的激进经营创造的条件。由此而来的表现为利差损和偿付能力不足的系统性风险,具有加大的倾向。所以,从监管部门到公司内部,在通货膨胀时期都应该更加坚定地树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风险管理观念,保持公司持续平稳的流动性;第二,通货膨胀时期,谨防不良市场行为。在通胀时期,保险公司会缩短产品的期限,并更加注重投资型产品的销售。此外,由于极大的销售压力和投资型产品复杂性的特点,保险公司销售误导的行为将会有所抬头。所以,在通货膨胀时期,应当加强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管,并加强宣传,使保险产品不能脱离其保障性的基本属性;第三,保险业作为金融企业,能够有效的化解通货膨胀对社会的影响。保险公司作为资金融通的金融企业,能够回流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并帮助公众树立长期健康的消费观念。保险业的健康合理发展,是防范通货膨胀危害的一道重要防护网。近一段时间,我国CPI居高不下,通胀压力不可小视。现阶段的通胀会带来我国保险业收入的提高,通胀能带来保险市场集中程度的降低,促进保险市场的良性竞争。通胀会影响我国保险业的结构,通胀还会给我国保险业带来风险,如何应对通胀影响成为保险业的现实问题。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Ⅶ 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会对保险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寿险费率改革或致长期保障类产品费率降20%
寿险费率市场化正式迈出步伐。在近期保监会召开的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研讨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称,近期国务院已经通过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改革的方案。虽然试点只是先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开始,但却是保险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国内一家寿险公司总精算师指出: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传统型寿险,比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即非分红型产品,提高预定利率至3.5%,他认为,这一变化将使长期保障类产品的费率降幅达到20%。
在其看来,这一改革对于整个行业是积极的事情,但对于行业的格局,影响不大。对于消费者而言,将可以用比分红产品更低的价格买到保障型产品,可以说是多了一种选择。
此前,有分析认为,寿险费率的市场化将有可能带来一定的退保风险。该精算师对此表示认同,但他同时也指出,各家公司完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防范化解这种风险,比如通过“转保”的方式等。
费率下降,此类产品的销量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前述总精算师分析认为,销量的变化不会很大。因为基本属于是一种替代效应,可能去香港购买保险的情况会有所减少,但不会影响大的分红险与非分红险的格局。
Ⅷ 费率市场化改革对寿险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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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费率改革对普通寿险产品的影响较小,不会因此引发大量退保;分红险和万能险通过分红及每个月的万能结息,实际上已经费率市场化了,即使未来分红险和万能险费率改革正式实施,退保对客户不一定合适,理性的客户不一定会退保,保险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保单转换服务,解决客户的担忧。总体来讲,不会因为费率市场化引发大面积退保。
出现恶性竞争的可能性不大,寿险经营的门槛较高,相对比较成熟和谨慎。一方面,本次改革虽然“放开前端”,对于普通型寿险定价利率松绑;但同时监管机构“管住后端”,准备金评估利率仍然限制在3.5%。如果公司将定价利率提高到3.5%以上,公司的实际资本将大幅下降,偿付能力也会随之下降。所以各公司必须在定价利率的设定上要量力而行,审慎而为。另一方面,多年来,寿险行业逐渐汲取了国内外“利差损”的经验教训,对长期市场风险的意识和管理已深入人心,资产负债管理等精算技术手段已经为广大寿险公司所熟知并实践使用。
Ⅸ 什么是费率市场化
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交易的价格,是保险产品价格的反映。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费率可分为三种:即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
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保险费率作为经济杠杆在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宏观上,保险费率能够调节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微观上,能够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偏好。
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将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与建立新的保险费率调节传导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并整体推进,同时,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体制改革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造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良好微观经济基础。目前除保险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再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需要加快建立,进而形成完整、有效、互动、灵敏的保险市场体系。
慧择提示:通过介绍保险费率市场化,可以看出保险市场化对于我国保险市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保险费率市场化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如说保险监管方面、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保险市场规范化等方面都会带来一定的挑战。
Ⅹ 保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是如何计算的
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综合赔付率。
保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是运用大数法则计算出来的。 大数法则的意义是:个别事件的发生可能是不规则的,但若集合众多的事件来观察,则又非常有规律可循。
保险费率有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是保险费率的基础部分,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附加费率计算出来的保险费用以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支出。
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就是综合赔付率加上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和前2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分母是净已赚保费,而不是当期或者满期保费。
(10)保险费率市场化与新产品开发扩展阅读:
保险费率类别:
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
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
保险费率作为经济杠杆在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宏观上,保险费率能够调节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微观上,能够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