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甲于某日深夜潜入本厂财务科盗窃,在橇抽屉未找到钥匙的情况下,便用钻头在保险柜(内有8000元)把手
甲和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因为他们把他人财务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侵害了法益。8000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法定符合说,甲与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共犯,后面送到医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因为并没有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丙偷偷溜走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中止,因为他偷偷溜走,甲并不知道,心理上说还是给甲的犯罪行为起到了鼓励作用。共犯是部分行为应该承担全部结果。
所以,甲应该是盗窃罪(数额较大)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并罚,乙是盗窃罪(数额较大),丙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⑵ 少女深夜偷保险柜辛苦搬回家发现只有什么
少女深夜偷盗保险柜 ,搬回家发现只有200万欠条。
日前,梁山警方成功将一名疯狂盗窃的女性嫌疑人抓获。这名嫌疑人只有17岁,别看年龄不大,盗窃手法让人咂舌。
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王某疏于家庭父母的管理,从小就有偷盗行为,最近这两年大肆盗窃6起,涉案价值十余万元,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梁山警方刑事拘。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⑶ 关于犯罪形态的。作业。谢谢你们了。
1)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李某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已近着手实施犯罪,但是出于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犯罪木有得逞。
2)应当属于犯罪预备。行为人为了犯罪携带了刀具,前往犯罪地点寻找保安员,但是因为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客观上也尚未实施符合刑法分则的犯罪构成,其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着手实行前。
3)应当认为是犯罪既遂。李某实施的秘密窃取行为已经导致其单位失去了对赃物的控制,其行为符合依据《刑法》264盗窃罪的全部犯罪构成,所以应当认定犯罪既遂。
⑷ 甲于某日深夜潜入本厂财务科盗钱,甲撬抽屉未找到钥匙,便用钻头在保险柜(内有8000元……
这好象是司法考试题啊!
这些问题,有的教授都不一定能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⑸ 甲1994年5月17日出生,2009年3月6日深夜潜入单位财务室,从保险柜中窃的巨额财物。正要离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仅就盗窃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因未满十六周岁。但已满十四周岁,当场使用暴力打昏保安的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杀害昏迷保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构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⑹ 三名男子入室撬保险柜盗窃50万是怎么回事
三名好哥们联手入室撬盗保险柜后,均分赃款,为掩人耳目,分别将赃款埋藏在鸭舍里的饲料堆中,及后山的黄土里。昨日,厦门思明刑侦大队通报破获这起特大入室盗窃案,并将追缴回来的22万余元赃款退还给受害人。
3月23日晚9时许说起,家住厦门思明区洪文六里某小区的住户杨先生,下班回家却吃了个“闭门羹”——家中大门竟然被反锁了,好不容易叫人开锁入室后,却发现家中一片狼藉。防盗窗逃生口被撬开,卧室内一个保险柜也被撬开,放在里头的50余万现金和部分首饰被席卷一空。
事后,修某龙联系老乡王某金,叫来一辆私家车接应,然后三人乘车逃至集美孙厝,各分得近17万赃款,三人各自离开。落网后,修某龙等人供认,部分赃款用于赌博挥霍,其余赃款则分别藏在武平老家。随后,民警在陈某赐家中鸭舍里的饲料堆中,和朱某平老家后山的泥土里找到了剩余的赃款221300元。
⑺ 案例分析
1、甲与乙是盗窃罪共同犯罪即遂,因为当时保险柜已经被他们藏匿,按照通说控制说,此时上述财物已经在甲和乙的控制范围内,因此构成即遂。 乙明知甲进财务部,窃取保险柜,还帮忙,与甲有共同犯罪故意,是共同犯罪。
2、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即遂。虽然对象认识错误,但不影响犯罪构成要件。虽然甲发现后送被害人去医院,但被害人最终仍死亡,甲不构成犯罪中止,而构成犯罪即遂。
3、甲与丙属于故意杀人罪即遂, 甲是主犯 丙是帮助犯
⑻ 问题:请你应用刑法的有关规定和理论,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
甲构成盗窃罪未遂、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务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未得逞,保险柜尚未脱离公司控制,故应为未遂。甲有杀害乙的故意,虽然被杀的人不是乙,但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同时被害人没有抢救成功,也不为犯罪中止,是既遂。
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但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属于从犯,并且是犯罪中止,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⑼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某用尽各种办法也未能将其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
如果这是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李某属于盗窃未遂,因为他没有打开保险箱。
打晕保安按照故意伤害处理。
返回来灭口属于预备杀人
处罚,犯盗窃罪,行为是盗窃未遂。故意伤害罪,预谋杀人罪,估计在7年左右。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和赔偿保安员医药费,误工费等后期费用。
犯罪事实清楚,情节恶劣。
⑽ 赵某为某私企会计,一日深夜潜入本单位会计室,用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单位现金2万元。赵某的行为构成( )
B. 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