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了工伤不上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不能报销么
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几级以上的医院才给报,保险公司所指的定点公司是指达到了等级要求的医院,当然只要你在合同上规定的几级医院以上的医院就诊,你拿着医院出示的医疗单据,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那为什么要规定几级以上的医院呢?第一,存在着道德风险,一般的小医院,小门诊,明明只花一千,你说让他开个5000的收据,有点关系就可以办到。大医院能这样办吗?不容易吧。
第二,小医院的医疗设施不齐全,不完备。很容易耽误伤情,病情,保险公司是在鼓励你去大医院,不要耽误了病情,伤情,好好的接受治疗,你花的钱还不是他帮你报。你既然有保险,就不要怕花钱了,身体要紧,有人帮你出钱。我建议你最好加上意外伤害补偿型的,这样保险公司会帮你报得多一点。
『贰』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与保险或医保部门签约的处理与工伤相干病情的医疗单位。
『叁』 医院大门上挂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请问在这种医院治病能报工伤吗
医院大门上挂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只要你是工伤的当然是可以报的,如果不是当然是不行。工伤只要是正规的医院都是可以报保险的。
『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社保指定单位是哪几家
工伤保险指定医院,由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的社保险主管机关指定,请向当地社保经办机关查询。比如北京地区已经定在册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包括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84家,可以在网上搜北京市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名单一览表:
链接地址:http://www.cnrencai.com/shebao/gongshang/219145.html
黑龙江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链接地址:http://wenku..com/link?url=_TtWvYKAnJ4HtqtO1Mky_
『伍』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哪些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
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
以按政策报销。
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
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
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
工伤费用。
『陆』 工伤赔偿一定要去指定医院吗
既然是工伤就牵涉到雇佣单位对个人的赔偿以及保险公司对雇佣单位(也就是投保人)赔偿的问题。所以在商业保险中,一般都会详细的列举出当地的指定医院,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及时的将伤者送到指定医院,当然,伤势较重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就近原则来处理,保险公司一般也是理赔的。对于个人来说,只要送到参加社保的医院,用人单位对于医疗费用应当承担,如果送到黑诊所或者是不具备相应医疗条件的诊所,个人会被要求分摊一部分费用。具体要弄清楚以下:1、受伤人员是否由单位送到医疗机构。2、此机构是否为参保医院。原因很简单,伤残等级不是由医疗机构认定的,是由当地的社保机构来认定。(感觉非常缺乏专业性)最后,实在没办法解决的话就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柒』 一旦发生工伤就必须去工伤定点医院吗
发生工伤后立即治疗可以在本市的医保定点医院,但是认定工伤后的后续治疗和申请工伤赔偿必须在工伤指定医院才可以,不然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天津市工伤保险保险定点医院扩展阅读
一、工伤理赔流程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捌』 天津市工伤保险服务指南
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初次提出鉴定申请应填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意见表,提交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医学材料。
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申报材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三、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费:用人单位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费票据(红、蓝联);门诊提供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联及相关检查结果的复印件;住院提供首次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检查费用报告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到社险分中心办理。
2.康复性治疗费:在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前,用人单位应先到社险分中心办理康复确认手续,并提供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开出的《住院证》、康复评定、康复计划、时间和预计费用;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医疗康复书面申请。申报康复性治疗费时还需提供票据(红、蓝联)和费用明细清单。
3.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人单位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确认表》原件到社险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职工凭该通知书到协议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凭配置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到社险分中心申请支付。
4.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的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与对应医疗费同期支付到用人单位。
5.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办机构批准同意跨统筹地区就医的,用人单位应于该职工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报,并提供交通费、住宿费的原始票据办理支付手续。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人单位持《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工伤伤残证》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票据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待遇核定手续。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凭证。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4级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用人单位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到参保分中心核定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后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
9.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填报《天津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审核名册》,提供供养亲属公民身份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孤寡老人、孤儿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结算有关规定
1.结算时间及要求: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
2.支付方式: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
『玖』 天津商业保险定点医院
天津市商业保险39家定点医院名单
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市儿童医院
天津市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本部)
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中医学院二附属医院
解放军第四六四医院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第四医院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天津市眼科医院
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南开医院
天津市传染病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天津港口医院
天津市大港医院
大港油田集团职工总医院
天津市汉沽区医院
天津市化工厂医院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
天津市西青医院
天津市咸水沽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宁河县医院
静海县医院
天津市中医学院一附属医院
天和医院
武清中医院
北辰中医院
正大骨科医院
结论:有解放军四六四医院
『拾』 社保工伤关于医院定点上有没有规定另外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如何分清
有规定,你办社保时就会指定5个定点医院,工伤主要是公司给赔付,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咨询一下相关权利、及申报流程,祝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