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跨省转移需要什么程序
养老保险跨省转出需要的材料: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步骤
第一步:向所在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步:在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步:向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四步: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第五步: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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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长春市出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出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参保缴费凭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⑶ 跨城市保险怎么转移
一、单位和个人的都可以转,转的时候是一起转的,不分单位个人
二、养老保险没关系,随便你什么时候转,只要在退休前合并就行
医疗保险,卡上的钱刷光吧,跨省不让你转的,
失业保险,交满一年可以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你也可以转到厦门社保局拿
工伤,生育,贡献给国家了
三、厦门和北京的,各个地方都不一样的,没关系的
四、转的话跨省只能转养老保险,从北京转到厦门是吧,如果是转到厦门,以公司名义交,照以下走:
1、在厦门的公司按照常手续办理社保,至少缴纳一个月的费用后,叫厦门的人事部的人或者你自己,去厦门社保开个接收函
2、拿着这个接收函,跑到北京社保局,说你要把社保帐户上的钱转到厦门去,把接收函给北京社保局的人,接下来北京社保局给你一堆材料
3、大概一个月左右,你在北京的社保账户上的钱到了厦门的账户口上后,你拿着那堆材料,到厦门的社保局办理接续。
4、行了,你在北京的养老保险全部转到了厦门的账户上,你现在养老保险的年限就是:北京+厦门的
五,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在厦门交,差不多的,不过就是开户什么的都是你自己去做
⑷ 保险跨省转移太麻烦,可以取消后重新交保险吗
1)首先社保是不能跨地区购买的,即是说例如你在广东买了想去广西再续是不可能的,因为各地区的社保政策都不同;
2)如果你取消了,当然可以在你想购买的地方购买,取消了就等同于退保,你个人所交部份可以退还给你,但是交费就要从第一年算起;
3)如果照你所说的例子,那么我建议你有能力就购买多一份商业保险比够保障一点。
因为社保是不能跟着你周围跑的,万一途中有什么意外,钱都归政府
⑸ 2020年在长春参保了,异地转移社保对个人来说有什么影响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如参保人员在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没有申请将其在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就不能累计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影响到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⑹ 异地保险如何转移具体过程
当劳动者从某城市离开时,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到达新城市后,如参保人员符合新就业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
并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转移接续申请后进行审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待原经办机构制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资金转移各项手续,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6)长春市跨省转移保险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⑺ 长春市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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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出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参保缴费凭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0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