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是直接从医院扣除报销的比例你只交你需要承担的部分。当然不在医保范围的需要自己付款了。住院起付线根据住院医院的级别定,在社区医疗机构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900元,其他医疗机构为600元。在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大约80%,社区大约是85%。 有参加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大病险的话,应该在工厂上班吧?现在工厂一般每年都在工会办一次互助保障险(50元)不知道有没有办理?如果有办理,出院后还可以到所在地的工会办理报销(个人自付部分报销),需要出院单,发票,医保卡,银行账号(工行的也可以)等。这样报销下来,自己最终付款的金额就小多了。
『贰』 2019年宁波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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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5日)上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蒋鹏做客《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直播间,介绍了职工大病保险的有关情况。
问:山东自2017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什么是职工大病保险?大病医保与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哪些人可以参保?具体赔付是怎样的?
蒋鹏: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的原则,不断完善筹资方式、补偿标准、保障范围、经办管理服务等政策,逐步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制度紧密衔接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2016年12月27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山东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资格招标,在参与本次招标的8家保险机构中,太平洋寿险山东分公司脱颖而出取得2017-2019年度山东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资格。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招标文件,本项目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别为20元/人和62元/人,将覆盖全省全体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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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与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职工大病保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补充,职工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职工大病保险医疗年度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年度一致。职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哪些人可以参保?具体赔付是怎样的?
职工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依据,确定职工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对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2017年,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职工大病保险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叁』 宁波市社保基本医疗保险跟外来务工人员(大病保险)有什么区别吗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都是以城乡居民为参保对象,两者并非等同,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一、基本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二、费用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
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大病医疗统筹费用:
①企业缴费标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按前述规定的规定缴纳。
②个人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中代为扣缴。
三、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
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②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⑤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
①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③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④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统一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
⑤大病医疗费统筹实行定点医院和转诊审批制度。
『肆』 2019大病医保补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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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病医保,不是指的某一项大病,在享受完社保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自费的部分金额总和超过去年年社平工资的话,才进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大致我只能举例给你,因为没有确切的数额的:
假设:海南(海口)市当地的201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4万,而你父亲的治疗过程在通过医保报销后:
1、自付部分+自费诊疗项目及药品的总金额3万,那么是不进入到大病医疗的报销范围的。
2、自付部分+自费诊疗项目及药品的总金额5万,那么根据国家的新政实施要求,报销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来算,还可以通过大病医保再进行报销50%,即2.5万。
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属于异地就医,那么要享受到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前你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海南)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取得许可后到异地就医,才能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否则是享受不到的。
所以,综合考虑,假设你父亲享受了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报销的报销比例应该是>=75%以上——前提是一切符合报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