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计算
肯定不支持申请失业补贴金的。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登记,本人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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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珠海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应缴保险费年份名称缴费
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高额保险费小计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
金额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
金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
金额2013年1920.008%153.61%19.227182%54.366233.162014年2240.008%179.21%22.429262%58.526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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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珠海市失业保险怎么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应当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2寸照片一张到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需要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劳动者放弃。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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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珠海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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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月1日起珠海社保缴费最低标准2139元,最高12645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18%,其中:单位10%、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8%,其中:单位6%、个人2%;
大病住院医疗保险:2%,其中:单位2%、个人0%;
生育保险:0.7%,其中:单位0.7%、个人0%;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按所属行业的不同分为0.2%、0.6%、0.8%三级费率;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1%缴纳,城镇合同制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公积金:5%~8%,单位和个人各缴
5. 珠海的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不同的企业 失业保险金补贴 都不一样的 自己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