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根据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参保职工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专干带《医疗保险手册》和《生育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登记。其产前检查费和生育住院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参保职工终止妊娠、上环、取环或做其他计生门诊手术,由本人带《医疗保险手册》(终止妊娠还需带《结婚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结算医疗费。
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生育津贴的申领期限为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参保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
❷ 生育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长沙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程序如下:1、申报异地生育参保人员持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申报医疗费用报销:(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5)诊断证明;(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失业人员持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申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身份证;(6)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7)诊断证明;(8)住院费用明细发票;(9)失业保险金领取证。2、业务审核生育保险科对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条件进行审核,核定应报销费用,打印费用结算单和支付凭证;对失业人员享受生育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核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打印支付凭证。3、财务审核财务科对生育保险科审核通过的业务单据进行财务审核。参保人员持审核通过的费用结算单和支付凭证,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医疗费用支付窗口拨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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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生育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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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时,应先按照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在生育前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才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领取待遇。
二、参保人在进行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一些相关资料。
三、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时,领取应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同时需要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办理申领手续。
❹ 生育保险有哪些领取条件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关于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时,应先按照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在生育前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才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领取待遇。
二、参保人在进行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一些相关资料。
三、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时,领取应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同时需要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办理申领手续。
❺ 2015年长沙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报销程序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产假最少三个月90天,有的地方规定98天。生育保险只要买了就可以报销生育金(只要部分哦),生完孩子上班就可以领取。
❻ 长沙市生育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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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参保职工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专干带《医疗保险手册》和《生育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登记。其产前检查费和生育住院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参保职工终止妊娠、上环、取环或做其他计生门诊手术,由本人带《医疗保险手册》(终止妊娠还需带《结婚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结算医疗费。
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生育津贴的申领期限为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参保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
❼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要什么条件
长沙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程序如下: 1、申报 异地生育参保人员持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申报医疗费用报销: (1)医保手册; (2)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5)诊断证明; (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失业人员持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申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身份证;(6)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7)诊断证明; (8)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9)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2、业务审核 生育保险科对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条件进行审核,核定应报销费用,打印费用结算单和支付凭证;对失业人员享受生育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核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打印支付凭证。 3、财务审核 财务科对生育保险科审核通过的业务单据进行财务审核。 参保人员持审核通过的费用结算单和支付凭证,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医疗费用支付窗口拨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