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院医疗保险问保险理赔时发票原件丢失了怎么办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
一、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二、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及时间:
凡参合对象,报销流程如下: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二)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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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发票原件交给了保险公司,可以找他把原件要回来吗
正常是退回所有的理赔凭据的,你可以问一下保险公司,需要你提供保单合同号。
时间这么久就比较难了,要看保险公司这些材料留档多久
㈢ 打官司把一些发票原件都拿走了,现在自己保险公司要理赔,给保险公司原件复印件可以
复印件要法院敲章才可用,或者对方保险公司敲章也可以
㈣ 请问买了保险在索赔时需要将发票原件给保险公司吗
可能在你投保时业务人员没有讲解清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险种,需要提供单据原件或分割单,正如你所说,你可以选择先到保险公司或先到单位及社保部门报销,无论在多少个地方报销,报销总额都不会超过你的医疗费用。
医疗单据复印件只有与分割单同时使用才有效,保险公司和社保中心都不会只凭复印件给与理赔。
㈤ 保险公司理赔必须要发票原件吗
除非有三方赔付比如社保
㈥ 发票被对方拿去理赔了,我有商业保险意外险,但没有发票怎么办
对方保险公司收取报销医疗费肯定要收取发票原件,你可以到该保险公司要求出具发票复印件以及保险金理算单,然后持这两份材料以及申请意外险理赔的其他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根据医疗险条款约定的补偿原则,保险公司将医疗费总金额减去已报销金额,按条款约定赔付剩余金额。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已经将医疗费全额赔付的,就没有必要再去申请理赔了,以为依据条款约定的补偿原则,因为你的医疗费损失已经得到补偿,保险公司会以没有可赔付余额为由拒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㈦ 保险公司理赔要原件吗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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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保险法规定理赔发票原件
你好,我是做寿险理赔工作的,针对你的问题分析如下:
1、你方与肇事方均有保险,肇事方因无合法驾驶证件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做拒付处理。
2、你方涉及到意外险理赔及起诉肇事方赔偿。
处理办法:
1、正常处理意外险理赔,保险公司会要求你提供住院发票原件。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复印件并签章证明原件在他处留存;
2、利用手中材料(交通责任认定书、已盖章发票复印件、住院病历、用药明细等)起诉肇事方要求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到保险公司调查住院发票原件;
最后做一点补充,首先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住院费用医疗类报销采取补偿原则,即最高限度是让出险人所有住院花销报销完毕,不能盈利(住院补贴以及伤残类不包括在内)。其次,本次由于肇事方负主要责任,且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对你方是一个非常有利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此为根据,并索赔住院费用、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但个人建议先和肇事方谈一下,看是否能按私了处理,这样也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和麻烦。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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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如果既买社保又买商业保险,万一理赔遇到都要发票原件怎么办
让社保给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者去医院复印存根联(要是数量太多估计医院不愿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