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单中自投自保有哪些好处呢
1、保险就是强制储蓄。
正确的做法是储蓄找银行、投资找证券公司,保险的根本作用是:保障。
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保险代理人用保障的概念来说服你买保险,和用回报作为理由相比,后者要更容易。其实,保险还是要回到它的基本面,那就是让保险公司分担每个人未来生活中那些无法预知的风险。
2、我现在年轻,而且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
正确的做法是尽早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因为年纪越轻费用越低,并且越容易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身体健康才有资格买保险,保费也与年龄和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况且,年轻人活动多、家庭责任大,正是需要保险来分散可能的风险。
3、风险太偶然,轮不到我。
正确的观念是我们无法对生命作出预测,生与死的概率对每个人都是50%。当我们感慨世事无常生死由命的时候,不应该把自己置身事外,而应该想一想如果自己有同样的遭遇会给自己和亲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4、我经济负担重,没有闲钱买保险。
正确的观念是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有钱人只不过买得多罢了。现在一杯咖啡好几十,一场电影好几十,要找买不起保险的人实在难,因为没有人喝不起咖啡看不起电影,只是没有哪个习惯而已。保险只要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需要来设计,每天也许只需几块、十几块,就能有效地分散人生的风险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5、我已经买过保险了,不需要再买了。
正确的做法是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同阶段就需要不同的保险保障,一生只有一张保单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中国的保险刚刚起步,绝大多数人的已有的保险还根本满足不了现阶段的需要。
据统计,北京人均保费3500/年,可是件均保额不足6万!也就是说北京人花钱买了保险,可是真正出事的时候已经购买的保险却是杯水车薪!
6、人民币会贬值,将来这点保险费能值多少!
货币贬值是世界的通病,人民币会贬值并不假,但是,买保险的钱会贬,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钱就不会贬吗?再说,没人会因为现在的钱值钱就吃光花光,总要留下一点去应付生活中的急难。
事实上真正可怕的并非货币的贬值,而是我们身体的贬值和挣钱能力的贬值。也许货币还没贬值之前,风险就已经降临了,这个时候什么能帮我们渡过难关呢?只有保险!
7、孩子重要,先给孩子买保险。
正确做法是家庭的主要创收者、给家庭带来最多经济价值的那个人才是最应该买保险的人。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只要稍微想一想这样的经济补偿在家庭成员中的谁发生风险时是最急需的就不难明白买保险的正确顺序。其实,保险是投保人对自己和家人,甚至更多是为家人准备的一份关爱和责任。
8、保险没用、卖保险的太讨厌,我不感兴趣!
保险有没有用这里不再嗦。我们可以对保险不感兴趣,可是风险并不会因此不对我们感兴趣。诚然,是有一些保险公司和其销售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专业性,但这并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保险的理由。正确的做法是寻找负责、专业的寿险规划师,让他为你制作合适的保险方案,并且应该跟自己的朋友一起分享专业的服务。
9、这个保险不值,因为将来拿回来的钱少!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人们将保险当作了投资渠道,过分强调收益,往往将此作为衡量保险的标准。其实,就保障型保险来说,应该看重的是它提供的保额是否能保证风险发生时家庭所需的足够的经济支援。要是注重收益,应该选择投资理财类型的保险,但别忘了一个前提:保障做足之后才能去考虑这类注重收益的产品。
10、单位福利很好,不需要再买保险。
回答这个的最好事实是发达国家的单位福利、社会福利远比我们强,但人们还是做足商业保险。原因很简单:单位福利再好,那是受施于人,只有自己的保险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单位会换、福利会变,自己的保险却是不会变的。况且,现在单位提供的福利再好也就是医药费报销全面一些,但对于更重大的人生风险死亡、残废单位是不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援的。至今也没听说过哪个单位给员工的死亡或伤残提供几十万、上百万的经济补偿!
⑵ 保险代理人的自保件不退保但第二年也不在续保,让保单自己作废
何苦呢?即使真的不想买了,也能退点。
⑶ 保险代理人下号跟自保单有关连吗
公司会派专人为您服务
⑷ 代理人自己买保险不做后保单有效
您好,自保件等同其他保单,只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维护保单,保单一直有效。
⑸ 保险代理人做个保单能拿多少钱
不同保险产品,不同的缴费年限不一样。基本佣金如果缴费期限是20年的,能拿到35%。
⑹ 保险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摘要】保险是一种隐性商品,很多消费者对保险知识不了解,保险代理人是具有专业知识,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的人。在商品经济的时代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而保险代理人并不是保险商品的交易双方当事人,他们只不过是一个媒介而矣!促成业务他们可以获得法律准予获得的佣金并且在以后尽心尽职做好后续服务。但是,由于保险是一种隐性商品(合同)并且它又有许多独特的性质。比如免体检保额的规定,非健康体投保规则等一般消费者或是有意向购买者所不懂得、不了解的知识。那么,我们要如何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客观、公证的立场上做好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的媒呢?R先生现年42岁、无社保、无病史、年收入10万、偶有出差、小孩3岁、系一家庭经济支柱,现在要求用年交一万元为自己投保会面、高额的保障,并且保险不仅要保自己还要包涵应尽的家庭责任。如果代理人是个稍有专业知识和负责的,那么本计划中寿险保额不会低于至少50W,其保险的内容应有:寿险(终身或是定期寿险组合)、重疾险、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住院医疗险等。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存在了:对于42岁的人投保来说50W一定是超出了免体检保额度无疑了。如果客户被体检后,确认身体有些问题,保险公司肯定是会做些诸如最高保额限制、拒保、除外、加费的。如果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核保部门所做出的诸如最高保额限制、拒保、除外、加费的决定,不理解也不接受的话,那么必然的后果有三:客户没有得到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没有收到保费;你所有的努力因为没有促成业务不能获取分文佣金。那么,我们可否换个思路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了?回答是可行的。具体的做法是把你所做的保险计划拆分,先在免体检保额内做好他自身体的保障,让这份保单承保以后再投保有关家庭责任方面的或是补充自身保障不足的部份。就是以后部份因为体检不过关,保险公司不承保,或是客户不能接受。客户也是会从内心感激你的,并且至少他有了基本的保障,比没有保险时的“裸奔”强多了。当然,有关这些问题你要在同客户交流的时候同他沟通好,以免他产生一些不愉快不说还以为你是在故意给他制造问题。做保险就是三羸:客户用有限的钱获得高额全面的保障,保险公司承保了非问题件,你赚取了应有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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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保险业务代理员的保单如果被转到其他代理人的名下会有什么结果
不会有什么后果,只是你的代理人更换了而已。
代理人只是销售人员,只负责前期的销售工作。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代理人的工作也就结束了。后期理赔是由理赔部门负责,保全是由客服部门负责。而代理人负责的,只能是二次销售。
发生风险了,是由保险公司理赔,不是由代理人理赔,就这么简单。
⑻ 出单的保险代理人己经离职的保单称之为
应该叫做孤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