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啊,求天津农学院教务处电话~~!!
学生处机构设置 ,你给学生处打通电话 ,问教务处电话 就可以了。
姓 名
职 务
工作职责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仉金河
处长(武装部长)
负责全面工作
主楼404-A
022-23792192
韩兰贞
学生教育管理科长
负责大学生教育管理及军训工作
主楼404-B
022-23781516
董 菁
科员
负责学生事务管理、综合测评、评优等工作
主楼404-B
022-23781516
董 力
科员
负责学工通讯、违纪处分、校园文明督察等工作
主楼404-B
022-23781516
王秋艳
助学中心科员
负责学生资助、保险工作
主楼406-B
022-23789805
梁 宁
科员
负责学生保险、档案等工作
主楼406-B
022-23789805
李 喆
宿舍管理科长
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主楼406-A
022-23785598
黑曼霞
副主任科员
协助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主楼406-A
022-23785598
王 玲
科员
协助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主楼406-A
022-23785598
李永玲
心理中心副主任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主楼403
022-23786401
② 两会期间提出的改革措施 以及具体时间
改革1——
退休:延迟退休方案今年制定2017年正式推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在2015年制定出来,2016年在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2017年正式推出。
我国人口正在加速老龄化,据测算,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38.6%。尹蔚民说,方案将充分考虑社会各界意见,从方案公布到实施至少在5年以上,以便给社会一个心理预期。在具体实施上,将采取“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改革2——
养老:全国养老金统筹方案力争在2015年出台
尹蔚民表示,全国养老金统筹方案力争在2015年出台。按照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实施职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14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结余3458亿元,累计结余3.06万亿元。但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部分省份收不抵支。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说,养老金收支平衡还有赖于完善社保缴费的征收机制,优化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增加财政投入以及利用国企分红等弥补未来缺口,最终使养老金可持续发展。
改革3——
高考:25个省明年统一试卷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全国性鼓励类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明年高考将实行全国25个省份统一命题,高校自主招生将取消推荐限额,所有学校和学生都可以参加自主招生。此外,“寒门学子”上大学获得进一步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农学院院长邢克智说,教育改革措施加速落实,让广大学生享受到了教育进步和教育公平。现在高考改革取得了突破,下一步也应该改革招生制度。可以制定国家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的相关意见,启动改革试点,让招考制度改革步步深入。
改革4——
行政审批:2015年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
非行政许可审批,很多没有法律规定,各地情况五花八门,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市场活力。山西某地级市2014年梳理发现,未经法律许可和上级批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高达上千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学会副会长汪玉凯说,今年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难度不小,如能完成对公众、企业减负效果明显,但要防止一些地方把非行政许可变成“红顶中介”服务,换“马甲”继续高收费。
改革5——
医疗:今年在100个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
“公立医院不是商业机构,办医院的目的就应该是治病救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现在我们的公立大医院没有体现出公益性,实行收入和创收关联的市场路线,结果导致医患关系变成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出现了随意大处方、乱检查的乱象。“切断医护人员收入与病人医疗费之间的利益联系,就是抓住了公立医院改革的‘牛鼻子’。”
改革6——
公路收费:收费办法改革2015年提上日程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收费公路条例的修订,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目前已对收费调整进行前三轮调研,今后将进行体制性改革,同时也将加强收费公路的管理。
我国收费公路已达11.2万公里,居世界第一。当前建设公路中有69%都是通过贷款修成,90%以上高速公路要收费。交通部披露,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3000多亿元。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依规停止收费,包括养护费在内的费用应由公共财政承接,这是公共财政必须承担的责任。
改革7——
计划生育:“全面二孩”政策放开还在调查评估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说,目前还在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放开“全面二孩”还需完成很多工作。目前“全面二孩”政策还没有提上日程。柳斌杰说,“单独二孩”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观察,还要对人口结构、分布情况、生存状态、人口质量等进一步研究评估。在这些工作都做了之后,才会决定是不是再进一步放开“全面二孩”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钱念孙说,从双独两孩到单独两孩,再逐步过渡到普遍两孩政策,这是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趋势,也是为了避免人口结构上的骤涨骤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须“逐步”实现人口规模与中国经济社会“新常态”形势相匹配,需要理性思维、科学决策的过程。
改革8——
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上限今年放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今年可能放开存款利率上限。
存款利率放开被认为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说,去年以来,存款利率上浮空间提高到1.3倍以后,商业银行能够差异化定价,出现了上浮区间不同的阵营,说明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优化已经在形成。利率市场化的条件正在朝着越来越成熟的方向发展。
改革9——
房地产:房地产税立法或2017年完成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由全国人大牵头、财政部配合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研究过程中。
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从时间表看,房地产税立法最迟应该在2017年完成。房地产税进入立法程序之后,还要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会有激烈的争论。我国房地产税方案不能照搬哪国模式,要有一定的豁免范围,如第一套房或人均一定面积以下。
改革10——
税收:税收法定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表示,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有关规定也在立法法修正案予以明确。
在中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表示,“税收法定”原则确立后,人大会按照这一原则加强税收立法和修改工作,也会有一系列落实这一原则的配套措施出台,“税收法定”更多在于落实好。
③ 天津农学院两个校区的住宿条件怎么样
没有空调,不能用家电,宿管要收的,保险丝也会爆,如果你住东校的公寓倒是可以用
④ 我想报考天津农学院的人力资源专业(专升本),但我是文科生,对理科的东西不太懂,考上的机率大么
我是农学院的专升本,谈谈考专升本的经验吧。
1、从我来说我不建议文科生考理科,相反的如果理科生高数不好,可以试试考文科。因为语文这东西都是背的,只要你下功夫,谁也不会比谁强太多。而高数就不一样了,高数真有狂人。你想靠几个月的突击达到人家的水平,坦白说,很难。
2、如果你非要考理科,也不是没有办法,对考专生本考试来说一个捷径就是专业课,专业课一般都是背的东西(尤其是人力资源),如果你的文化课有一门很弱的话,专业课一定要考好。基本来说150+比较保险,绝对不是很难,当然要下功夫,我当初考公共事业管理时就背了一个礼拜(当然是一天背14小时以上。)就考了140+。
专业课是四门科目里唯一可以靠突击得高分的,别的都不可能。
我英语非常差,当年只考了50多分,语文也只有80多,但是我专业课考了140+,由于我是学计算机的,计算机考了120+。总分400零点在班里算中上。我那年人力资源比较高390多,这分也够了。所以说,专业课是关键,400+的话别的学校不敢说,农学院的各专业应该是没问题了。
⑤ wo 河南2011年文科生 高考448 能上天津农学院的专科么
你超过专科线20分左右吧,我是08级的天津农学院的本科学生,也是河南的,当时我们那年录取超二本线20分左右吧,历年都差不多,你应该看看历年分数线看超过分数线多少分再报。
我有个建议,其实你这个分数去省内完全可以轻松选择的,还可以选专业什么的,保险点,但是回来专升本只能报考咱省内的有点不太好,如果你决定专升本,建议你报外省的,便于以后的深造~其实专升本挺难得,有的还不承认专升本的文凭,如果有信心可以选择复读,下一年考取个本科~只是个人建议~有什么问题继续追问
⑥ 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信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网络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6)天津农学院保险条例扩展阅读: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⑦ 天津农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
六、基本情况:天津农学院始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国家级人才1人,省部级人才2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0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1支。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涵盖7个学科门类、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8个高职专业,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为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培育)高校,作物学、兽医学和水产三个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学校拥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级特色学科群、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7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12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天津市教学成果奖 13项,其中,一等奖 5项、二等奖 8项。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本科、高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本科、高职招生的重大事宜,主动接受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同一批次的投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考生。若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按照第十条执行。江苏、内蒙古考生按照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指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天津农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我校对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我校系农业院校,享受农业高校录取优惠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具体优惠政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职专业5000元;预科生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天津农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须在大一第一学期学信网新生注册关闭时间前,持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根据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我校考生当地高考成绩排名,排在前15%的考生,报到入学后一个月之内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其他考生如有调整专业要求,需在第一学期末,经对本人学业及各方面表现考核后,结合学校资源状况进行调整。
学校开设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有条件的学生可选择本校开设的辅修专业进行辅修,成绩合格者颁发辅修证书。跨学科门类辅修第二专业,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该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该专业学位。所有辅修专业均利用节假日单独开课。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统一在西校区上课,一年后部分本科专业学生转到东校区上课。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a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⑧ 我是湖南理科考生,490有希望上天津农学院不啊
太可怕了。、。。。
农学院基本就是过线就要。。
我是农学院的。。。来了你就得后悔。。。天津的好学校那么多非得来农学院啊??孩子。。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