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您这样的情况需要分段理解所谓的报销。
首先,生孩子的时候需要是在职状态,
第二,社保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年,社保需要包含生育保险,对于非城镇户籍缴纳社保不含生生育保险,
第三,所谓的报销,是指产假是否的薪资补贴,根据上一年度所在单位的薪资水平的比例,一般是98天的工资,如果符合晚育政策,加30天,如果符合破腹产,加15天。
譬如一个女性,符合晚育政策,又是破腹产,就要享受98+30+15=143天的给付,上海市基本是2-2.5万不等,福利待遇好的公司会跟高些。这个计算是因人而异,并非一个笼统的数字可以解释。
第四,对所有的生孩子费用一概不报销,国家已经支付了一部分的费用(统筹部分),所以不在享受所谓的报销。
好像有一笔3000元的生育补贴,这个可以领取。
Ⅱ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二、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2)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比例扩展阅读: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二、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Ⅲ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和比例多少
生育 险的报销比例一般是70%,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 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 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Ⅳ 生育保险大概能报销多少
奶爸首先建议一下大家,生育保险有着很大的用处,但是真正起到全面保障的还是需要商业保险呢: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Ⅳ 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Ⅵ 有上海社保的外地人在上海生孩子,社保中心可以给报销么按什么比例报销
有上海社保的外地人在上海生孩子,社保中心可以报销,按照生育保险比例报销,和上海本市户口的一样,如果回老家生产的话,也可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6)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比例扩展阅读: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目前,申领时间没有限制,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申字5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具体情况以社保中心柜面审核为准。更多生育保险政策,您请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具体咨询。
Ⅶ 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方法如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