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华市金西开发区工伤认定科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金华市金西开发区工伤认定科的电话号码是5566563
2.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劳动局电话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劳动局电话是:0579-82191981,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 金东区行政中心三楼。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和区党委、政府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全区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依法对全区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承办区属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申诉、控告、退休和政府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任免;
3、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
4、根据市有关人才引进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研究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网络,组织人才交流和引进人才活动,负责办理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手续及辖区内就业的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强化劳动执法,综合管理全区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社区就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战士和志愿兵的安置工作;
7、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和工资计划,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离退休人同生活费调整工作;
8、参与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失业保险和农保工作;
9、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承办区和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区属事业单位的建立、撤并、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和承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10、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退休干部、退休工人。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性的退休干部活动;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金华开发区失业保险处电话扩展阅读: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有:
办公室(0579-82192020)
录用调配科(0579-82181336)
工资福利退干科(0579-82176511)
教育培训职称科(0579-82176510)
仲裁法规科(0579-82176513)
社会保险科(0579-82191979)
行政许可科(0579-82191555)
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79-82181336)
就业管理服务处(0579-82191980)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579-82191981)
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0579-82191728)
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0579-82176239)
人事劳动仲裁院(0579-82171832)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579-82176507)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96309)
3. 失业保险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每个地区的就业管理服务处都有自己的办公电话,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咨询电话。
但是你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劳动、社保类咨询热线电话)查询。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4. 查询失业金电话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5. 金华市失业金管理中心地址
致电114咨询可以获知。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6. 开发区失业保险领取咨询
这个失业保险我认为不能够领取了。
失业2个月之内不办理手续就不能够领取。
7. 浙江金华市社保处地址
婺城区医保处:华龙南街88号人力社保一楼办事大厅82302960/82302962
金东区医保处: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2176608/82176239
开发区医保处: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83183911/89150067/82822035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