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短款查明个人赔付的计入什么会计科目:2.非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后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1、企业在现金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短缺300元。经查明,上述现金短缺是由出纳人员责任造成的,应由其赔款并收到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300
贷:库存现金 300
2、企业在现金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短缺3000元,扣除保险公司赔款2000后,经批准允许核销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2000
管理费用 1000
贷:库存现金 3000
B. 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会计怎么处理
1、资产损失时: 借: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针对购入时有进项税的)。
2、保险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上述分录较实用,也可以过度一步,按照理赔方案。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收到赔款时,再贷记其他应收款。
C. 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会计分录
因火灾造成A材料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个人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D. 求会计分录:公司仓库进水,库存商品损失10万,保险公司已经赔付。
1)首先盘点损失货物的数量以及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2)报批后,确定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000
3)收到保险公司赔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00
E. 私营企业,因财产损失而收到保险公司赔款的账务处理
一、因财产损失而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二、说明
1、当发生财产损失时,应按损失清单调整有关财产账户记录,使账实相符,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审批。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有关财产物资账户(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备注: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转出)
2、按有关部门批复意见进行处理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残料入库或变现价值)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某责任人
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分录如上所述。
F. 1..短款查明个人赔付的计入什么会计科目2.非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后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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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别赔偿费用的性质,如果是违反购销合同等支付的赔偿费用,一般分别记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赔偿费用,一般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按财务制度规定,赔偿费用进“营业外科目”,但根据税法规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在申报表中将赔偿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G. 精神短少的a产品由保险公司赔偿25000元尚未收到5000元为非常损失会计分录怎么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25000
管理费用5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30000
H. 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怎样做会计分录
具体如下:
一、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的账务处理:
1、资产损失时:
借: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针对购入时有进项税的)
2、保险赔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I. 非正常损失会计分录要怎么写
半年总利息=7.2%/12/30*(31+30+31+31+28+31)*80000=2912
月计提利息=7.2%/12/30*(31+30+31+31+28+31)*80000/6=485.33
正常作分录
1、收到借款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短期借款—借款行
80000
2、计提每月利息作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485.33
贷:应付利息—借款行485.33
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作分录
借:短期借款—借款行80000
借:应付利息—借款行82912
贷:银行存款82912
J. 非常损失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非常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中的“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参考链接:
非常损失_网络
http://ke..com/link?url=r-GBrUZKxYgAToAt-8M_CvffGGd4LkIsiQK-Xl9ZsPEpt5UhTMU1zGuSPLvwfL-wgUrtq4G1bUPv-upL7urEr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