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银行买的理财,法院能查到吗
能查到。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反馈的理财信息,检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理财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余某有钱购买理财产品,却拖欠货款长达9年,且不履行生效判决。由于金融理财产品暂不支持网上控制,承办法官汪海涛赶赴银行,确认该笔理财产品的存在。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办理了扣划手续。
能找到并扣划理财产品,得益于“总对总”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这套系统让法院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会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
(1)违法是不是查不到保险理财的扩展阅读:
查询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Ⅱ 怎么查理财是否在保险公司承保了
理财产品本身就有风险,一般不会到保险公司承保。
目前金融产品中,也就是汽车消费信贷有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保险公司有一个汽车消费信贷违约责任险。但对理财产品无法承保。
因为保险公司的风险概念和投资理财市场的风险概念是不一样的。保险公司的风险指的是能带来确定损失的事件发生,而投资理财领域的风险是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对于保险公司投资理财的风险不是可保风险。
凡是理财产品都或多或少有风险。比较安全的理财产品是银行理财产品。但是银行理财偶尔也会有令人失望的,有的小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比预期收益率明显低得多,有个别的还有略微亏损本金的。但数量很少。小的金融公司的理财产品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相对大多了。如果怕吃亏就买大银行理财吧。
Ⅲ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险为什么员工去保险公司查不到保险公司说对外保密这个是正常的还是违法的
公司给员工投的保,保险公司只能给公司不能给别人看的
Ⅳ 来路不正的钱买保险理财,被查到会不会被用于抵债、罚没
来路不明的钱可以买的,私聊我告诉你怎么买才不会罚没
Ⅳ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私人查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很多老赖把钱都转进保险公司理财里面了
我觉得,那是因为,国家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视,和国家出台的个人隐私法相应的规定与制约,很多老赖把钱都转进保险公司理财里面了,就跟你问的为什么国家不允许私人查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都是一个道理,因为通常情况下是没人查得到的,你知道我说的意思吗,除非国家去查,所以这样做安全不容易被发现和举报,这以上所有的这些都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Ⅵ 贪官被抓后,理财保险等,保险项目中的资金会不会被国家没收
我是做保险的。我反对那种说:保险资金不会被法院冻结的说法。我曾经认真的查过,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说,保险是可以不被冻结的。
甚至有客户问我说背着老婆买保险,法院是否能查到,我曾经专门的问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法院可以申请调查令,当调查令发到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必须协助调查,不得提供伪证。(貌似保险公司也没必要为了你而向法院提供伪证吧?)
正常情况下,据我估计,如果购买保险的钱是非法所得,那肯定是会被没收的,而且不但要没收,如果退保产生了损失,这还要算在你头上!换句话说,你挪用单位1000万,买了保险(假设情况,因为现在保险公司都在执行反洗钱法,正常情况下你不一定买的到),然后你被抓了,退保时退了800万,那么算你退赃800万,剩下200万会算在你头上的。如果你不给就加重刑期。
所以,现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初中毕业高中毕业的一大把,所谓没文化真可怕,说就是说这帮人的。自己啥也不懂,别人教什么出来说什么,甚至别人教个1,他出来就敢说10.这才是最可怕的,这才是保险行业被人讨厌的原因所在。
Ⅶ 现在卖保险的都说,我买的理财保险,如果我之后破产了,理财保险的钱也不会被查收,说是保险法,第二十
没有忽悠你,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公司是不能破产的,但是可以被兼并。还有保险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偿还债务。就是你说的,假设你买了保险,而你破产了负债200万,所有资产都没有了,但是你的保险有500万。这500万是不用缴税和用于债务偿还的。都是你个人所得。
Ⅷ 如果发如果法院查找个人财产能否查到理财保险
不要把法院看的那么无所不能,他们不会挨家查的。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受益金,不得用于抵债。只要不是理赔款,照样可以强制执行。
Ⅸ 理财公司买保险的名单算不算犯法
你说的是理财公司在外面买保险公司投保客户名单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适用法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晰。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互相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Ⅹ 保险明明不是理财产品保险公司业务员非要说有理财功能这点不算违规吗
这明显是寿险业务员的误导,你需要留下相应的证据,例如录音,或者让他在某些方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