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82510065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节假日除外)
㈡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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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政〔2008〕7号令)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应主动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现将具体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
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或持U盘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系统”;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3、在单位报盘程序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新参保批量申报》模块中录入;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续保批量申报》的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各经办窗口打印新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二、携带相关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上年、本年工资手册;
5、上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月办理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单;
6、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7、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8、外地户籍新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9、单位经办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外,需复印一份送至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存档,工资手册复印当年上月及上年十二月,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各分支机构地址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业务范围:在皇姑区、大东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62161173、62161771、12333
㈢ 沈阳市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中心
仅供参考
㈣ 沈阳市各养老保险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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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各中办理保险一定要先打电话问办理时间。网址(上面有沈阳市养老保险咨询热线)
2、一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保险报停是25号以后办理,医疗保险则是1-15号办理,所以肯定要跑两次。另外身份证、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全,有欠费记录的一定要下午15:00之前去,过时间不收补交欠费。
3、还有就是失业证也要带上,并且是当年的,如去年的还要先到社区盖章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盖章(户口簿千万别忘带)我就是折腾两回。希望对大家在沈阳办保险的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