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误工为6个月,保险公司只肯赔偿3个月怎么办
直接起诉肇事方及保险公司:
要求赔偿:
1、治疗费
2、后续治疗费
3、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4、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5、两次鉴定的费用及与鉴定相关的住宿及车辆费等相关费用(须有票据)
6、精神损失费
你前面只提到了误工费,但还有护理及营养费用,你可以再追问说出你父亲是什么地方受伤?医院诊断为什么?如果是骨折,那内固定取出没有........鉴定机构按的哪一条标准评的十级?
我再帮你看下后期治疗费大概是多少?营养及护理期限是多少?
㈡ 在保险公司3个月了一直没有出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让出单
某安一个月能招三四千人来进行职前培训,而且参与培训的人员不是免费的,要缴100元的培训、材料费用的。职前培训过程已经开始进行洗脑式的灌输各种保险好的理念。这个阶段,会有一部分人开始流失,但是这家保险公司的宣传已经深入所有参与培训者的内心,以后不论是否入职该公司,只要有买保险的需求,肯定是先想到这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通过第一个阶段的培训,考试合格后,会进入接下来的岗前培训,步步高培训。这个时候,相当一部分留下来的参训者已经陆陆续续入职有了工号。而这个阶段的培训,会向你传达公司的考核指标,会讲一两个该公司的拳头产品。这个时候,其实几乎所有的参训者对保险计划设计,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但是为了完成转正考核,或者责任底薪考核,在自己并不具备行业知识的情况下,拼命的一日三访五访。是努力了一段时间之后,运气好的可能连健康告知、核保这些必要程序都不了解的情况下,成交了几个保单,勉强过了试用期;而运气差的,会让自己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来购买保险,以此完成转正考核。但是更多的,可能是自己买了一份保险之后,再也找不来人完成考核,然后就流失了。
你以为转正了,就大功告成了吗?那你就图样图拿衣服了。保险公司给正式员工有特殊福利哦(一般情况下,是本保险公司的员工团险)。虽说福利是本公司的无形的看似不要成本的保险,但是还是存在赔付概率的,如果员工长期不贡献新的保单,保险公司也会亏钱啊。于是,保险公司会每个季度进行考核,这个考核一般设计的都很有意思,不是按保单总量,也不是按实收保费总量,而是按长险数量和保费量来考核的。也就是说,你即便是出了1000份短期意外险这种容易卖的短险,你也不一定能通过考核,你必须要有寿险或者重疾险这种长险保单才可以。于是,一开始参加培训的参训者,如果你没有特别优秀的展业技能,你就迟早会被淘汰的。
保险公司就是利用这种大量招人参训,快速压榨参训者资源的方式,实现野蛮展业的。这样的展业方式可以让保险公司的整体业绩快速增长,但是对于行销人员的职业发展并不友好。多数行销人员迫于完成业绩,把精力花在推销本身上,而非提高自己的保险专业知识,所以大多数保险推销人员,有意无意的就成了一个靠死缠烂打、熟人来完成业绩的人。这样快速培训出来的行销人员,别说怎么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来为客户设计保险方案了,多数人甚至连自家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都还没掰扯清楚,连推销的保险能保什么不能保什么都还不清楚,甚至连健康告知这种必要程序都认为凑合着答一下就可以了,结果导致若干年后,客户需要理赔的时候,却发现根据当时签的保险合同无法理赔,于是就认为当年的保险推销员是个骗子。当然了,也有个别运气好、或者无意识选择了一些正确的成长方式的业务员。
总之一句话,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业绩需要,快餐式的培训、高效率的压榨业务员的客户资源,导致了大家对“卖保险的”印象不好,从而对“卖保险的”产生了预设立场,认为所有的卖保险的都是靠着一张嘴把一个虚无缥缈的保单推销出去。
㈢ 我的车,出险了,但是保险公司3个月才给处理好,因为之前两个月就没给处理,这样的话,保险公司有责任吗
你的车出现了交通事故,从你表述的情况来看,车损比较严重,对车损车的交通事故全过程进行处理,这就需要很多的材料,比如说交警队的事故处理材料,以及处理结果,车的责任坊等方面的原因,所以两个月没有给你处理,这也是情有所因,保险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㈣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赔偿保险公司只负责三个月的误工费对方也不出钱我该怎么办
1、车祸导致嗅觉完全失灵,需要申请交警或法院委托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及三期(护理期、休息期和营养期);
2、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㈤ 交通事故骨折后医生开了4个月的假期,但是保险公司只承认3个月怎么办
那可能保险公司认为这病情只需要三个月就行了。因为开病假时间现在只要有人就可多开,所以保险公司现不太认可医院的说法。
㈥ 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人说最多2个月,现在3个月了还是没有修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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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颗树不需要赔偿,就是典型的单方事故了,只不过惊动了交警,既然没有商业车损险保险或交强险(交强险对此事故没有作用)已过期,那就简单说一下交警有可能的处理方式:首先,如果按照正常处理,交警极有可能索要这辆车的交强险手续,如果没有,那么按照规定就是补办交强险并处以交强险保费2倍的罚款;如果交警没注意此事,那你就捡便宜了,放车之后赶紧去办保险,交警对事故有一个罚款(有些地方也叫现场查勘费之类的名目,总之就是那么回事,价钱大约在200-300元之间)如果车辆损失较重,对驾驶员还有一个处罚,扣3-6分或者更重;关于吊车拖车费,这个真不好说,各地收费都不一样,正常的价位按照你所说的距离,如果是拖车费,大约在300元左右,吊车费大约700-1000元(如果不是交警找的,比如大型正规的专业清障公司,我说的这个价位还应该除以2或者是这个价位的三分之二左右),但我也见过不正常的,比如拖你的这辆车,就可能要1000-2000元,吊车费有可能2000-3000,我还见过要的更高的,但愿你那地方的交警别黑的太过份;最后,建议你综合全面考虑,在交警那边找找熟人吧,公关一下效果会好的多,至于怎么公关我就不说了,其实你懂的。
㈦ 医院开三个月休息证明,保险公司只认两个月,我去找劳动局可以吗
这件事劳动局(现在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管不着。你只有法院起诉才能解决。
㈧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需要全休三个月,但是保险公司说最多休息一个月就可以了,只赔付需
继续主张三个月,尊医嘱。若保险公司赔偿不合理,建议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㈨ 被车撞了保险公司只给3个月的误工费,可我的伤还没好,该怎么办
1、这个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询问具体的理赔详解!
2、你还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㈩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医院建议休息3个月,但保险公司只赔50天的误工费怎么办
医生建议不代表准确的诊断,保险公司还是要以诊断结果为参照并结合你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各种具体情况做出处理,你不认同可以与事故另一方和保险公司协商沟通,实在不行还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