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大病”是指广义的大病,无病种的概念,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大病补充保险可以报。)
特殊医用材料费报销:使用植入人体材料和人体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的50%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
⑵ 有些搞不清楚成都大病医保政策
你的问题难以回答,说明不清楚!不知道你申请的是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卡还是其他的大病医疗保险卡。不过,你可以到当地审批机构咨询,现在国家大力提倡中医药事业,一般不是滋补药品、特殊药品都能给予当地大病补偿政策的比例报销。
⑶ 成都社保大病保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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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中的大病保险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支付弹性。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从人社部了解到,社保中的大病保险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支付项目限定在医保内
人社部9月17日召开社保中的大病保险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座谈会,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完善医保体系、创新公共服务的探索,是一个新生事物。各地将结合实际,先行试点,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开。
胡晓义介绍,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地可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社保中的大病保险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原则上限定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支付弹性。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将出商业机构考核办法
胡晓义介绍,对于社保中的大病保险引入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在具体操作中,将统筹考虑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在参保、缴费、资金划拨、基金财务管理、支付结算、费用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衔接。
胡晓义曾强调,尽管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但是大病医保政策仍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政策,只是依托市场资源,请商业保险公司来具体经办,其资金来源是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结余资金里拨出的。
⑷ 成都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一)报销范围怎么办理报销
报销范围: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
办理报销:
1、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单据,向补充医疗保险处申请报销。
2、补充医疗处审核相关申报资料以及费用清单。
3、审核后符合如符合条件基金管理处当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成都市职工大病保险政策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2、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3、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5、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疗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保报销范围
⑸ 成都社保大病保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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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有社会医保和商业保险之分,在社保中的大病保险保障一般不是很多,城镇户口医保人群会选择办理,另外就是商业大病保险,主要是重疾险,商业的类型多产品多,不同的保险公司都有推出各种各样的产品,一般保费也会比较高,所以都会建议在年龄小的时候办理比较好。对于大病保险的保费问题有不清楚的,还可以上我们的网站看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