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哪一方交
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一定是由购买一切险的一方购买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为各种机器的安装,以及钢结构工程的实施提供专门保险,主要适用于安装工厂用的机器、钢结构、起重机、设备、储油罐、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⑵ 建筑工程保证金以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是什么概念
从合作看,针对保险机构在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欠缺与人才短缺,新规“鼓励保险机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单位合作”以提升专业能力,并引导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保险业系统对接,辅助保险机构进行数据积累和信息分析。通知还从监管角度入手,提出要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示范条款费率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此次四川旨在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以保险作为风险防范机制助力建筑市场稳定发展、推动工程担保市场良性竞争。当然,政策导向还需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补充,政策落地也需监管主体、第三方机构等合作助力,从而真正实现规模效应,向全国推广工程保证保险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⑶ 开工程保函需要什么资料
这个要看你办什么保函了,如果是投标保函的话,准备的资料很简单: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招标文件的封面及须知前附表,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人身份证明书等。如果是其他的保函如履约或预付款保函的话,可能需要准备的资料要多一些,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完税证明等等,这些在你办理保函的时候,可以向办理保函的担保公司索要其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一般来说办履约这一块是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准备起来有些麻烦!因为我本身就是在担保公司上班,主要办理一些工程保函,所以知道的相对清楚一些。呵呵,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也可以合作合作呵呵,我的名字上有我的Q呢呵呵
⑷ 建筑工程保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吗
三、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
我国相关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发展较晚,于近几年初步建立相应责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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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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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将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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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综上,我国建设活动主体责任制实行“终身负责制”,并已初步完成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总承包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覆盖。
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的发展问题
通过建立完善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度,我国建设工程活动能够实现:行为责任具体到人、追溯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也增加了相应责任主体的职业风险,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方法,不仅难以令责任主体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更容易引发负面的行业恐慌。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十分必要。
国际成熟建筑市场经验证明,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应对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责任风险。具体而言,如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通过保险合同将自身的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其因疏忽或过失对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赔偿。此外,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保前审查机制,还能发挥准入筛选、优胜略汰的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发达国家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来看,我国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在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上都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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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国内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业务开展仅以设计责任保险与监理责任保险为主,前者发展相对较快,但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与市场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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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涉及不同建设活动主体客观上需要的专业人才、技术、管理力量,这些都是目前国内保险行业需要进一步发展积累的。因此,完善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还有待国家政策与行业力量的进一步探索推动。
综上,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与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是我国近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探索的三大工程质量保障制度。无论是信用保证机制、质量风险应对还是活动主体责任落实,都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有效的工程质量保障作用。但受限于制度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三大保障制度的功能作用仍待进一步探索挖掘,这也将是未来我国工程质量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⑸ 针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问题的屡见不鲜,国家有何政策应对
目前,信用保险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尚属于探索阶段,保证保险已在政策推动下全面铺向整个国内市场。随着建筑市场信用建设的加快,两者也将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承担更大的作用。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运用信用保险合理分散信用风险,即为在建设大潮中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⑹ 现行的工程保险制度中你认为存在哪些不足的地方和你认为应当改进方面的建议
事实上,韶关市早于2019年8月在全省率先推出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单系统,实现了在韶关市招投标活动中以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交投标保证金,开启了保险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化合作篇章。这也揭示出广东省“重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电子投标保证保险”的工作思路。
安徽、浙江、广东这三个建筑业大省的工程保证保险推进思路有所不同,但都稳扎稳打,以试点经验为基础,在巩固扩大试点成果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机制。也期待更多地区积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先行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保证保险应用于更多专业,早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全覆盖。
⑺ 投标时申请保证保险保函的好处
之前投标的时候不知道保险保函,今年在金函网申请了工程质量保证保函,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占用大笔现金流,方便,也减少了退保证金的工作流程。
⑻ 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而在担保比例浮动条件中强调“通过担保及时有效予以化解”,也再次体现了江苏省对于工程担保内涵的科学认识:工程担保是提高诚信履约意识、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工具——在实施工程担保的情况下仍然出现被担保方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乃至造成社会事件的现象,则需要强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担保比例、强化履约意识。
另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履约担保包含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相应责任的,可以不另行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这与实施范围内“鼓励实施其他类型工程担保”相呼应,也为工程担保类型的创新提供了方向:担保主体既可以涉猎差额履约担保、分包商履约、完工担保等已有类型,也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开发全新类型。
作为建筑大省,2006年以来江苏建筑业发展主要指标一直稳居全国首位;2019年,江苏省建筑业更是以总产值超出第二名万余亿元的绝对优势继续领跑全国。此次《指导意见》对于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强调以及对于浮动机制的鼓励,都反映了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的坚定决心,也必将引领更大范围内的工程担保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