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会有哪些后果
对于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在执纪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范围和基本要求。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每年度需要集中报告上一年度的事项主要有: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情况;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基本要求是“如实报告”,包括不得漏报,更不得虚假报告或隐瞒不报。这也要求领导干部尽量详细报告,上述要求报告的事项,若有特殊情况应如实作出说明。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需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
第二,对党员领导干部以他人名义持有的财产未予报告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理。根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名下的房产或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必须如实报告。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为规避报告制度,故意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股票、基金等登记到他人名下,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未予报告。我们认为,对此类行为应坚持“实质判断”这一标准。即只要根据证据能证明上述财产确系领导干部本人所有,如本人没有如实报告,则违反了组织纪律,构成“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第三,关于条规适用和处理问题。对此,应区分不同情况稳妥处理:
一是对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由于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此类行为如何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此,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纪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纪律处分。此外,对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同时该事项本身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二是对2016年1月1日前发生的上述行为。根据2010年5月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实践中,对能否直接依据该规定给予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我们认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认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性质的重要依据,但由于该文件未明确具体处分档次,因此不宜将其直接作为给予党纪处分的条规依据。
考虑到1997年和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对此类行为如何处分均未作出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一般可区别不同情节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方式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如党员领导干部既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也有其他违纪行为(如受礼行为)需要处理,可以在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纪律审查文书中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作为情节一并表述。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天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⑵ 盲目购买理财产品是否会亏空应该有怎样的心态
有媒体反映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浮亏的消息,掀起投资市场巨大波澜。也确实是,已有多家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一度跌破本金,包括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招商银行(招银理财)、建信理财、中信理财等机构的20余只银行理财产品的最新份额净值。
由此,对于当前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还是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尤其在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时,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保持理性投资行为,不能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也不要对银行理财产品抱着过高的投资要求。此外,即便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也应增强风险意识,把问题与风险估计充足,防止出现亏损时就显得束手无策现象发生,要做好预防投资亏损方案,分散投资风险,不能把鸡蛋都装在银行理财产品这个“篮子里”,使得即便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也不会伤及自身投资根本。
⑶ 如何认定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于党员干部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应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执纪实践类行认定处理应注意握问题: 第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范围基本要求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每度需要集报告度事项主要:本婚姻变化配偶、移居(境)外、业情况;本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事讲、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本、配偶、共同房产情况;本、配偶、共同投资或者其式持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及其金融理财产品情况;配偶、共同投资非市公司、企业情况;配偶、共同注册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情况 报告关事项基本要求实报告包括漏报更虚假报告或隐瞒报要求领导干部尽量详细报告述要求报告事项若特殊情况应实作说明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认需要请示事项向受理报告组织(事)部门请示按规定报告关事项需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名义持财产未予报告行应何认定处理根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本名房产或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必须实报告实践党员领导干部规避报告制度故意所房产、股票、基金等登记名填报《领导干部关事项报告表》未予报告我认类行应坚持实质判断标准即要根据证据能证明述财产确系领导干部本所本没实报告则违反组织纪律构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 第三关于条规适用处理问题应区同情况稳妥处理: 20161月1发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由于2016《党纪处条例》第六十七条第款第项类行何处作明确规定(违反关事项报告规定报告、实报告情节较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依据《党纪处条例》第六十七条第款第项规定违纪党员领导干部作纪律处外20161月1发按照规定报告关事项行同该事项本身构另违纪行应依照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二20161月1前发述行根据20105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关事项构违纪依照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实践能否直接依据该规定给予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存同认识经研究我认《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认定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性质重要依据由于该文件未明确具体处档宜其直接作给予党纪处条规依据
⑷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吗
除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外,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4)皆有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行为扩展阅读: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五条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应当要求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说明来源,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对拒不说明、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或者经查证说明不属实的,由执纪执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⑸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要报告吗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他短期理财产品也是需要报告的。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5)皆有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行为扩展阅读: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八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⑹ 中国银行被罚270万,你怎么看
中国银行被罚270万,是因为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被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被罚款合计270万元。
⑺ 如何认定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如果没有报告相关个人事项,可以认定为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情况;
(二)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三)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规定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2、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7)皆有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行为扩展阅读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有力手段。
2010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其中对报告的范围、要求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是党员的基本义务,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在本质上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应受到严肃处理。
近年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从纪律审查实践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抽查的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纪委答疑:如何认定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⑻ 如何认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于党员干部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应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执纪实践类行认定处理应注意握问题: 第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范围基本要求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每度需要集报告度事项主要:本婚姻变化配偶、移居(境)外、业情况;本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事讲、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本、配偶、共同房产情况;本、配偶、共同投资或者其式持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及其金融理财产品情况;配偶、共同投资非市公司、企业情况;配偶、共同注册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情况 报告关事项基本要求实报告包括漏报更虚假报告或隐瞒报要求领导干部尽量详细报告述要求报告事项若特殊情况应实作说明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认需要请示事项向受理报告组织(事)部门请示按规定报告关事项需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名义持财产未予报告行应何认定处理根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本名房产或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必须实报告实践党员领导干部规避报告制度故意所房产、股票、基金等登记名填报《领导干部关事项报告表》未予报告我认类行应坚持实质判断标准即要根据证据能证明述财产确系领导干部本所本没实报告则违反组织纪律构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 第三关于条规适用处理问题应区同情况稳妥处理: 20161月1发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由于2016《党纪处条例》第六十七条第款第项类行何处作明确规定(违反关事项报告规定报告、实报告情节较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依据《党纪处条例》第六十七条第款第项规定违纪党员领导干部作纪律处外20161月1发按照规定报告关事项行同该事项本身构另违纪行应依照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二20161月1前发述行根据20105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关事项构违纪依照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实践能否直接依据该规定给予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存同认识经研究我认《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认定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性质重要依据由于该文件未明确具体处档宜其直接作给予党纪处条规依据 考虑19972003《党纪处条例》类行何处均未作规定实践般区别同情节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责令作检查、诫勉谈、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式处理需要说明党员领导干部既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其违纪行(受礼行)需要处理审理报告、处决定等纪律审查文书按规定报告关事项行作情节并表述 《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列义务: (五)维护党团结统党忠诚实言行致坚决反切派别组织集团反阳奉阴违两面派行切阴谋诡计 《共产党纪律处条例》 第六十七条 列行情节较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违反关事项报告规定报告、实报告;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关事项规定》 第条 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政根据《共产党章程》、党内关规定家关律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各级党机关、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县处级副职(含县处级副职同)干部; (二)民团体、事业单位相于县处级副职干部; (三)型、特型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含独资金融企业控股金融企业)层领导员型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含独资金融企业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员 副调研员非领导职务干部已退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干部报告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报告列本婚姻变化配偶、移居(境)外、业等事项: ()本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持私(境)证件情况; (三)本私(境)情况; (四)与外、籍通婚情况; (五)与港澳及台湾居民通婚情况; (六)配偶、移居(境)外情况; (七)配偶、业情况包括配偶、(境)外业情况职务情况; (八)配偶、司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报告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本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事讲、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 (三)本、配偶、共同房产情况; (四)本、配偶、共同投资或者其式持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及其金融理财产品情况; (五)配偶、共同投资非市公司、企业情况; (六)配偶、共同注册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情况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应事30内填写《领导干部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特殊原能按报告特殊原消除应及补报并说明原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按照本规定实报告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列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责令作检查、诫勉谈、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违纪依照关规定给予纪律处: ()理由按报告; (二)实报告; (三)隐瞒报; (四)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按照规定报告关事项同该事项构另违纪行依照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