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丽水的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强制的吗
户口不迁没有关系,到了大学后一样可参加上海大学生医保,到时把家里的城镇居民医保停掉就可以了。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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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的,它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公司缴费,一部分由员工个人缴费,比如养老保险,公司缴纳7%,个人缴费2%(桐乡),是医疗保险中最合算的。还有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公司缴纳3%,个人每月出1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用完全由个人缴费,缴费不多,但是政府补贴也不多,最关键的报销待遇不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是农村居民,无论其就业状态如何都可以参加,这项制度也规定个人自愿参加,但如果参加就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
这些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哪个好一些的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高,但保障水平也比较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相对少一些,但相应地缴费也少。
3. 丽水市莲都区居民医保2019年应交多少
丽水市莲都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450元,从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缴费,12月25日截止。
4. 浙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浙江城乡养老保险6个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标准有6个档次(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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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丽水而农村养老保险
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险范围、对象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四章养老保险金给付
第五章基金管理、运用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七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这项工作作为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抓紧抓好。继1993年5月下发《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1993〕117号),最近又下发《关于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政〔1993〕14号〉颁布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确定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在保险范围、实施对象、缴费形式、集体补助标准、以及减免税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彻底理顺了工作关系,为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还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采取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办法,重点做好乡镇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三资企业)职工和其它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有条件地区学习借鉴他们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做好立法工作,逐步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政发〔1995〕4号1995年1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1993〕117号)已于1993年5月下发实施,现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提倡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扶持相结合,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同时,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加以积极引导和推动,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储蓄积累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有的部门已经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目前仍然维持现状,不再扩大范围,以后逐步过渡。已经实行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县,继续进行试点。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工作协调,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提高。
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条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储蓄积累式的办法,实行个人帐户制度。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保险范围、对象
第五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是本省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
第六条外出务工、经商者和服兵役者应参加原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除外。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七条投保年龄以参加劳动获得收入为起点,一般为18周岁至60周岁,也可提前参加本保险。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八条农村(不含乡镇村企业)各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扶持。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第九条养老保险费的月缴纳标准为6、8、10、12、14、16、18、20元等档次,一般采取年缴办法,于当年12月15日前缴清。缴纳档次的选择和集体补助的比例由入保人和所在村视经济情况确定。
第十条入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一次性或若干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方式。对一次性或若干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入保人的集体补助,各地视情况确定。
集体补助以乡镇村为单位,各类人员平等享受。对独生子女户、特困户的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乡镇村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按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0-15%缴纳,个人缴纳工资的3-5%,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十二条个人和集体可根据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障管理机构批准,变动缴纳档次和补助标准。
入保人遇到灾害或其他原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本人申请,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可停缴保险费。恢复缴费后,停缴部分可以补缴。
服刑者停缴养老保险费,刑满回原籍者,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入保人迁往外地或招工、提干、升学,可将其保险关系(含已缴纳保险费)转入迁入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继续投保,也可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积累总额全部退还本人。
第十四条单位或入保人在投保期间无故停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日加收应缴养老保险费的5%的滞纳金。
第四章养老保险金给付
第十五条入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缴费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十六条入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死亡者,其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入保人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直至死亡为止。
入保人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入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按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积累总额返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十八条入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因患重病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无力承担所需费用时,由入保个人申请,经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审核,报上一级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从其缴纳的保险费中借支。借支款从所缴纳的保险费总额中扣除。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金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还欠贷。不得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违者根据有关法规予以追究。
第五章基金管理、运用
第二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市、区)统一管理的原则。县(市、区)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帐,统一收取养老保险费,统一支付养老保险金;乡镇设立分帐;村或企业设立明细帐,按人立户记帐建档。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或侵占。
第二十二条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如期兑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家债券和金融债券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不得直接进行投资,不得作担保或抵押。
第二十三条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在当年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不高于3%的比例,一次性提取管理服务费,分级使用。具体提取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报同级政府批准。主要用于以下管理机构的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修理费、培训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养老保险基金及管理服务费,不计征所得税。其中管理服务费结余必须结转下年度,并相应核减下年度提取比例。
第二十五条省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接受上级和同级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县(市、区)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委员会和基金监事会,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基金使用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乡镇设立养老保险管理所;村和乡镇企业聘请养老保险代办员。所需编制由各地根据开展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二十八条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承办本级的养老保险业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的,按比例交纳养老保险,而且是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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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以前没有用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丽水市莲都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可以补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的费用吗
去你所在的居委会办理,每年缴费大概200元左右。
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保有什么区别
医保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话就是社保里面的一个险种,毕竟社保也分为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职工社保的话大家也比较熟悉,就算所谓是五险(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养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和养老。所以通常说的医保其实就是社保的一个险种。
如果是需要自己购买的话,一般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者是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为职工社保的话是公司给上的。这些统称为——社保。社保是基础,不管你买不买商业保险,都建议先买好社保。虽然社保里面的医保的限制比较多、报销范围都比较窄,报销额度也不算高,但是医保仍然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就算有既往症也是可以报销的。而且就算是想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社保和没社保的费率也是不一样的。
商业医疗保险程序都是报销式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赔付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如果有住院津贴的话,会给赔付多出来的部分住院津贴)。但是怎么选择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就需要看自己的情况了,想要0免赔的,还是不介意有免赔额的(就是多少费用以内保险公司不报销)。是去普通公立医院还是想要加上什么特需部、国际部、私立医院、昂贵医院之类的。或者还想加上海外的治疗资源和费用报销?或者想要垫付、直付功能?社保外用药是否可以报销?
每一个需求都可能对应着不同的险种。而不同险种不同的年龄对应着不同的价格。保险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容易入坑,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下面的攻略,可以让你少花几万块冤枉钱: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
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区别吗
社保中的医保包括: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社保中的医保包含了城乡居民医保,这两者是包含关系,拿这两者进行比较是不准确的。
9. 2020年丽水市庆元县低保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多少钱
按规定低保户不允许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如果缴纳取消低保,所以没有缴纳标准。
10.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制度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3、缴费主体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当地户口农村居民、青年学生、低保户等缴纳的,社保由单位在职员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10)丽水城乡居民保险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注意事项:
尽快缴纳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9年为补缴过渡期,从2020年开始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2019年)不再享受各级补贴(系统自动)。
2019年度收缴日期截止至11月30日,跨年缴费的无法申请各级补贴,从而影响参保人待遇。
按照人社部要求,养老金全部用社保卡发放,请大家宣传办理、领取社保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