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的理财产品,购买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1)关于理财产品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Ⅱ 购买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分录
银行理财,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其他货币资金
希望能帮助到您!
Ⅲ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会计上如何核算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您所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范畴,具体作为上述哪类资产管理,应根据企业的持有意图及具体的理财品种,如果准备短期持有,通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持有,则可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收益会计上均作为投资收益核算。
Ⅳ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但不应计入“货币资金类”和“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是企业存量资产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货币形态,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风险,所以企业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其他应收款”,无论期限的长短。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分为超短期、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过一个月,一般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短期理财产品,一般为1 ~ 3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长期理财产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风险分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③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的领域分为货币基金和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
Ⅳ 请教各位高手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我认为是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合适。
交易性金融资产纯粹是抄短线。如建行的“周周利”产品,一周划转一次,相当快。
而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与股票较接近。对企业的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合适。而银行产品,有些是根本找不到投资企业或具体的投资对象。是标准化的产品。所以。我个人认为,划交易性金融资产合适些。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我公司也买了此类理财产品,我是放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时也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Ⅵ 购买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