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试用期员工自行申请不买社保,是合法的吗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据此,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贰』 试用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个人自己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四川蜀兴律师事务所 欧阳敏律师
『叁』 试用期要自己交保险
袁丽萍律师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为员工缴纳保险,即使在试用期也不例外。员工依法提出辞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工资。
『肆』 试用期自己怎么交纳社保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缴纳保险的,不需要个人去缴纳的,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入职30天内用人单位应缴纳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试用期员工自行缴纳保险扩展阅读: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其购买社保的。而试用期的社保其实与一般的社保购买情况是一样的。当然,要是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按时交保险的话,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伍』 职工试用期 交 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设计,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处于不太稳定的状态。正因为此,不少用人单位把试用期当成了“临时期”,认为与劳动者还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不为试用期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但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种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在此期间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别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用人单位存在着明确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新进员工自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享有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依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欠保”的违法行为,不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约定?
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单方和员工协商,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试用期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都是误解、误读劳动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但只要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定约双方最终还是回到法律法规上来。
对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哪些在法律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方面,所有劳动者都是平等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加以限制,与其他已经过试用期的劳动者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存有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一做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员工可解约并索赔: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要补缴并罚滞纳金: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
▌员工出事单位全赔: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试用期一个月需自己补交保险吗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上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
『柒』 试用期间保险是自己缴纳的,可以让公司补给员工吗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应该由公司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交,可以让公司补交。
试用期内的社保公司也应当为您交,从12年12月到13年5月的都要为你补交,补的是公司的那一部分。
『捌』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能自己交吗
可以。
公司在试用期不给买社保,可以自己交社保,办理时需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自己个人交医疗保险需在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公积金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在用工之日三十日内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对方出现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8)试用期员工自行缴纳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玖』 试用期保险已经自行缴纳,公司是否应在转正后补偿
1、签定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社保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合同的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拾』 试用期内自己交社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