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省生育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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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妊娠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二、职工生育相关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审核报销医疗费。
三、职工生育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1500元,正常产(含助娩产、高危人流、引产、开腹计划生育手术、复通术及宫外孕)1000元,流产术(含输精管结扎术)5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含药物流产)2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
2. 辽宁生育险报销
1、哪些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允许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的费用主要包括四项:一是产前检查费,二是生育医疗费,三是生育津贴,四是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保险采取什么样的付费方式? 生育保险费采取定额、按项目和限额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其中以定额付费方式为主。 定额付费项目包括自然分娩医疗费、人工干预分娩医疗费、剖宫产医疗费、引产医疗费、高危人工流产医疗费、流产医疗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医疗费、女职工绝育术医疗费、男职工绝育术医疗费。 3、定额付费项目的付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自然分娩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3600元;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和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引产10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流产26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15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生育保险主要采用定额支付的付费方式,其中自然分娩定额支付1800元,剖宫产定额支付3600元。对于超出定额支付标准的费用均列入参保职工自负金额,其构成为职工本人要求特需服务项目和医疗项目收费导致超过定额标准之外的费用,但不包括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首先,第一个问题:需要单位给你参加了生育保险,剩下的就需要你的结婚证、婴儿出生证明,以及住院的发票和出院小结,将准备好的材料给单位的人事,他们会帮你办的。 是要生了小孩以后拿单据去社保报销的 不需要建立档案 生育保险是支付由生育引起的费用的,比如由生育引起的看病的费用还是会由生育保险支付 你本人提出辞职的话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办理失业后的报销手续除了需要以上的证件及发票外,还需要能证明你是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证》或者由街道开具的无业证明就可以了
3. 辽宁生育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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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不一致,我是广西的,按这边政策是可以申报的,但只能按80%的比例领取待遇(比如在广西生育能报销1000,回辽宁生育到广西申报就只能拿800),具体请咨询你当地的社保机构。
另外,生育保险未全国统筹(目前已纳入医保范畴),如果你老婆参加了社保,报销还挺方便的;如果你参加了你老婆没参加,广西这边可以报男职工生育保险,可以得一半的待遇。
4. 辽宁省生育险报销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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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报销。生育险累计缴费一年才能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