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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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Ⅱ 生育保险自己怎么缴费基数
个人不缴纳,由单位全额缴纳。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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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生育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人均月缴费基数:指参保女职工怀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中,申请人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查当月所有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除以参保员工人数。处理标准。“高不低”原则。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以为休产假的时候,除了可以领取日薪外,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其实这是很多人的误区!产假工资等同于生育津贴的,视为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已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但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生育津贴要与员工自己的工资标准相比较,遵守“上高不下”的原则。
女职工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企业先按职工原工资支付产假工资,再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生育保险津贴。如果产假津贴高于产假工资,雇员还必须支付高于带薪产假工资的部分产假津贴。
Ⅳ 2019年重庆的社保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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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重庆市公布了201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04hr.2元/年(3337元/月),按照最低档即40%计算,重庆市社保缴纳基数为1335元,上限20021元,在职人员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业已出台,标准如下:
Ⅳ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参加生育保险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同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参照本规定执行。
有关生育保险费的缴纳问题是这样规定的: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要享受生育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目前,跨省就业的人员无法享受生育险,只有拥有当地户口或办理“绿卡”即居住证的人才有权享受。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