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北省邯郸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邯郸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涉县、武安市等12县(市)及马头生态工业城启动,预计2012年可基本实现适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采取按年度缴费的方式缴费,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月全额支持55元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缴费参保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地方财政每年为其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建立个人账户
每个参保人都有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省、市、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若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资金,除政府补贴外,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的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② 河北省邯郸市社保中心对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有何规定
任何因本人原因中断的养老保险均不可以补缴,如果是单位故意漏缴的话,有仲裁裁定是可以由单位补缴的。2009年的养老保险必须选择一项医疗保险缴纳,城镇职工或者城镇居民的都可,具体缴哪个,可以根据自己条件判断,其中城镇居民两年折算成一年城镇职工年限。
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2)邯郸燕赵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③ 邯郸燕赵财险公司在哪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邯郸开发区:高科技企业较多。
永年河北铺工业区:标准件,紧固件。
馆陶工业区:化工企业。
磁县工业区:劳保用品。
曹庄工业区:润滑油脂。
曲周河南瞳工业区:自行车配件。
大名工业区:香油,花生。
具体的针对性行业可以在详细咨询我。
④ 邯郸燕赵财险公司在哪里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河北省,因为七国时燕国都城是北京,赵国都城是邯郸,故后人用“燕赵”代指河北北京一带,后来有成河北的代名词了.
⑤ 河北省邯郸市60岁以上养老保险
当然可以补交了!补交的标准可按照你以前单位缴纳的标准,也可按照我国现行的统一标准来缴纳,具体详情还是请您亲自到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河北省邯郸市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4月1河北省社厅今发布消息20151月1起河北省企业退休员基本养金再提高10%河北省连续第十调整增加企业退休员养金调整范围201412月31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员含退职员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离休员符合原劳事部劳险〔1983〕3号文件退休建前参加革命工作工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倾斜相结合调整办普遍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根据规定定额调整主要按照退休员每每月100元、退职员每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退休退职员缴费限(含视同缴费限)每满(足按计算)月增加基本养金3.5元退休退职员每每月按照本201412月基本养金标准0.5%增加基本养金普遍调整基础四类员再增加基本养金——截止201412月31退休退职员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每月增加60元符合冀劳社[2009]3号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艰苦区退休退职员按照所艰苦边远区类别增加养金类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区用单位退休退职员艰苦边远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区类别每月增加20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区类别相同按河北省艰苦边远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金企业退休退职军转干部本调整其基本养金达()企业退休员平均养金水平按照家文件及河北省关规定补足企业退休员平均养金水平19989月30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工全残职工退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保险基金支付养金员本调整月增加额达207元补足207元本调整基本养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保险统筹由养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保险统筹按原渠道解决于调整提高基本养金发放同补发今调整提高部力争4月底前增加基本养金发放
⑦ 河北省邯郸市养老保险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邯劳社办〔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对口单位及中央、省驻邯企业:
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08年2月1日起,我市市辖(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高开区、邯郸马头生态工业城)及邯郸县、武安市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2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磁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涉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3元。
请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报酬权,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