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是干什么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该系统由中国保监会研发,包括资格考试管理、资格证书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保险营销员管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管理等6个子系统。人生处处有风险,购买意外险规避风险是不错的选择。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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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却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显示无记录,为什么呢
第一你这个问题就要到保险监督委员会网站可以查到对方的信息
第二查保险代理人号直接输姓名查比输入身份证号要方便。因为身份证号多,而且有15位18位系统检索有困难
第三你应该知道搜索原则是越模糊越好名字一般不会写错而输入名字就能显示你要找到的信息所以从最简单入手是关键
第四祝你工作顺利事业发达生活安康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③ 我的保险资格证书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
查不到就注册不了,我14年5月 在启博教育那边 报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就是直接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查询地址:http://www.circ.gov.cn/
④ 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系统有哪些
保联的业务管理系统比较可以的,涵盖保险代理、保险中介、保险公估三大块。
具体自己网络搜“保险中介系统”。
⑤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资格证所属公司与现在公司名字不符,怎么办呐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资格证所属公司应是你在原有公司办理过入司手续,你可直接到原公司进行注销手续的办理,然后在现在公司办理手续录入即可!(但保监会规定未在原公司办理注销手续的是无法再第二家公司办理入职的)
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中存在违法行为不予
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该人员及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对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警告,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 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6)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扩展阅读: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为取得资格证书且无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并发放《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2、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培训情况、业务情况等内容。
3、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发布有关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误导性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发放执业证书的条件。
⑦ 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中介业务的管理规定。
一、推行保险中介渠道与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险中介渠道(机构和人员)及保险中介业务,系统应实现四项基本功能:一是保险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联网出单管理;三是佣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询汇总管理。
二、规范佣金支付管理
严禁通过虚列费用、虚假批退、虚假赔款、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账外直接或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支付各类费用;严禁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严禁向员工、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性质的人员支付佣金;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销售的保单,佣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不得通过营销员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严格落实“卖者有责”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营销员销售的保单,应在投保单、保单正副本明示销售中介的机构名称或营销员姓名。二是投保单、保单记载的销售中介名称或姓名必须与系统记载、佣金结算凭证、佣金转账支付对象一致。
四、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中介佣金转账支付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中介佣金一律转账支付(包括营销员佣金),严禁现金支付。二是转账支付对象必须与投保单、保单、中介业务佣金提取支付系统记载保持一致。三是佣金由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机构不得支付佣金,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行交叉销售机构结算制度
同一集团内不同保险公司建立交叉销售代理关系的,佣金结算方式采取机构与机构间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非本机构营销员支付佣金。
六、建立申报兼业代理机构实地调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机构、车商及广西保监局规定的机构外,其他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申报须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实地调查,并向保监局提交调查报告(需注明调查人)及该机构营业场所照片。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关键部门的关键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应明确:
(一)出单人员应严格区分保单的归属渠道,严禁将直销业务归属中介业务;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严禁虚列中介机构和营销员;
(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佣金、费用报销等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不得配合、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
(四)稽核审计部门应把中介业务作为审计稽核的重点,发现问题的,应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稽核审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其责任。
⑧ 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却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显示无记录,为什么呢
第一 你这个问题就要到保险监督委员会 网站可以查到 对方的信息
第二 查保险代理人号 直接输姓名查 比输入身份证号要方便。 因为身份证号多,而且有15位 18位 系统检索有困难
第三 你应该知道 搜索原则是 越模糊 越好 名字一般不会写错 而输入名字 就能显示你要找到的 信息 所以从最简单入手 是关键
第四 祝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⑨ 我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报考了保险考试 已经审核通过不知道信息能改吗 学历填错了
应该不影响
⑩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我在平安已离司一个礼拜,代码已取消,为什么我在这个系统里查到,我还属于平安
会不会有信息更新滞后?为什么离开呢?我最近还想要不要进保险行业呢?平安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