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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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在缴纳失业保险地区领取。
2016年2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九城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四县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
领取条件
1、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的职工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职工
3、辞职、自动离职职工
领取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
领取流程
每月12日~15日,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签字,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Ⅱ 沈阳市失业保险一个月多少钱
你好,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Ⅲ 沈阳失业金每个月可以领多少钱
沈阳是头四年,缴纳失业保险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第五年开始,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的的每个月是720,缴纳失业保险不满10年的是630.
举例:如果缴纳失业保险八年,那就是16*630=10080,但是这些钱不是一次性给你,是每个月往您的卡里打入630元。
Ⅳ 沈阳2019年失业保险是多少钱
沈阳市失业保险在什么情况下能领取,可以给多少
你不用担心。帮你分析一下,是这样的,国家规定,失业金能否享受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失业保险的交费时间都必须满一年才可以的。
(二)还有就是不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针对你提供的信息,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
对于每月能够领取多少,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一般为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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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沈阳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已调整到位,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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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沈阳失业保险可以领多久领多少钱
领取时间和缴费年限有关,截至2018年,沈阳失业保险金城区缴费不足10年的,每月可以领1183元,满了10年的,每月可以领1345元。详细规定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沈政发〔2017〕58号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71元调整为1183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24元调整为1345元。
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61元调整为98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4元调整为1121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6)沈阳市领失业保险多少钱扩展阅读: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Ⅶ 沈阳2017年失业保险是多少钱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已调整到位,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以沈阳市为例,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需满足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注意的是,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非常重要,只有办理了登记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者要从被确定失业之日起30日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及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区的失业保险中心(注:一般都在各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报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其中,《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确定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转交给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