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2. 金融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你好,短期投资科目已经在06年新的会计准则废除了,代替出现了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分类——视具体的收益可计量状况与投资意图,来确认会计科目分类。
1、一般像企业自己购买股票,市场交易(短期获利型),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来确认,有关手续费需冲减“投资收益”
如:DR.交金
投资收益
CR.存放同业
2、如果投资标的是债券类、或者保本型的有公允价值的证券基金,如果持有目的与期限明确(见合同协议:保本或收益固定+持有期与意图明确+存在公允价值),可以放“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手续费进成本,后期根据摊余成本和利率确认投资收益,分录如:
DR.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手续费)
CR.存放同业等
3、最常见的实务状况: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信托投资,有一定持有期限要求,但采取不保本、承诺收益存在不可计量的特征,应该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非股票类 D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手续费)
CR.存放同业等
预期或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时,借记 应收利息 贷记 投资收益
另外需要按实际情况对摊余成本进行计提。建议看下有关的会计准则
b.股票类 手续费直接进成本 D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CR.存放同业等
半年报、年末 需要按股价变动的损益,来确认 可供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本人建议第三种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3.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如何入账
企业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变现能力。在持有一段时间后,资产可能会增值,也可能会贬值,可以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收益两个会计科目来核算。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4.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5.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都需要缴纳什么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购入理财产品如何计缴营业税,目前总局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以下地方口径供参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对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商品买卖,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6.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但不应计入“货币资金类”和“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是企业存量资产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货币形态,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风险,所以企业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其他应收款”,无论期限的长短。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分为超短期、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过一个月,一般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短期理财产品,一般为1 ~ 3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长期理财产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风险分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③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的领域分为货币基金和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
7.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是从银行购买),收到利息收入怎样做账需要交什么税
金融企业,首先购买理财是否可以做为你们的主业呢?如果不能作为一项业务的话,确认“投资收益”,如果说购买理财也是你们日常业务的一项,我觉得可以放在收入核算。缴纳营业税。个人看法,欢迎交流
8. 企业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如何做帐吗
企业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如何做帐: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应适用新会计准则,企业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9.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可否作为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
中华。会计网校 飞翔的布丁回复: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收入为免税收入,该项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活动。 综上述,企业利用闲置资金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不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能作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应归类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10. 企业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要缴税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因此,贵单位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