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与保险公司有赔偿纠纷,一审胜诉,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问如何答辩
这个就要看你所保的险种了,如果符合要求就一定会胜诉的
2. 保险公司和我成了被告
律师,您好!我收到了当地法院的一份传票,得知我成了被告,法院开庭做了宣判,我不服,我该怎么办?前因是:我是一上班族,因为普通汽车,我只交了加强险。我2个月前在下班回家时不慎于半晚18:30时左右与一和我类似的普通私家车汽车发生追尾,我是责任方‘,当即要与对方私了解决,及时叫来了汽车保险公司的人来解决问题,可公司来的人说没有人员伤亡按规定他们最多支付2000元,说受损的程度也不重,估算也就5000左右,需要理赔时出具手续联系他们就行了,人走了。随后我又找来了2位在4S汽车行修车的朋友过来查看并帮忙调解,对方拒绝去任何4S店修车解决问题,只是张口索要4万元,无奈下让朋友查看并估算后,朋友都说在任何4S汽车行,修车和更换零件都不可能超过6000元,我决定只能最多赔付1万元,对方却坚持一口价就要人民币4万元,最后私了不成我拒绝了,随即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交警赶到了解了情况后,当即将双方汽车拖至停车场,并做了笔录登记后等候事故科处理,连续几日事故科都联系不到对方,我只好继续等待处理,等接到事故科电话,说已联系上对方让我赶过去,我及时赶到时,事故科要与我双方进行调节,由我双方一起去对方提供的4S店修车,遭到对方拒绝,对方随即出具一份汽车事故评估报告让我按价赔付,另还要赔付车损补贴款和共计8天的误工误时费,共计人民币4.5万元,我当即诧异并提出质疑和反驳,拒绝对方的讹诈行为。对方暴怒,扬言要将我告到法院后会赔付更多,诸如我不知道的还有很多费用,并说日后我会很惨类似的威胁话,事故科的调解员在此等情形下停止了调解,说他已经没办法再处理了,让我将自己的汽车从停车场取走,当我赶至停车场取自家车时,却找不到对方的受损车,经过查询停车场的取车记录时,才得知对方早在事故发生的次日上午已将追尾汽车不知采用了什么手段自行取走,并在事故科连续几日联系不到对方和并未对事故得到处理期间,私自在我(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形下私下找了一家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做了高达3.5万元的汽车事故评估报告,在此过了20天后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成了被告,在开庭审理时,法官不要我陈述和答辩事故过程中的质疑,,只看双方出示的证据,对方出具了事故责任书,汽车受损评估报告和汽车修理发票,而我没有任何证据,法官就说一切按证据判案,我对对方自行将车取走并在我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形下私自做出的评估报告和的提供汽车修理发票无法认同,法官对我提出的质疑不予理睬,说案子到了法院,只能看证据不看别的,说对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律上是成立和有效的,结果我被判的要支付对方所有的费用(包括起诉费和法院不说明的费用),官司打下来法官要我支付共计5万元的费用,法官好凶啊!说我认不认可,签不签字都可以执行,我没签字,我好屈呀,受损车始终在车主手里,我哪来的证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哪有一点真实性啊,法官这样判我,很很无语,我能翻案吗?我该怎么办?求您帮帮我,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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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只赔偿部分,其余要求我承担,对吗
你这说的是车险理赔,车险这个理赔需要看你买的保险项目,这种情况会用到交强险和第三者。800元确实有点少,那个保险公司,你问受理的人具体原因。
4. 保险公司定损过高,我不服怎么办
第一,定损有争议可商榷解决。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并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第二,提前确定维修方式。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若损坏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
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三,定损维修去同一处。除上述两项内容外,如果前期车主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定损后就不要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避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定损失金额,令车主本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4)老板说保险公司只赔我四万我不服扩展阅读:
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较高。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服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做沟通的,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
5. 我对保险公司理赔不服
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个定价软件,它根据维修店的级别来测算工时费,二类店比4S作价要低,主要是在工时费上,但是它不能强行指定你必须去4S,另外理赔员定损时是按照4S统一价定的,是根据不同车型,不同零件、不同毁损程度套用的定额,大多数情况下显性伤保险公司定的价格4S均可以接受,因为大多比市场价稍高,你这种情况可能是有隐形伤,也就是从外表上看不出来的伤,理赔员不能拆你的车所以大多先不定损,但是如果拆开后确实有伤,则可以补定损,但是要让4S拍照或写说明,必要时要把换下的旧件给保险公司,你可以先让4S店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定损员打电话协商,看看需要补什么手续,一般情况下定损员都是认账的,如果你却有证据而保险公司拒赔那只能起诉保险公司了,不过据我经验,只要是事实保险公司会认的。
6. 我不服保险公司理赔方案怎么办啊
不管买什么车,都不要投中国人保,车门被撞严重变形都不愿给你更换!!!
7. 4车追尾事故我全责有一方不服保险公司定损起诉我和我的保险公司,
针对你的每个疑问,做分析如下,供参考:
疑问1、你是全责,无责方起诉你,合情合理,你准备应诉即可
疑问2、开庭时带上你的保险单、两证、身份证、保险公司的定损依据、赔付第二辆车损失的票据就可以
疑问3、无责方不会只起诉你一人,即使他起诉你一人,法院也会叫他把你的保险公司追加进去,这是法律程序问题
疑问4、因为法院处理交通事故就是在交强险内处理,交强险财产损失2000元费用结合你已经赔付的第二辆车费用,限额内肯定不够了,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商业险一并处理,你是不好要求法院直接赔付三者的,对超出交强险费用以外的你先要承担,而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同意一并赔付的除外
希望能帮助到你
8. 我想问问,我出车祸了,对方全责,对方只给1000元的赔偿,加保险公司的4000,我不服,我想问问,
律师费2000起步!要不要起诉,要看你的伤情,以及治疗的花费和维修费用!如果费用很高,就有必要上法庭。官司打赢了的话,律师费由败诉方出。
9. 判决书下来之后,我对金额有异议,保险公司会赔偿给对方吗
若对判决金额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上诉;若本案中各方在收到判决书之后15日内均不提出上诉,则该判决生效,保险公司会按照判决书认定金额赔偿对方。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10. 法院正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不服上诉我怎办
又是保险公司,他们只是为了减少损失,既然法院已经有结论了,没关系,陪着她。身份证肯定要用的,这是基本的身份证明